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轉系的條件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轉系辦法
第1條 依據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則規定,特訂定「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
生轉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2條 四年制學生於二年級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開始前,得申請轉入各學系二年級;於三
年級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
;因特殊原因於四年級第一學期開始前申請者,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二年制學生於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一年級就讀(藥學系除外
)。
二年制和四年制學生不得相互轉系。
申請轉系學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75分以上。
二、(刪除)
三、凡轉入各學系三年級者,以轉入後在規定修業年限內可修滿應修畢業學分者為限。
四、除前述三款外,其它各系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3條 學生具下列款項之一者,不得轉系:
一、已核准轉系一次者。
二、在休學期間者。
三、四年制一年級、四年級及二年制二年級各系學生。
四、經聯合登記分發以外管道者。但情況特殊,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第4條 轉入年級學生名額,以不超過該學系原核定新生名額連同教育部分發新生名額之二
成為度,且每班學生人數不超過六十人為原則。
各系得提撥部分名額供技藝優良學生轉系,技藝優良審查作業要點及名額由各系自訂並送
轉系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公告。該項名額以不超過得轉入該系該年級名額三成為限,如遇有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並得流用至一般轉系生名額。
第5條 轉系學生應向教務處或進修部申請,並經轉出及轉入學系主任同意後,由轉系審查
委員會審定之。轉系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另訂之。
第6條 (刪除)
第7條 學生須符合轉入學系所訂之轉系標準,方得申請轉系,經轉系審查委員會審議後決
定之。
相關轉系標準由各系另訂之,並送轉系審查委員會議備查。
第8條 核准轉系名單經轉系審查會議公告後,經核准轉系學生,不得申請回原系級肄業。
第9條 核准轉系學生,須修畢轉入學系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方准畢業。
第10條 轉系學生之學分抵免,依本校學生科目學分抵免辦法辦理。
第11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90.13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問題
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