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0124所有賽程時間表+選手名單+雨備
※ 引述《Chcup30thfcu (第30屆大中盃在逢甲)》之銘言:
: (2)羽球團體賽及個人賽都晉級複賽之選手,可能會發生兩項賽事時間衝突的情形,
: 選手需自行取捨參加某項,反之另一項無法參加之賽事不會列為退賽,
: 仍可退回保證金。
: 個人賽選手如無法接受此賽規更改,可向大會申請退賽,無條件退費。
: 申請辦法:請於1月31日前致電給總務,申請退賽與退費。
: 此情形乃因大會場地因素無法配合大量賽程,造成不便請見諒。
對於大會作出這樣的決定,個人實在覺得非常遺憾。
我是沒有報名個人賽,但非常為個人賽的選手感到難過,
今天羽球團體賽和個人賽已經在同一個地方舉行,並非像雙棲的同學還有交通問題,
只有比賽的時間、選手的體力兩個因素而已,
選手在場、盡量配合時間安排,是選手應該尊重大會的地方;
選手需要時間恢復體力、賽程盡量不衝突,
難道不是大會尊重選手、全力替選手維護參賽權益之處?
如今訂出的這條規則,然後說「若無法接受就退費」,
恕我直言,不就等於「不爽不要打」五個字?
試問貴校的場地有幾面場?去年文化的場地是幾面場?
如果大會可以說「不爽不要打」,我想選手們也只好留下
「沒有那個能力,就不要辦這樣規模的比賽」的印象?
如果貴校場地不足,那為何不在一開始就說,只能負擔團體賽的規模呢?
在彰師舉辦之前,也沒有個人賽,若主辦因場地因素取消個人賽,
想來大家也會覺得合情合理。
但既然決定要辦,是否能把最基本的誠意拿出來,
而不是用這種「蠻幹」的規則叫選手吃悶頭虧?
其實賽程衝突的機率並非很高。
而第一天抽籤之後,明明有一整個晚上可以去想如何彈性安排、
避免第二天的賽程衝突,為何大會沒有這個勇氣去承擔這個責任呢?
相當不解。但如大會執意如此,
大家也願意冒這種努力比賽卻被可能被迫棄權的風險,當然也沒有辦法。
就當報名費丟到水裡,運氣好就撿回來,運氣差就算了?
但一年一度的大中盃,這種作法實在難以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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