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請問《極限挑戰》 VS 《無限挑戰》

看板CN_Entertain作者 (Loser)時間8年前 (2015/07/07 18:08), 編輯推噓7(9240)
留言51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表達些不同意見,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歡迎加入討論,但先不要給我扣一個不尊重智慧財產,版權意識淡漠的帽子,肆意攻擊。謝謝 東方衛視極限挑戰我看過3期,很喜歡。韓版無挑,暫時還沒時間看。雖然沒看韓版,但從板友發言中瞭解到,極限大體就是挑選韓版的精華部分做了合輯,期間還融合其他韓國節目的成功元素,得到了一個沒有購買版權的所謂原創節目。不知道這麼理解是不是合適。 版權綜藝節目起源我沒有仔細研究,但為大家所熟知是在近一兩年的大陸綜藝節目裡面。一個一貫被認為不尊重智慧產權的地方反而版權節目蓬勃發展。台灣目前好像還沒有興起,其他國家聽說的也不多。 買版權並不是為了買節目創意,因為這些可以免費獲取。 先說為什麼要買版權。 一、快速學習先進經驗。 沈玉琳講過,網路不發達時代,台灣電視台會派人出差去日本,悶在賓館看日本節目,偷錄之後帶回來大家一起鑽研。當初湖南衛視也派了很多人來台灣看節目,算是偷師學藝。但是看節目只能看節目成品,具體的製作流程是看不到的。現在大陸電視台有錢了,直接把師傅請到家裡當家教,這樣可以迅速提升自己團隊的整體素質。奔兄前三集完全是韓國團隊操刀,中方團隊只是配合工作,近距離學習,迅速成長。韓國人撤走之後,中方團隊也做出了令人滿意的節目,收視率節節攀升。 二、利用原節目龐大的粉絲團炒熱話題。 近幾年韓劇韓綜韓國歌曲風靡中國,加上中國強大字幕組的幫助,韓國節目在中國有龐大的粉絲群體,版權引進就算是直接接手了韓版的大量粉絲。即便忠粉們對中國版嗤之以鼻,但謾罵和吐槽對炒熱話題意義重大,就像翻拍金庸劇一樣,穩賺不賠。 三、外來的和尚會念經,瞬間高大上。之前有很多荷蘭英國美國德國的版權節目引進中國。雖然這些節目在中國粉絲基礎不算好,但是歐美國家「原裝進口」就是最好的噱頭,方便電視台立項,同時更容易說服明星加入。 再說央視為什麼提告 韓版無限挑戰在中國知名度很有限,比之前的跑男爸爸去哪兒低很多。而極限挑戰收視口碑雙豐收,才間接提高了韓版無限挑戰的知名度。央視作為花錢購買版權的一方,通過這種方式給自己節目預熱,也算是很常見的一種營銷方式。這在中國的各行各業都是一種慣用手法,絕不僅限於綜藝,更不僅限於抄襲。 央視不會傻到會認為訴訟能獲勝,只要有記者願意發新聞稿,利用網友版權衛士的熱血炒熱自己就可以了,就像現在板上朋友一樣,只是盲目的支持央視。 下面是我要說的最重要也最敏感的一點,綜藝到底有沒有版權? 你可以生產女士皮包我也可以生產,你的可以叫香奈爾而我的不行,這是品牌保護。你發明了TNT炸藥我不可以做,這是專利技術。綜藝節目版權保護僅限於傳播,即東方衛視不經授權直接播放MBC節目才算侵權,至於借鑑甚至翻拍算不算侵權概念還比較模糊,沒有成文的規定。有的節目有鮮明的特色,獨特的流程模式,比如好聲音的轉椅子,而有的節目形式多變,比如韓版無挑,抄襲就非常難以界定了。品牌、專利、版權的保護都是有一定限度的,美國福特公司首先生產了汽車,如果濫用專利保護,那麼你就沒辦法買到日本車了。 綜藝節目無非就是那麼幾種,遊戲、歌舞、答題、訪談、真人秀等等,每一個類型都有成千上萬的節目,借鑑成功案例是非常正常的,誰也沒辦法跳脫世界完全原創,指責抄襲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比如「比手畫腳」這個遊戲有多少個綜藝節目使用過已經無法統計,每個節目也僅僅是做規則上的小修整。如果都定義為抄襲世界上就沒有節目可以倖免了。世界上90%的偶像劇都可以說是改編自灰姑娘,但也只能說明灰姑娘是最有名而已,它是不是最早的我看也未必。 借鑑別人的成功元素,融合自身的特點做出好看的節目就可以了。東方衛視的極限挑戰我覺得就符合這一點。根據明星的形象做了重現定位,根據中國本地的優劣勢更改了遊戲流程。