Re: 該不捨還是該恨他們...
※ 引述《archaebac (猜牌 猜棋 猜心)》之銘言:
: 最近簽賭案越報越大件,甚至到球團都打算多所謂的"高道德標準"
: 來殺雞儆猴。 身為牛迷,何紀賢被開除,這消息真的是讓人驚訝
: 也是不捨。 雖然事實的真相未明,就開除球員,是有些過當的處理
: 對球迷來說,真是不知道該恨還是該不捨這樣的結局。
: 常常逛別的版,看到某名遭到永久禁賽捕手(他也承認涉案),
: 他的支持者對他相當不捨,甚至覺得可惜。 不是針對球隊或球
: 員,而是同樣以一個棒球迷來看,我深深的覺得,對於確定有犯案的
: 球員(無論是那個球團高層或球隊),球迷根本不需要同情他們,
: 我想應該用恨來代替,恨他們如此不爭氣,辜負了廣大球迷的支持,
: 恨他們渺小的勇氣,對棒球得熱愛卻比不上金錢的誘惑。 我始終相信
: 不要出入不正當場所,不要交往複雜,認真練球,黑道想找你也沒什麼
: 機會,聯盟很多一級的好手也沒受到壓迫(林英潔..彭政閩..)
: 然而,對於不確定是否有犯案的球員,卻因為這案件又受到處分,
: 身為球迷的我們,才是真的該好好懷念他們。
嗯,就這麼說好了,
從另一個觀點來看,
我不知道中職的球團、還有在旁邊看的球迷在做什麼、在急什麼、在氣什麼
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就我所知,
美國爆發的時候,是有風聲的就停賽,
直到起訴,檢方提出證據之後,即使是無罪也因為有嫌疑和證據而 bye bye
目前的做法(交保/羈押 者開除)有一個問題,
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我們不知道這球員是真放水,
還是只是監聽被提到名字就被傳了
而台灣現行的制度的問題在於...
交保的人不一定犯罪嫌疑比較大(檢查官可以具行交保,不用經過法官),
但是聯盟這種制度,無疑是讓檢方有道德上的疑慮(不招就具行交保,
然後就... 特別是他認定你有問題的時候,即使是有可能是無妄之災的
球員……如果往壞的聯想,嗯嗯)
我認為目前的情況是最糟的情況,
一堆沒有常識又不肯爬文的人指著球員罵 @@
其實等到檢方偵查終結都來得及,
清白的人,是不可能有不明的金錢往來,
有的人怎麼叫都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真正糟的,是如果沒有不明金錢往來,比賽過程正常,
但是又被開除的球員,
怎麼做才能安撫這些不打假球又認真努力的人呢?
我想如果他回不來,不只這些球員不服,連球迷也會不服吧...
但是在目前媒體的灌輸下,一堆人覺得 交保 = 打假球,
他們又怎麼能回來呢? 對於一個認真打球的球員,這種事才是很無奈的吧?
就算是寧可錯殺一百,但是對照美國的做法,中職的做法只是斷尾求生而已,
連個影子都沒有就喊「高道德標準」,
球迷是在急什麼?聯盟是在急什麼?媒體又是在急什麼?
所以聯盟一開始的做法就錯了,斷尾求生的做法只會讓情況更糟
而聯盟、媒體(還有球迷)還大聲的說「高道德標準」,
連個黑影(證據)都還沒有,有個風聲就開除,
不但對於球員是種傷害,對於台灣的棒球,也是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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