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刺馬案是怎樣?

看板CHING作者 (黑色貓咪)時間18年前 (2006/04/10 23:01), 編輯推噓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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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找來的... 轉成繁體了。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2&ID=837483 刺馬案探秘 文章提交者:yangyuanfang 加帖在 文化散論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被稱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案情撲朔迷離,後 來的文章、圖書及其他記載多以"情殺"視之。近來,以此案為題材 的影視作品又使公眾對此產生興趣。即將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 《馬新貽文史集成》一書對此案提出了新的見解。應本刊之邀,作者 將書中文章摘編此文,以饗讀者。   1870年8月23日,江甯(今南京)將軍魁玉飛章入奏:兩江總督馬 新貽遇刺身亡。同治帝喻之為"武元衡盜起身旁"。(1)慈禧太后驚 問:"這事豈不甚奇?"曾國藩誠惶誠恐地回答:"這事很奇。" (2)李鴻章若有所思:"穀山近事奇絕,亦向來所無。"(3)由於 案犯張汶詳(4)供詞閃爍,主審大員奏案含糊,此案一拖半年之久不 能結案,於是各種傳聞蜂起,不經之語飛短流長,使此案更加撲朔迷 離,後人稱之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馬新貽遇刺   1870年8月21日,又到總督閱視武弁投射的日子。這天突降大雨, 總督閱射只好推遲。22日,天氣轉晴,兩江總督馬新貽一大早徒步來 到督署西邊的校場演武廳,親自閱射。每年一度的總督閱射,是當時 江寧的一大盛典,允許百姓參觀,因此馬新貽閱畢回署的箭道兩旁擠 滿了圍觀的群眾。當他走到後院門外時,一人突然跪道求助,此人是 馬新貽的同鄉,山東鄆城武生王咸鎮,之前馬新貽已兩次給予資助。 武巡捕葉化龍將他推開,唐得金上前查問,其他人仍照直前行。走了 兩三步,又有一人,一邊高呼冤枉,一邊直撲馬新貽,只見一把明亮 的匕首一閃,迅速刺入馬新貽右脅肋。馬新貽啊呀一聲,撲倒在地。 跟隨差弁方秉仁上前抓住那人的辮子,奪過他手中的匕首。其他差弁 一擁而上,將其扭住。中軍副將喻吉三聽到呼喊,急忙趕到,喝令將 兇犯捆縛。該犯既不抗拒,又不逃跑,從容就縛,口中不停地說: "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今日拼命,20年後 又是一條好漢。"說畢仰天狂笑。家丁張榮急忙扶起馬新貽,見其面 如土色,雙手緊抱胸部,右臂緊緊夾著右肋,萎縮著身子,已不能站 立。差弁取下門板,將其抬進督署上房。   中軍副將喻吉三一邊命巡捕將兇犯押到督署候訊,一邊差人飛報 江甯將軍魁玉和司道各員。魁玉聞訊大驚失色,飛奔督署探視。馬新 貽仰臥榻上,呼吸困難,精神萎靡,生命垂危。探視傷口,匕首刺進 右脅肋,深至數寸。魁玉看後,隨即走出上房,訊詰兇犯。再三訊問, 案犯只供稱:系河南人,名張汶詳。訊其行刺緣由,一味閃爍,堅不 吐實。魁玉氣急,喝令將兇犯帶往上元縣嚴刑訊究。   馬新貽氣息奄奄,自知命不能保,口授遺疏,令嗣子毓楨代書, 請魁玉代呈朝廷。午後,馬新貽已再不能言,延至23日下午2時許,因 傷勢過重,救治無效,遽爾殞命。正處英年的馬新貽一下子從顛峰跌 落到地,淹沒在茫茫宦海之中,成為人生世界的匆匆過客。   魁玉回到將軍府,飭委藩司梅啟照、署鹽道淩煥、江甯知府馮柏 年、署理上元縣知縣胡裕燕、江甯知縣莫祥芝、候補知府孫雲錦、候 補知縣沈啟鵬、陳雲選等連夜訊詰。張汶詳語言顛倒,毫無確供。8月 23日,加派臬司賈益謙、候補道勒方缲、候補知府錢海永、皖南道李 榮、江蘇候補道孫衣言、山東候補道袁保慶等輪流審訊。魁玉一面督 飭司道各員繼續會審,力圖得到確供,一面立即擬摺,由驛600裏緊急 馳奏朝廷。    魁玉擔綱初審   魁玉的奏摺8月28日到京,同治帝覽後"實深駭異"。兩江總督乃 兼圻大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實在是對風雨飄搖的清王朝的一 次衝擊。