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看板廢除規定

看板CCU_CSIE87u作者 (timna)時間16年前 (2009/03/28 0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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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na (timna)》之銘言: : 看板待廢條件: : a.超過一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 b.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經組長查證後廢除! : c.看板以無版主狀態達1個月 : d.由全體版主經看版使用者同意申請廢版...。 : e.申請班系版卻於開版後變成個人使用看板者,或是常常用與看版主題無關的 :   東西灌水,經使用者檢舉/組長查獲後第一犯於該看板提出警告予以糾正, : 第二犯則設定違法看板,第三犯則由組長提報群組長/站長逕行廢除看板! : (符合以上其中一項即可進入廢板程序) : 會不會一個多月後,班版就被廢版了? 感謝終於有值日生出現了,還以為快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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