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屆牙醫系口腔醫學會會長選舉公告(一)
第三十二屆牙醫學系口腔醫學會會長選舉公報(一)
本選舉委員會經監事會授權並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口腔醫學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章程
)之相關條文辦理第三十二屆牙醫學系口腔醫學會會長選舉,並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公告事項
(2)選舉事物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
(3)候選人資格之審定事項
(4)投開票所的設立與管理
(5)關於違反章程的的事實認定及處分
(6)其它有關選舉事項
選舉種類:
第三十二屆牙醫學系口腔醫學會會長選舉
名額:
系學會會長壹名
競選資格:
下學年為本系在校最
高年級者。
12月15日下午前完成資格審查,不符合者將取消其競選資格。
選務程序:
選舉宣傳:12月15日選舉公告(一)分發。
選舉公報(二):12/16 選舉公報(二)之分發。
投票及開票:12月20日上午10點至下午6點整於立夫13樓進行投票
上午十點~下午一點投票地點:13F贗復實驗室
下午一點~下午六點投票地點:13F系辦
並於當日投票結束並於當日投票結束後由選務人員公開進行開票作業。
注意事項:
參選登記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填妥候選人姓名、系級、經歷、主要政見及各相關資料。
(2)請於2011年12月15日下午5點30分前完成登記,逾時不候。
(3)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於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
投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請於投票時間內攜帶學生證至投票地點投票
(2)投票所如有下列情形者,選務管理人員得令其退出:
1.在場喧嘩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行為,不服制止者。
2.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者。
3.其它不當行為,不服制止者。
選務人員得就上列人員事實公告之。
選舉人如有前項狀況被令退出時,應將其所持選票收回。
(3)選票有下列情形者無效:
1.未用選委會製發之選票。
2.未用選委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3.圈選兩人以上或贊成反對皆有圈選時。
4.所圈選地方不能辨識為何者時。
5.圈選後加以塗改。
6.簽名、蓋章、按指印或加入任何文字記號。
7.將選票污損致不完整者。
無效票如難以認定時,由監事會監事表決之。如正反意見同數,該選票視同有效票。
當選:
候選人有以下情況者,當選
(1)未受當選無效之公告。
(2)超額競選時以得票數最高者為當選;若最高得票數相同者,由選委會主席公
開抽籤定之。
(3)同額競選時,贊成票數須大於反對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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