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韶涵登中共建黨百年晚會 陸委會:不應參加淪統戰工具

看板CN_Entertain作者 (昴機に近付くな!)時間2年前 (2021/07/06 03:36), 2年前編輯推噓-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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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Bpoly: 有人提到,她本來排好的工作直接被”不可抗力”取消, 07/05 15:54 : → NBpoly: 陸委會沒有相關機制協助這種被針對性限制工作權的個案 07/05 15:55 要怎麼協調? 陸委會有立場要求某個工作一定要給特定藝人嗎? 先不說台灣的法律只適用於台灣 即使在台灣,政府也沒辦法限制商演換人 頂多只能要求雙方一切爭議照合約走 政府保障言論自由 不過如果你嗆老闆被開除 政府也幫不了你的 : → NBpoly: ,這一樣尷尬。說穿了,如果把演出機會開放給所有人 07/05 15:55 : → NBpoly: 競爭,那絕對一堆人搶著去,中國官方幹嘛要廢功夫抓 07/05 15:56 : → NBpoly: 一個自己本來不想沾上去的人? 在被扯進這些爭議處境 07/05 15:57 : → NBpoly: 前,她就已經自食其力在中國取得成功了,現在反而是 07/05 15:57 : → NBpoly: 中國官方要利用她的成功,並以其工作權狹持之。 07/05 15:58 : → NBpoly: 何來紅利,抓壯丁罷了。 07/05 15:58 演藝圈裡真正無可取代的人數很少 包括張韶涵在內,要在中國成功需要中共的默許 中共也許不能讓妳大紅大紫,不過卻能輕易封殺妳 即使張韶涵再努力再有才華 這世界上努力又有才華的歌手人數 遠多於能夠大紅大紫的機會 一旦某人被封殺,自然會有其他人冒出頭 所以所有在中國活動的藝人都不過是黨的棋子,任其擺佈 完全沒有抗拒的餘地,更別說「自食其力」了 還有,中國現在似乎要把「純外籍」的藝人趕出去 只剩下他們宣稱屬於他們的中港澳台藝人 獨/大陸嚴控簽證!傳歌王無緣「好聲音」 2.5億飛了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2/5577872 全球疫情仍未趨緩,大陸綜藝節目錄製、演唱會等雖已陸續開工,但據 了解大陸審查外國工作簽證更加嚴格,首當其衝的便是真人秀嘉賓名單, 傳出林俊傑(JJ)、王力宏均受影響,不僅無緣「中國好聲音」2021, 更不得已陸續婉拒其他節目邀約和商演工作,損失估計相當慘重。 知情人士表示檔期強碰並非大問題,最難克服的是簽證問題,目前台灣 藝人持台胞證、核酸檢驗結果就能入境大陸並隔離,反觀星馬藝人與其 他國家的藝人申請工作簽證是難上加難,短時間內幾乎無法入境大陸。 身為金曲歌王的林俊傑唱功無庸置疑,近年耕耘大陸有成,過往參與1季 「夢想的聲音」酬勞約1.8億台幣,這次傳出和「中國好聲音」2021、「 美好的時光2」2檔節目擦身而過,保守估計損失酬勞起碼2.5億台幣。 連林俊傑和王力宏都拿不到工作簽證了 所以某方面來說,張韶涵確實享有台灣籍身份紅利 不然她會立刻失去中國的經營成果 : → NBpoly: 另,所有港台藝人在中國央視表演,無論是否持歐美國家 07/05 15:59 : → NBpoly: 國籍,都會被標註”中國OO”,陸委會若認為不妥,那 07/05 15:59 : → NBpoly: 是否能制定一致且有效的處罰及抗議措施?完善相關法規 07/05 16:00 : → NBpoly: 並保障人民享有平等權益,這才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格局。 07/05 16:00 這種就別想了,純粹的他國事務 在他們亡國之前都會繼續這樣寫的 倒是我覺得我們身為觀眾應該想一想 甚至張小姐自己也應該想一想 可以接受的底線在哪裡? 如果我們認為在失去工作和中國市場的威脅下 參加共產黨黨慶是可以接受的事 那萬一有一天我們可能會看到她在相同的威脅下 說出她支持習大大 說她支持一國兩制 說她覺得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胡說八道.... 只要沒有離開中國 底線都會被逼得一直往後退縮 如果還想要自由和自主權 其實該想想後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17.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N_Entertain/M.1625513775.A.BD1.html

07/06 05:34, 2年前 , 1F
音樂無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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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3, 2年前 , 2F
l大,我想這和”政府保障言論自由,但嗆老闆一樣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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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4, 2年前 , 3F
開除”是完全不同的性質。義務和權益並存,陸委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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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民眾有拒絕涉及政治性活動的義務,那能否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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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5, 2年前 , 5F
指導,保障民眾免於在拒絕後受到針對性的權益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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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5, 2年前 , 6F
現實上看起來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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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性的權益剝奪」很難舉證 即使我們都知道實際情況應該是如此 其次,如果政府機關認為民眾不該做某件事 那做這件事得到的利益就不是「權益」 自然也就沒有「保障」的必要 比如說,如果我參加詐騙集團可以發大財 而警察局認為我不該參加詐騙集團 這時候警察局會補償我「沒參加詐騙集團」造成的損失嗎? 當然,參加詐騙集團確定違法 幫中共做政治宣傳至少目前無法可罰 不過台灣政府並沒有義務保障民眾獲得 「只有在參加中共政治宣傳時才能獲得的利益」 更何況沒人能證明演出名單更動和政治因素有關

07/06 08:06, 2年前 , 7F
另外,關於l大貼的這篇新聞,王力宏在中國央視表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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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6, 2年前 , 8F
是被標上”中國OO”的,要嘛該標記無關真實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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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6, 2年前 , 9F
要嘛這代表他是美國和中華民國雙籍。中國官媒和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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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7, 2年前 , 10F
新聞,其中有一個是錯誤的,用這篇新聞做立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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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7, 2年前 , 11F
可能還要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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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8:07, 2年前 , 12F
演出單位愛怎麼標是演藝圈或電視台內規 政府單位發不發工作簽證就完全是政府態度的展現了 當然這件事還可以再觀察一段時間

07/06 08:08, 2年前 , 13F
關於l大最後一段說的,我同意以目前兩岸的政治情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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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模式,放棄在中國的演藝事業可以讓張脫離此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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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代價她也要一力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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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3:42, 2年前 , 1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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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mbda (27.147.17.230 臺灣), 07/06/2021 14:20:04

07/06 20:18, 2年前 , 17F
林俊傑的經紀人說你貼的這篇是假新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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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0:18, 2年前 , 18F

07/06 20:19, 2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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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06, 2年前 , 20F
原po雖然內文有寫似乎,不過既然經紀人已闢謠,還是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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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07, 2年前 , 21F
修改一下內文~
07/06 22:07, 21F
文章代碼(AID): #1WuryllH (CN_Enter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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