29日,清廷連發四道諭旨。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趕 緊嚴訊,務得確情,盡法懲辦。"(5)第二,"曾國藩著調補兩江總 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暫行兼署。"(6)第三,密旨安徽巡撫英翰加 強長江防務和地方治安。(7)第四,"著魁玉督飭司道各官,設法熬 審,務將因何行刺緣由及有無主使之人一一審出,據實奏聞。"(8)   上諭未到江寧,27日魁玉又急奏:"拿獲行刺之兇犯,始則一味 混供,迨晝夜研鞫,據供系河南人,名張汶詳,直認行刺不諱,而訊 其行刺之由,尚屬支離狡詐"。(9)9月3日,清廷立即諭旨:"情節 重大,亟應嚴切根究","務將行刺緣由究出,不得含混奏結"。 (10)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諭,這才體會到個中滋味,僅僅告知"一 味閃爍","語言顛倒","支離狡詐"既不能讓朝廷滿意,也不能 屏止眾口。果然,王公大臣紛紛議奏。給事中王書瑞奏道:督臣遇害, 疆臣人人自危,其中有牽掣窒疑之處,應派親信大臣徹底根究,勿使 稍有隱飾。5日,清廷再下諭令:"惟以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 法凶徒潛入署中,白晝行刺,斷非該犯一人挾仇逞兇,已可概見。現 在該犯尚無確供,亟須徹底根究。著張之萬馳赴江甯,會同魁玉督飭 司道各員,將該犯設法熬審,務將其中情節確切研訊,奏明辦理,不 得稍有含混。"(11)清廷一開始就意識到此案的嚴重性,現在又懷 疑非張汶詳一人所為,因此口氣越來越嚴厲。   18日,清廷又下諭旨:"張汶詳行刺督臣一案,斷非該犯一人逞 忿行兇,必應徹底研鞫,嚴究主使,盡法懲辦。現審情形若何?魁玉 此次摺內並未提及。前已明降諭旨,令張之萬馳赴江甯會同審辦。即 著該漕督迅速赴審,弗稍遲延。魁玉亦當督飭司道等官,詳細審訊, 務得確供,不得以等候張之萬為辭,稍形鬆懈,此事案情重大,斷不 准存化大為小之心,希圖草率了事也。"(12)清廷明確提出"嚴究 主使",從而抓住了本案的癥結。對魁玉審案,似乎不耐煩了,字裏 行間充滿了斥責,態度更加嚴厲。   24日,魁玉帶著幾分委屈,幾分無奈,幾分惶恐,再次奏陳:伏 思前督臣馬新貽被刺一案,案情重大,張汶詳刁狡異常,奴才督飭司 道晝夜研審。張汶詳自知罪大惡極,必遭極刑,所供各情一味支離。 訊其行刺緣由,則堅稱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剮。如果用刑過久,又 恐兇犯倉瘁致命。不過,魁玉多少還是向朝廷報告一些進展,已審出 張汶詳是"漏網發逆頭目",曾在太平軍侍王李世賢名下領兵打仗, 進攻漳州,轉戰安徽、江西、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張汶詳的女兒 張寶珍,兒子張長幅,同居之舅嫂羅王氏已被拿獲,現在飛咨山西巡 撫何罴,要求押解張汶詳所供時金彪歸案對質。唯有此案的核心即行 刺緣由仍無確供。   至此,魁玉審理刺馬案已月餘,每次奏報幾乎不離"一味閃爍", "語言顛倒","一味支離"。那麼張汶詳"閃爍"的是什麼?"支 離"的又是什麼呢?魁玉沒有奏報。說穿了,恐怕不僅僅是張汶詳在 支離,魁玉、梅啟照這些承審大員也在支離吧!例如張汶詳關於馬新 貽通"回匪"的供詞,雖然是無稽之談,但魁玉並沒奏報。陳功懋在 《張文詳刺馬新貽案真相》一文中說,他的祖父陳鏡題,曾參與會審 張汶詳的錄供研訊。據陳鏡題回憶,當張文祥(汶詳)供馬新貽咸豐 七年廬州失守,曾被其俘獲,因不知馬是廬州知府,把馬與時金彪一 起釋放時,"問官相視錯愕,錄供者亦停筆不敢直書。""張之萬到 江甯時,時金彪早從山西解到。張之萬、魁玉提訊時金彪時,只有藩 臬參與審訊,連審兩次均未錄供"。馬新貽廬州被俘至今未見到經得 起推敲的證據,但有一點可能是真實的,即後來人們所看到的供詞是 經過刪改的,或者說有些供詞錄供者沒有秉筆直書。這就難免物議紛 歧,訛言蜂起,給後人留下了無數不解之謎。    張之萬馳赴江寧會審   9月25日,張之萬收到吏部咨文。30日從清江浦沿運河南下。   10月7日,張之萬抵達江寧。   第二天,張之萬傳見參與會審的司道府縣各員,瞭解整個審訊情 況,爭取各官員對審訊此案的意見。又調江甯知府蒯德模等加入審訊。 接著提審張汶詳,連審數日,並沒用刑。孫衣言、袁保慶十分不滿, 要求嚴刑訊究。張之萬不軟不硬地說:"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 償未正典刑而瘐死,誰負其咎?"