部分借鑑部分改進,這是人類社會進步的最基本的方式。韓版的節目流程也不是100%原創的,同樣有大量內容借鑑自其他節目只是韓國綜藝真人秀起步較早,知名度較高。 人們只會記住那個最成功的,之前的全部忽略,只後的全部抄襲,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樣。 極限挑戰明顯是成功的,不斷攀升的收視率就能看出這一點。珠玉在前,央視變成了後來者,他一定會借鑑部分東方衛視的成功元素,到時候誰抄襲誰還是一個未知數。而一部分只看過極限而沒看過韓版的更是同樣會抨擊央視抄襲。因為大多數人的心裡抄襲首先是有先後順序的,如果有人現在拿到灰姑娘的改編權,對所有偶像劇提告,那麼社會就亂掉了。 綜藝節目沒有版權,世界各國大體也是這樣做的。遠的不說,康熙之前台灣談話性節目並不多,康熙紅了以後,十幾年開關不下百個談話節目,這一大堆節目不但流程相似,話題相似,連嘉賓都是同一波人,一個故事每個節目講一次。從沒有人提出過要購買版權的事情,製作單位和觀眾都沒覺得有什麼不對,甚至連口水仗都沒有。台灣內部節目互相買版權,不符合上面我說的三點理由。同時大家也都公認,節目創意是不屬於智慧財產的,原創的價值只是佔得先機而不是壟斷。 還用前面的例子,一個本地箱包廠花大錢拿到了香奈兒的授權,那麼他以後生產的產品就是名牌,可以以數倍於原價出售。另一個廠商沒有授權,同樣可以製作類似產品,只要不是完全一樣就不會有法律問題,但是價格就只能賣名牌的幾分之一。版權節目的價值僅此而已,只是商業運作的不同,大家義憤填膺的抨擊抄襲其實並沒有意義。 ※ 引述《elaine613 (六一三)》之銘言: : 接著回,就不引用原文了 : 中綜板首PO,請鞭小力點(′・ω・‵) : 以下有無挑大雷和極限挑戰1-3集雷 : 以及不喜看到一直說抄襲兩字者和不爽不要看者請慎入 : 本來以為中綜板可能也會有韓綜神人出沒,所以一直沒發對比文 : 但看到板上一直說「極限挑戰是汲取韓國三台熱門綜藝的點子,自己做成新格式」,又看 : 到說「只是抄流程沒抄遊戲」,又說「抄襲的標準是在哪」。 : 以上總總實在有點看不過去,就像有人把某人的三四篇文章到處拿一點句子組成自己的文 : 章發表一樣,國際上的剽竊是只要有一句話很像就構成抄襲,更何況極限挑戰根本就把無 : 挑費心製作的各種特輯融合在一集,沒有一集一集看的人很容易以為其他流程是製作組自 : 己想的環節。 : 要插播一下是,本人真的很喜歡黃渤大叔!幾乎他每部電影我都有看,我是從瘋狂的賽車 : 喜歡他的,覺得他在電影裡根本就大加分,看完真的立馬愛上他!怎麼會有人醜到這麼有 : 魅力(稱讚意味)就跟我最喜歡的劉在石一樣。痞英電影也是有他救了整部戲 : 所以一看到churryrain大的心得文馬上點來看!雖然是山寨的但有黃渤以及孫紅雷、黃磊 : 還有意外的綜藝寶石王迅四位大叔在,還是每集都看得很開心!真的很喜歡黃渤私下也一 : 樣親民搞笑的態度,尤其一開拍極限挑戰就知道要好好耍傻傻的王迅XD : 無限挑戰的集數太多,無法做到精美截圖,有些環節可能也因本人腦子記憶體不足會記錯 : ,如有說明不當或引用錯誤,還請板上大大們指教! : 極限挑戰第一期  : 大家可能都覺得他是抓著尾巴跑,然後還以為製作組好有巧思加了搶奪別人時間的環節! : 但大錯特錯,這集其實是抄襲無限挑戰自己在2011年改良的「TV戰爭」(ep2 : 75、276),以下借用韓綜板ronale大的介紹 : (劇中詳情請點心得連結→ https://goo.gl/kHXoNJ) : 「這集每個人都各有一位攝影師 並且有2小時的錄影帶(錄影份量) : 各自要把自己負責的某個人的TV關掉(按攝影師背後的開關) : 成功關掉的話就可以把那個人剩下的錄影帶(錄影份量)搶過來延長自己的時間」 : 連中間有些加時間的小任務也是竊取這集創意,本來是有趣的加時間小環節,結果極限挑 : 戰居然通通剪掉當花絮... : 到最後互抓尾巴一定就是會剩下兩大陣營,無限挑戰是安排兩大團隊要製作電視節目互相 : 拉攏人氣(完全符合前面TV戰爭的主題,你錄影的帶子沒時間了你就別想上鏡頭),極 : 限挑戰後半段算還有點良心,是讓兩隊互相按1至12的數字,時鐘的設計勉強和前半段 : 沾上邊。 : 這集已撥出時間來說勉強算抄襲50%(前半50分鐘) : 極限挑戰第二集 : 一開始繼承者拿金條的設定很好笑,四位大叔都很有事很會演(不好意思我想自動忽略張 : 和羅) : 這集也是抄廣為人知經典的拿著錢箱跑,可是也是一樣,因為拿著錢箱跑太經典,所以滿 : 足各位粉絲的期待,無挑又在2013年推出了錢箱第二彈,一百個光頭的進擊(ep3 : 47、348),製作組安排了一百個光頭男,讓其中一位偷走真錢箱,還設下光頭地獄 : (讓某一個線人光頭混在其中,如果主持群中可以找到線人,就可以知道關鍵線索)所以 : 第二期中安排面具人搶走錢箱也是抄襲這一百個光頭,找線人問問題的地方也是。 : 極限挑戰第二期用整個無挑拿著錢箱跑第一彈和第二彈包裝,唯一有創意的是讓大家去找 : 交通工具的鑰 : 匙和最後的最後公布金條然後張耍脾氣。 : 這集抄襲程度不太好拿捏,我就粗估50%(撇除找鑰匙到到達老碼頭那算新梗) : 覺得皮箱從頭拿到尾只說抄一半有點太放水,但怕大家強調是借用「流程」不是「遊戲」 : 所以就估一半 : 極限挑戰第三期 : 開頭一樣很喜歡看大叔們入戲互嗆對方的橋段,我覺得替黃渤取「國民壞叔叔」的綽號超 : 有趣!很喜歡他這個形象。 : 這集雖乍看是只有剽竊無限挑戰的「極限打工」(ep406、407),但認真看完後 : 仔細數一數居然一口氣抄了五個無挑特輯,我都傻眼了。 : 介紹完來賓後,讓主持群挑喜歡的數字,這裡和無挑極限打工前面看數字挑工作是一樣的 : ,只是製作組還有故弄玄疑替各個工作接頭的人拍照,只有這點是我唯一覺得算不錯的。 : 以下分析每個人的打工抄襲處: : 王迅的大樓擦玻璃和張藝興的撥蟹肉是從極限打工裡出來的 : (無挑是一位主持人去擦玻璃,另一位去剝牡蠣秤重) : 黃磊的開計程車從「帥氣的一天」(ep320)抄來的 : (無挑主持群全部偽裝計程車司機接客) : 孫紅雷的幼稚園打工是從「無挑托兒所」(ep418)抄來的 : (無挑主持群分組去各幼稚園照顧小朋友) : 羅志祥的幫忙清家裡有點「走吧走吧Biong走吧」(ep330、331)的既視感 : (無挑主持群化身小幫手,接到民眾需要幫忙的簡訊就即刻出動去做事) : 好險黃渤和陳喬恩這組送快遞算有點創新?也順便幫贊助商打廣告,但還是多少有一點極 : 限打工裡,哈哈跑去貨運公司幫忙上物流的感覺,也像之前無挑曾挨家挨戶去送年曆。 : 這集的亮點就是紅雷哥一直偷吃小朋友點心,然後黃渤初嘗打工不易被大媽退件,還有王 : 迅擦玻璃曬傷兩條手臂,那時候明秀去擦玻璃是冬天所以沒有被曬到,而且韓國的 : 吊玻璃設備很穩,印象中好像是固定住的不太會晃,看到王迅一站上去兩根鐵絲晃成那樣 : 我有嚇到,看來也是安全設施很不足。 : 最後賣東西靠賺錢分勝負的地方一樣照抄「錢的戰爭2特輯」(ep404、405), : 無挑主持群靠著製作組給的本金,不靠個人名聲自行打工賺取最多錢,尤其賣食物的環節 : 出自其中 : 一位主持鄭俊河,他也是去街頭賣吃的。而且無挑還有特地強調不能靠名聲,所以每位主 : 持人都 : 是本著良心在賣東西,我看羅靠著刷臉賣一隻棉花糖那麼貴都傻了,掏錢的民眾也是醉了 : 吧。 : 總觀下來,一次塞那麼多東西在90分鐘,中國綜藝的剪輯程度依然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 扣掉前面上海灘演戲和中間黃渤快遞,這集抄襲程度高達80% : 第四期我還沒看,但上次看預告一小段就知道完全是抄2011年的「生死時速」( : ep265~268) : 最後非常支持無限挑戰提告,雖然我很愛四位大叔們的表現,但真的期待製作組拿點道德 : 出來,用大咖做好一點的中國綜藝,否則就乖乖買版權吧。至於板上想看抄襲程度, : 就看以上整理&推薦的集數會知道抄多兇。(如果不介意聽韓文的話大力推你坑!) : ----------------------------------- : 是中國不是大陸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27.206.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N_Entertain/M.1436263723.A.CD8.html

