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聲無奈~~~
※ 引述《peishi (等待飛魚)》之銘言: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surgeon/3/1247207058/20050516002838/
: 我老實說,我真的想當個好醫師。
醫事法的價值會將會日益重要
醫事法律並不是拿來懲罰醫師的
相對地來說對醫師、病人都會有更好的保障
美國在1960-1970年代短期內有醫療事故遽增且有濫訴之傾向
也就是說當時開始有龐大醫療賠償金
病人的權益高漲加上醫療資訊發達,開始敢於質疑醫師的醫囑
美國的醫療訴訟雖其後稍雖稍有改善
到了1980年代醫療訴訟又再度增加,損害賠償金額亦水漲船高
同時這樣的情況也慢慢影響到了別的國家
台灣在很多地方學習美日,很多方面大約落後美國5-25年不等
大概只有電子資訊產品能夠同步上市吧
美國在二十多年前發生的,現在我們也發生了
第一件破兩千萬的醫療賠償金,不久的將來會許會有更高額的出現
所以現在婦產科、小兒科、外科、麻醉科幾乎很少人敢走了
工作辛苦、給付不高、容易出事、容易被告
未來台灣社會遭遇的將是外科、婦產科醫師不足的狀況
假設最慘的狀況就是發現惡性腫瘤一定要開刀治療
但是刀已經排到八個月後了,這時候只能等待化療或其他民俗療法或等死
想要用人命關天來插隊嗎?
對不起,排在前面的人個個不是一樣惡性腫瘤、不然就是要換肝換腎
要不然就是生產時遇到困難,專業的婦產科醫師不足
早產兒或新生兒生病時的照料的專業小兒科醫師不足
當一個社會對一個行業、一種學有專長技能之人不友善的時候
自然會將他排擠掉,但若這樣技能的人真的很重要的時候
最終將會自食其果
http://kuso.cc/2cda
上面這連結可以下載行政院勞委會的薪資排行
我希望大家注意的不是台灣的排行,而是美國的薪資排行
第一名麻醉科醫師、第二名外科醫師、第三名婦產科醫師
第4.5.6.7.8.9.11.12.13.15都是醫師(他們有把醫師分科來做比較,台灣只有寫受雇醫師)
經過了1980年代醫病關係的低潮期,終於演變成現今的模樣的薪資結構
完全符合高風險高給付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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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若不改變,在10年後大概就會發生上述醫師不足情況
到時如何解決?1.引進菲律賓外科、婦產科、麻醉科醫師
不一定菲律賓,反正就是較台灣落後地區的醫師就對了
這樣低給付難道請得到美國、日本、歐洲的醫師嗎?
2.提高這些風險極高的科之給付,至於提高多少
到時候在看立法委員的諸公如何舉手搓湯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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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我現在也著手延伸閱讀醫事法律的原因
我的msn日誌有提及一些我在法律事務所打工的事情
我真的覺得這是在醫學必修專業之外也很重要的東西~
身為未來的醫師,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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