老奸巨滑的張之萬很清楚,這個案 子不管怎樣審,怎樣結,都是兩頭不落人。審不出主使人,馬家不願 意,朝廷更不滿意。審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嗎?而且這些人 也可能把自己"做掉",豈不更悲?於是他採取拖延戰術,慢慢地審, 耐心等待曾國藩的到來。   10月12日,張之萬送出第一道奏章:"該犯張汶詳自知身罹重解, 凶狡異常,連訊連日,堅不吐實,刑訊則甘求速死,熬審則無一言。 既其子女羅跪於前,受刑於側,亦複閉目不視,且時複有矯強不遜之 詞,任意污蔑之語,尤堪令人髮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員,並遴選長於 聽斷之牧令,晝夜熬審,務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讞。"(13)同時與 魁玉聯銜報告,質訊中軍副將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補都司葉化龍等, 追究防護失職之責。   由於張之萬、魁玉拖延太久,12月9日上諭嚴加訓斥,並一針見血 地指出:"現已五旬之久,尚未據將審出實情具奏,此案關係重大, 豈可日久稽延!"(14)張之萬、魁玉的拖延政策,也遭到朝野抨擊。 給事中劉秉厚奏劾:"派審之員以數月之久,尚無端緒,遂藉該犯遊 供,含混擬結。"(15)案子拖延不結,招致更多傳聞物議,於是朝 廷震怒,12月9日、12日、18日連下三道諭旨。張之萬、魁玉成了眾矢 之的。   12月12日,張之萬、魁玉拋出精心炮製的"審明謀殺制使匪犯, 情節較重,請比照大逆向擬,並將在案人犯分別定擬罪名摺,"奏道: "兇犯張汶詳曾從發撚,複通海盜,因馬新貽前在浙撫任內,剿辦南 田海盜,戮伊夥黨甚多。又因伊妻羅氏為吳炳燮誘逃,曾于馬新貽閱 邊至寧波時,攔輿呈控,未准審理,該犯心懷忿恨。適在逃海盜龍啟 缳等複指使張汶詳為同夥報仇,即為自己舣恨,張汶詳被激允許。該 犯旋至新市鎮私開小押,適當馬新貽出示禁止之時,遂本利俱虧。迫 念前仇,殺機愈決。同治七、八等年,屢至杭州、江寧,欲乘機行刺, 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隨從混進督署,突出行兇,再三質訊, 矢口不移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16)張之萬、魁玉 的奏結看來還算順理成章,但最後露出了破綻。人命關天的法律文書, 行文時竟用"尚屬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上諭尖銳地指出, "馬新貽以總督重臣,突遭此變,案情重大。張汶詳供挾恨各節,及 龍啟缳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實不盡,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 不足以成信讞。"(17)於是除諭令曾國藩速回江寧外,再派刑部尚 書鄭敦謹作為欽差大臣攜隨員赴江甯復審。不僅主審大員撤換,就連 司員也全部更換,既顯示出朝廷處理此案的決心,也反映出對前審案 人員的不滿和失望。   曾國藩難蒞兩江   8月21日,馬新貽遇刺的前一天,江蘇巡撫丁日昌自江蘇急匆匆地 趕到天津,直奔直隸督署,與曾國藩密談良久。22日上午,曾國藩回 拜丁日昌,正是此時此刻,遠在江甯的馬新貽被張汶詳刺傷。23日下 午,曾國藩午睡,"心不能靜"。此刻馬新貽在江寧撒手人間。隨後, 丁日昌與曾國藩日日密談,夜夜磋商。30日上午,曾國藩接到上諭, 調他再任兩江總督。曾國藩感到愕然,急召幕府和丁日昌、毛昶熙密 商。曾國藩在處理天津教案中,一直受到中外抨擊,列強嫌他懲處不 力,國人罵他"殘民媚外",他自己也說:"數日來查訊津案,辦理 既多棘手,措施未盡合宜,內疚神明,外慚清議。"(18)此次讓他 回任兩江,把他從泥潭中拉出來,應該說是一件好事。但是,9月2日 他上了一道"謝調任江督恩因病請開缺摺",固辭兩江總督。他說自 本年3月以來,衰病日甚,目病已深,懇請另簡賢能,畀以兩江重任, 俟津事奏結,再請開大學士缺。朝廷也很會給"中興名臣"戴高帽子, 5日立即下旨:"兩江事務殷繁,職任綦重,曾國藩老成宿望,前在江 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鹹宜,現雖目疾未痊,但得該督坐鎮其間, 諸事自可就理,該督所請另簡賢能之處,著毋庸再議。"(19)上諭 說的再明白不過了,有病也必須去。   10月20日,慈禧太后在養心殿東間召見曾國藩,命他速赴江寧。 