07/07 19:32, , 1F
頭噓,你這意思是綜藝沒版權,根本無須Care版權問題
07/07 19:32, 1F

07/07 20:36, , 2F
一樓就是典型的噴子 很遺憾 我的答案是「是的」
07/07 20:36, 2F

07/07 20:44, , 3F
正義的版權衛士我只覺得都太年輕,滿腔熱血
07/07 20:44, 3F

07/07 20:57, , 4F
我也支持你!工作後就知道一堆仿來仿去的產品
07/07 20:57, 4F

07/07 20:58, , 5F
綜藝節目有在申請專利的嗎?沒有就借來借去啊
07/07 20:58, 5F

07/07 21:00, , 6F
只是大眾道德觀感會很不恥啦!ex:Jolin的mv和造型
07/07 21:00, 6F

07/07 21:00, , 7F
抄很多都會被酸,那原創也沒在真的告
07/07 21:00, 7F

07/07 21:06, , 8F
原創可以佔得先機,第一波賺到就夠了。
07/07 21:06, 8F

07/07 21:06, , 9F
我所認為的買版權,是用來縮減製作摸索時間成本
07/07 21:06, 9F

07/07 21:06, , 10F
有人可以不斷創新尋找新的商機,有人不會創新
07/07 21:06, 10F

07/07 21:07, , 11F
只能跟隨強者的腳步亦步亦趨
07/07 21:07, 11F

07/07 21:07, , 12F
買導師的感覺,就像飲料店加盟或仿很像那樣
07/07 21:07, 12F

07/07 21:34, , 13F
是否抄襲倒不是一個法律議題 反正中國在過去不斷地在各
07/07 21:34, 13F

07/07 21:35, , 14F
行各業模糊抄襲和借鏡的界線 所以要討論這個也沒意思
07/07 21:35, 14F

07/07 21:35, , 15F
至於抄襲是否是一種行銷手段 也實在不關大眾的事
07/07 21:35, 15F

07/07 21:37, , 16F
在令人反感的事 應該是某個節目大面積抄襲另一節目 只有
07/07 21:37, 16F

07/07 21:38, , 17F
出境的演員不能抄 其它能抄的盡量抄 這種懶惰取巧的作法
07/07 21:38, 17F

07/07 21:39, , 18F
還有人要幫忙開脫 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07/07 21:39, 18F

