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羽球團體賽賽制調整
主辦您好:
對不起,心中諸多不快,還是決定發文。我一直相信主辦說「秉持辦好的想法」
當然不是隨口說說,從去年一開始許多參賽資格問題的溝通等等,都可以看出主辦的
熱血與願意接受意見。即使上一次提問,我自己沒有看到場地公告在先,卻一直詢問
場地為何不夠,對主辦相當"歹勢";但這次還是希望主辦單位能夠包涵,看一看我
的意見。
打31分一局的作法,其實很多比賽都有採用,目的就是為了節省時間。但是比較
起來,當然還是21分三局的方式更好、更能體現選手實力、尤其最重要的是爽度更高
(打比較久嘛)。所以主辦單位自己從最先提出的規則就是預賽、複賽皆21分三局;
結果到了賽前,卻變成31分一局決勝負。會有以下幾點影響:
1. 首先是感覺很不好,打個比方,有點像是承諾我們參加這個旅遊團(我們繳了報名
費),說安排的都是五星級飯店(21分三局是目前所有國際比賽規格);但旅遊團
出發之後,下榻發現結果都是三星級飯店而已。
2. 選手實力差距若大,打31分決勝或是21分三局的結果多半沒差。但選手實力差距若
在一個範圍之內,有些人快熱,有些人慢熱,有些人擅打21分調配體力,有人體力
好,擅長一次31分決勝,就不能說沒有差別。而重要的是,到了比賽前一週才知道
賽制變了,我們雖然只是個大中盃,不是什麼國際比賽,但畢竟這也是很多人每年
最看重、最重要的比賽。我還是想說:31分賽制是可以準備的,如果這半年來我們
都練習打31分,那比賽的表現絕對可以提升。這真的不是沒有影響的!
3. PTT上Kudoc大有推文建議,如時間允許,可以採取預賽31分決勝,複賽開始21分三
局的機制。這當然會是比較好的,就像是沒有五星級飯店,至少還住了四星,或是
在重要的景點還是有住到五星T__T。
4. 既然賽制縮減,時間節省,那能否重新考慮讓個人賽選手能夠盡量完賽,而捨去被
迫棄權退費的機制?像 K大說的,第一天多出的時間,可以盡量先消耗第二天的賽
程。其實無論團體賽、個人賽,我想大家都願意待在場上聽取即時訊息,盡量配合
出賽的。能完賽,總比不能完賽好吧?比起31分、21分的影響,賽程衝突就得退賽
,沒有緩衝的機制似乎更糟一些。
5. 使用31分決勝的制度,在比賽用球的使用量上一定有差距。那是不是能夠將多的比
賽用球發給各校當作紀念品,是比較實際也合理的補償。畢竟在報名前,主辦自己
提出的賽制如此,現在說場地無法負荷,賽制縮減,那開銷也必然減少,總不能說
這些錢還是要我們各校當捐獻吧?
主辦單位說:「再次抱歉不斷地修改比賽的規則,但我們秉持著辦好每場比賽的
想法在做事情,希望各位參賽同學能夠包涵。」我以為這關涉到信用,當然做事情一
定會有難處,就像政府、學校何嘗不是一天到晚被罵,但他們是學校、是政府,那他
們開出的支票就要能夠兌現;就像如今貴單位是大中盃主辦學校,最初的規則是你們
開出來的,我們當然還是希望你們能夠盡量兌現。互相體諒自然是必須的,也許上次
我的發言有些激烈,這次也可能還是有點....嚴厲,但我還是希望主辦單位可以解決
這些問題。而不是說場地要給別的球類,就要犧牲我們羽球的賽制,我們也繳一樣的
報名費呀?前一次已經接受了,就再來第二次縮減QQ也許為羽球發聲的人比較少,主
辦單位也不能就一直降低我們的飯店星級吧!誠惶誠恐,希望主辦單位再作定奪。
敬祝
比賽順利
臺大中文 黃膺皓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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