此時,先期回蘇州的丁日昌有點沉不住氣了,奏請飭曾國藩迅速赴兩 江任。可是曾國藩仍然坐在北京不動,這一來慈禧太后不耐煩了, 11月1日再次召見他,見面就問:"爾幾時起程赴江南?"   曾國藩磨磨蹭蹭,就是不起程,似乎對回任兩江毫無興趣。其實 他一直密切關注江寧的事態發展。江甯將軍魁玉,他的門生布政使梅 啟照、候補道孫衣言等給他頻頻來函。10月5日他給魁玉去信詢問: "刻下廷旨已飭張子青漕帥馳赴金陵,妥為訊辦,未知漸有端倪否?" (20)他非常關心那個背後主使審出來沒有。丁日昌每時每刻都在傳 遞著江寧案審的消息。且時論的發展對他極為不利,有人說馬新貽被 刺,是因為督撫不和。朝裏也是浮浮揚揚,太常寺少卿王家壁直指馬 新貽被刺與丁日昌有關,他再次上奏說:"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被案, 應歸馬新貽查辦,請托不行,致有此變。其子未知曾否到案,仍時往 來該撫任所,臣所聞之言止此。聞此言者非臣一人,臣所聞者亦非一 人之言,其言時皆相顧歎息,及向根詢,則皆畏累不敢盡言。臣思陝 西僻在西隅已有所聞,江南必有確實公論,屬吏或難兼采,京師相距 較近,亦必有所傳聞。""此其尤著者,丁日昌本系矯飾傾險小人, 江南大小官員甚多,此事不疑他人,而獨指該撫之子,難保盡出無因。 或其子妄為而該撫不知,抑或與知而乘其駛赴天津,可以使人不疑, 均難懸揣。"(21)   所謂丁日昌之子案,即1869年10月5日,太湖水師後營右哨勇丁徐 有得、劉步標陪同哨官王有明到蘇州看病。夜二更,徐、劉閒遊妓館, 正遇丁日昌之子分發知府丁惠衡,侄監生丁繼祖,與家丁等同遊妓館, 雙方發生爭執。蘇州親兵營補用遊擊薛蔭榜帶親兵胡家岳、丁玉林 (丁日昌族人)巡夜,看其滋事,責徐有得40軍棍。徐不服,又遭重 責,4天后徐有得因傷死亡。丁日昌看到子侄閒遊妓館滋事,致勇丁被 責釀命,不得不上奏,自請議處。上諭命馬新貽審理此案,丁繼祖投 案,丁惠衡傳喚未到。據丁日昌說,丁惠衡夜裏越牆逃匿,不知去向。 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6日才結案。此案結案後 40多天,馬新貽被刺,此時丁惠衡仍未歸案。故有太常寺少卿王家壁 之奏。   丁日昌眼看大火要燒到自己身上,如坐針氈,他希望曾國藩回來 主持江甯刺馬案的審理,曾國藩畢竟曾是自己的東家,許多問題自會 由他擺平。於是急急上了一道摺子,"請飭曾國藩迅速赴任。"( 22)這道摺子倒也很符合慈禧太后的心意,10月29日立即下旨,督促 曾國藩起程赴任。可是朝廷未必知道丁日昌的奏摺別有一番深意。   11月7日,曾國藩終於抬起腳,踏上南下的旅途。12月6日,當他 還在旅途盡情享受運河兩岸風光、沿途美景的時候,上諭已免去丁日 昌江蘇巡撫之職,調補張之萬任江蘇巡撫,張兆棟升授漕運總督。 12日曾國藩抵達江寧,他自京抵寧用了36天。14日,接印視事。從清 廷調他任兩江總督,到他正式上任,歷時3個多月。   第二天上午,張之萬急急忙忙交接案件,下午就匆匆跑回清江浦 去了。曾國藩很沉得住氣,一直到鄭敦謹抵江寧,這兩個多月的時間 裏,從未主持過審理案件。只在鄭敦謹來到的前一天,他才調閱案卷, 記下有關案犯的名字。這段時間裏他在幹什麼呢?一是接客聊天,二 是看《閱徽草堂筆記》。如果說這兩個多月有關於刺馬案的活動,那 就是他給馬新貽作了一幅挽聯,前往弔唁了一番。他對這個案子為什 麼一直採取拖延回避的態度?恐怕有深層次的原因。鄧之誠在《骨董 三記》中說:"國藩不欲深求,必有不能深求者在。"   鄭敦謹星夜使江寧復審   1871年1月7日,鄭敦謹入宮請訓,隨即裝束就道,馳赴江寧。隨 帶司員仍是跟隨自己去山西查案的現任刑部滿郎中伊勒通阿、漢郎中 顏士璋。鄭敦謹一行星夜奔馳,時值大雪封路,坐轎難以行走,他們 徒步涉雪而行。據顏士璋《南行日記》記載,途中多人凍傷,他自己 的藍布棉衫被樹枝多處掛破,到江甯時棉絮外露,不堪入目。由於沿 途雨雪阻滯,直到2月18日才抵江寧。這一天是大年除夕。正月初二即 關門審案。參加會審人員有:欽差大臣鄭敦謹和他的隨員伊勒通阿、 顏士璋;曾國藩和他委派的江安糧道王大經、江蘇題補道洪汝奎;後 來又增加候補道孫衣言、袁保慶。   鄭敦謹雄心勃勃,非要把這天下疑案審出個水落石出不可,也不 枉他那個"鐵面無私"的稱號。連訊14天,該犯一味狡展,毫無確供。 與鄭敦謹並坐正堂的曾國藩,一直默默地聽著很少發問,最後對鄭敦 謹淡淡地說:"將來只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之法奏結。"(23)此 時鄭敦謹一切都明白了,難怪自己連審14天,終沒有結果,原來他們 早已設計好了。