07/07 21:41, , 19F
你舉的幾個例子 和極限挑戰這件事也沒有太強的可比性
07/07 21:41, 19F

07/07 23:02, , 20F
看到沒看過韓版無挑就笑了,反正你也無從比較所以當然
07/07 23:02, 20F

07/07 23:03, , 21F
可以說極限挑戰有多好看,但真的就是一模一樣到配成中
07/07 23:03, 21F

07/07 23:03, , 22F
文而已
07/07 23:03, 22F

07/08 02:13, , 23F
身為台灣人比較好奇,為什麼中國沒有版權概念?
07/08 02:13, 23F

07/08 02:32, , 24F
也沒見台灣多有版權意識,早期一堆抄日綜的。
07/08 02:32, 24F

07/08 02:48, , 25F
日本->台灣->中共的模式是一脈相承的 抄襲轉原創
07/08 02:48, 25F

07/08 02:49, , 26F
抄到本錢夠厚之後開始注重板權
07/08 02:49, 26F

07/08 09:46, , 27F
創意也是一種版權 只是沒辦法申請專利而已
07/08 09:46, 27F

07/08 10:00, , 28F
就算綜藝沒有版權,抄襲還是抄襲啊,只是法律上沒輒而已。
07/08 10:00, 28F

07/08 10:01, , 29F
「大家義憤填膺的抨擊抄襲其實並沒有意義」事實上對於抄
07/08 10:01, 29F

07/08 10:01, , 30F
襲這件事義憤填膺本身代表的就是主流價值啊怎麼會沒有意義
07/08 10:01, 30F

07/08 10:01, , 31F
?就像即使通姦除罪,大家依然會覺得外遇是不可取行為一
07/08 10:01, 31F

07/08 10:01, , 32F
樣。不是沒違法就什麼的理直氣壯吧
07/08 10:01, 32F

07/08 11:04, , 33F
不是理直氣壯的問題,而是怎樣界定抄襲,比如第一集,我可
07/08 11:04, 33F

07/08 11:05, , 34F
說創意來自電影時間規劃局,第四集一堆警匪片都是這種梗
07/08 11:05, 34F

07/08 11:06, , 35F
怎樣界定極限挑戰就是原創創意?中國的法律體系裡有沒有
07/08 11:06, 35F

07/08 11:06, , 36F
關於綜藝節目抄襲的具體定義,這些都是實際問題
07/08 11:06, 36F

07/08 11:09, , 37F
從歷史來看,版權這個東西也是自己的利益出現的時候才會保
07/08 11:09, 37F

07/08 11:09, , 38F
美國山寨歐洲產品的時候也沒被少詬病,日本戰後也是西方
07/08 11:09, 38F

07/08 11:21, , 39F
西方口中的山寨大國,台灣也曾被稱作假貨王國。大陸更是一
07/08 11:21, 39F

07/08 18:39, , 40F
因為版權這東西就是領先者剝削落後者的工具
07/08 18:39, 40F

07/08 18:39, , 41F
後來者就得厚著臉皮耍無賴,直到自己變成領先者,
07/08 18:39, 41F

07/08 18:40, , 42F
窮人如果當版權衛士,就會變得越來越窮
07/08 18:40, 42F

07/08 18:54, , 43F
你去問韓國人 韓國人自己也承認很多都是抄襲日本的綜藝
07/08 18:54, 43F

07/08 18:54, , 44F
很多發達國家都經歷過抄襲模仿即便是創意大國日本也如此
07/08 18:54, 44F

07/08 18:55, , 45F
日本至少走了15年山寨的道路 西方國家也是
07/08 18:55, 45F

07/08 21:25, , 46F
即使有專利版權,蘋果也告不了小米
07/08 21:25, 46F

07/09 11:42, , 47F
神魔之塔 巴哈排名第一
07/09 11:42, 47F

07/09 13:42, , 48F
07/09 13:42, 48F

07/18 00:50, , 49F
07/18 00:50, 49F

02/14 00:29, , 50F
買版權是買know-how吧 不然只有無挑能極限打工了?很不
02/14 00:29, 50F

02/14 00:29, , 51F
實際呀
02/14 00:29, 51F
文章代碼(AID): #1LcwKhpO (CN_Entertain)
文章代碼(AID): #1LcwKhpO (CN_Entert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