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一下

看板CM34th21作者 (做我自己!)時間22年前 (2003/11/10 22:5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holinchen (加油)》之銘言: : 姊妹們 : 有誰知道辦護照需要什麼資料啊? 一般國民(滿二十歲) 必備文件 一、 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請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需影印清楚,以便登錄)。 三、 繳交照片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及合成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四、 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 申請護照注意事項 一、 持照人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應申請換發新護照,並繳交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 二、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需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申請換發新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三、 護照規費新台幣一、二00元(請於取得收據後立即到銀行櫃台繳費,並保留收據,以憑領取護照) 四、 原則上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者,始可申請換照。 五、 申請人未能親自申請,可委任親屬或所屬同一機關、團體、學校之人員代為申請(受委任人須攜帶身分證及親屬證明或服務機關相關證件),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託人身分證影本。 六、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四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五個工作天。 七、 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詳見: http://www.boca.gov.tw/~boca40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34.18
文章代碼(AID): #_hwP3-M (CM34th2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_hwP3-M (CM34th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