他心裏涼了半截,原來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他反復 思考著,不管怎樣這案子還是要結呀,老佛爺正眼巴巴地等著呢。唉! 要儘快離開這是非之地,不然拖久了自己也要陷進去。他打定主意, 熬審不用刑,堂威喊得震天響,那是做給別人看的。孫衣言、袁保慶 可是坐不下去了。孫衣言看著吃得白白胖胖的張汶詳,對鄭敦謹說: "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24)鄭搬出魁、張的法寶堵孫的 口,不過話說的更好聽一些。   3月19日,鄭、曾聯銜上奏:"會同復審兇犯行刺緣由,請仍照原 擬罪名及案內人犯按例分別定擬。"奏結比張之萬、魁玉原來的定擬 ?述更加詳細,取供、采證、行文更加縝密,但基本內容不出前者, 這就是仍照原擬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別強調張汶詳"聽 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 (25)第二,對張汶詳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擬 以淩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26)   當鄭敦謹、曾國藩擬好奏結,要孫衣言、袁保慶簽字畫押的時候, 這二位拿出了殺手?,拒絕在奏結上"書諾"(簽字)。不過,鄭敦 謹、曾國藩是何等人物,他們也有應對的辦法。他們在奏結中根本不 提孫衣言、袁保慶參加會審一事,把朝廷蒙在鼓裏。   在上奏的同時,把供招抄錄分送軍機處、刑部存案。鄭、曾這一 手很厲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實。意思很明白,這是最後定讞。 鄭、曾在另外的夾片中使用的措詞仍然是:"該犯供詞,尚屬可信。" (27)這一措詞是張之萬、魁玉在原擬中使用的,為此清廷斥責他們, "不足以成信讞。"而今鄭、曾使用,倒不為過,人言人殊。   鄭、曾、張、魁四人反復公開聲明,"毫無確供",那麼明知無 確供,還要如此定讞,這個定讞當然不是信讞。主審大員明知不應為 而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終也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3月26日,諭 旨下達,肯定了鄭、曾的奏結。4月4日,曾國藩奉旨監斬,將張汶詳 淩遲處死,並摘心致祭。   孫衣言不爭一時爭千秋,他在給馬新貽寫的神道碑銘中,慷慨激 昂,秉筆直書,"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 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 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戇為公力爭,亦豈獨為 公一人也哉!"(28)孫衣言的文章一出,震驚朝野,輿論大嘩,就 連慈禧太后也知道其中大有隱情。但是,總不能為了一個死人,去動 搖大清江山啊。斯人已作古,讓他去吧,無非加恩賜恤,以慰忠魂。   終覺疑案之未明   時人傳言,張汶詳刺殺馬新貽的根本原因,是因為馬新貽漁色負 友,張汶詳為友復仇。果真如此,孫衣言、袁保慶作為馬新貽的親信, 自始至終都參加了審訊,那麼,魁玉、張之萬、梅啟照給他設計了一 個"海盜挾仇報復"的結案,不是更體面嗎?何以苦苦追求,以得確 供呢?再說馬新貽的四弟馬新蛏自幼跟隨左右,直到馬新貽被刺身亡, 馬新貽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過了。如果馬新貽因漁色負友而遭刺殺, 已經給他一個體面結局,馬新蛏為此應該感恩不盡,為什麼一直悲呼 終覺疑案之莫明,希望時人和後人給以研討呢?   其實鄭敦謹心裏很明白,他只能以苦笑對之。未等聖旨下達,更 沒等張汶詳正法,他憤然離開了江寧。曾國藩送他程議,他分文不收, 兩個隨行郎中每人收了500兩銀子。曾國藩和司道各員送他到江邊,他 板著面孔,頭也不回地揚帆而去。   鄭敦謹並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就停了下來,打發兩個郎中代他 回京交旨,聲稱有病不能回京。欽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 罪的。曾國藩覺得有點對不住這個湖南同鄉,借巡視地方為名,到清 江去看他,百般安慰,勸他回京赴任。朝廷迭下諭旨,命其回京。他 以有病為托詞,請求開缺,並終生不再為官。   鄭敦謹的兩個助手回京後悄然而失。6月,顏士璋被放到蘭州,雖 是給了一個沒有實缺的知府,與充軍流放所差無幾,不久回籍賦閑。 伊勒通阿,8月19日"給全俸以養餘年"(29)也回老家去了。   所有這一切,都使人們感到背後有一股強大的勢力,有一雙無形 的手在左右著這一切。有人說是慈禧太后。不,慈禧太后沒有理由殺 一個既無兵權,又不屬於任何派系的馬新貽。正是她,同治七年召見 馬新貽,密旨馬新貽調查湘軍攻陷天京後太平天國金銀財寶的去向。   太平天國經營10年,各種糧餉自不必說,天王府金銀財寶堆積如 山,其他王府、將軍府也有不少收藏。曾國荃攻陷天京,縱湘軍搶掠 數天。為了滅跡,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燒了幾天幾夜不息。湘軍均飽 私囊,大車小輛向湖南老家運送財物,幾年中,湘軍子弟搶購土地遍 及湘鄂。朝野議論紛紛,恭親王頗有微詞,慈禧太后心中不快。尤其 令朝廷坐臥不安的是,十幾年來湘軍的實力迅速膨脹。太平天國失敗 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 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蕩平" 了,她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臥著一隻虎,她睡覺也不安 心。於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甯,派馬新貽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   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裏經 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貽。馬新貽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 隊,孑然一身來到江寧,如入龍潭虎穴。難怪李鴻章說:"若七年秋 不妄更動,或穀山僻在海濱,竟免斯厄。"(30)馬新貽被刺,朝廷 心中明白,為了不致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 蒞江寧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 問津。李鴻章一語道破天機:"湘人習氣之重,他人視為棘手,…… 選州必於湘人,朝廷亦深顧慮。"他給曾國藩交了底,"兩江地大物 博,斷非師門莫辦。"(31)而馬新貽獨犯其忌。   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 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左宗棠直言不諱地批評湘軍,他認為這 都是胡林翼為了一時對付太平天國,招募劇盜所致。曾國藩對湘軍的 為非作歹也很清楚,他說:"余設立水師,不能為長江除害,乃反為 長江生害。"(32)   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 領。這些人並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遊蕩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 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游勇又與 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馬新貽在懲治散兵游勇時非常嚴 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 有非法行為的散兵游勇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 曾任江蘇巡撫、湖廣總督的郭柏蔭對其孫郭公鐸說:"張汶祥(汶詳) 行刺有幕後慫恿者,應是這一類人物,最初有意製造流言的,也是他 們。"(33)高拜右在《刺馬案與湘軍》中說:"刺馬案,終清之亡, 迄莫詳其真相,實則馬之死,死於湘軍之囂張氣勢。"   那個曾給孫衣言透過口風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 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 "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詳刺殺馬新貽,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馬新貽被 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 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 軍將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 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 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馬新貽被刺身亡,又有身後之玷,人們津津有味地談論著桃色緋 聞,而且又有為友復仇,義薄雲天的俠義故事,迎合人們獵奇的心理, 適應玩家的口味。若馬新貽不死,也是百口莫辯。史家亦是望而卻步, 因為誰也不願意去為一個漁色負友的小人辯白,冤不冤由他去吧。妙 哉!高明哉!湘軍及其首腦們痛痛快快地給社會開了一個玩笑,也把 歷史玩於股掌之中。    注:   (1)《諭賜碑文》,見《馬端敏公年譜》,光緒三年,武林任有 容齋刻。   (2)曾國藩:《曾國藩全集》,嶽麓出版社,1987年版。   (3)李鴻章:《李鴻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4)張汶詳,有的寫作"張文祥",也有的寫作"張汶樣"。據 說張汶詳原   是"張文祥",舊官府往往在犯人名字上加三點水或草字頭,以 示   山賊或草寇,"張文祥"就寫成了"張汶詳"。筆者認為有這種 可能   性,但畢竟無據可考,僅僅是猜測或類比而已。為尊重原資料的 客   觀性,筆者仍寫成"張汶詳"。   (5)《馬端敏公奏議》,附錄,光緒二十年,閩浙督署校刊。   (6)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2490號;或   見《清代起居註冊·同治朝》。   (7)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上諭檔》。   (8)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2490號,或   見《清代起居註冊·同治朝》。   (9)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2456號,   (10)《馬端敏公奏議》,附錄,光緒二十年,閩浙督署校刊。   (11)馬新蛏:《馬端敏公年譜》,附錄,光緒三年,武林任有 容齋刻。   (12)馬新蛏:《馬端敏公年譜》,附錄,光緒三年,武林任有 容齋刻。   (13)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3266號。   (14)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   (15)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   (16)《馬端敏公奏議》,附錄,光緒二十年,閩浙督署校刊。   (17)《馬端敏公奏議》,附錄,光緒二十年,閩浙督署校刊。   (18)曾國藩:《曾國藩全集》,第7277頁,嶽麓書社,1987年 版。   (19)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   (20)曾國藩:《曾國藩全集》,第7277頁。嶽麓書社,1987年 版。   (21)曾國藩:《曾國藩全集》,第7228頁。嶽麓書社,1987年 版。   (2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上諭檔》。   (23)曾國藩:《曾國藩全集》,第1398頁。嶽麓書社,1987年 版。   (24)孫衣言著:《孫文齋詩文抄》。   (25)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5995號。   (26)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5995號。   (27)國立故宮博物院(臺北)《軍機檔》,第2766箱,第 105995號。   (28)孫衣言:《孫文齋詩文抄》。   (29)桂清楊:《清代起居註冊·同治朝》,(台)聯合報文化 基金會國學   文獻館影印本,1983年版。   (30)李鴻章:《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第23頁。   (31)李鴻章:《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   (32)曾國藩:《曾國藩全集》第1399頁,嶽麓書社,1987年版。   (33)參見張景樵:《馬新貽被刺疑案鱗爪》,載于《山東文獻》 第5卷,第3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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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好文 感謝~~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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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原來刺馬案這麼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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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自嘆為長江生害那一段 余字轉成餘字 可以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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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馬新怡 是滿清十大酷刑描述的那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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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eshen 來自: 140.119.20.200 (04/1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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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四樓!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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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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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十大酷刑是楊乃武與小白菜吧... 你是說第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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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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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可以去參加學術研討會了
04/13 01:08, 10F

04/16 15:35, , 11F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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