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登記超複雜,搞不懂

看板CCRomance作者 (貝爾羅格)時間13年前 (2012/04/30 17:3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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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f0318 (The Avengers)》之銘言: : 逾期停留1~10天罰金2000元, 11~30天4000元, 31~60天6000元, 61~90天8000元 : 超過90天10000元 : 另外會取消免簽證或落地簽證一年, 請自行斟酌 : 另外, 無論能不能登記, 如果逾期停留, : 請趕快準備機票吧, 不要為了小小的罰金賠上你的紀錄 感謝回答。 之前大學的時候,有一年寒假忘記去延展居留證,拖了十幾天被罰了一些錢,但 依然用舊證換新證沒有問題。所以如果登記之後,是否可以拿結婚書約去更改居 留原因?目前的居留證上居留期限寫2012/12/31,如果沒有被告知,還真的不知 道只剩15天。 如果能拿到居留證,可以憑居證入境,因此一年內不能免簽的限制並不會造成困 擾。 目前婚禮的事情也是一個頭兩個大,如果突然要插入一趟香港當天來回一日遊, 真的會爆炸。沒爆炸也會被老婆殺…… 而我研究所畢業到找到工作的空檔,我曾經跑過香港申請了六個月的探親簽證, 接著在找到工作後改用居留證。在換發探親簽證的時候,香港的台灣辦事處就把 我的居留證給收走了。 如果登記要用到居留證,我又爆炸了。 還是可以去香港,然後下一班飛機馬上飛回來,入境時不秀居留證而使用美國護 照免簽。這樣做可以把香港一日遊縮減成香港半日遊。免簽可以待30天,在這段 期間趕快完成登記,然後換居留證。 或者我可以冒著被老婆打死的風險把登記日提前到5/14。我AIT的單身證明只能預 約到5/10,當天翻譯急件送到外交部領務局,要拿到也是5/11,接下來兩天周末。 最快只可能5/14,然後居留證有效期限5/15(雖然上面寫12/31,囧)。 這真是太刺激了。 請問相關問題該去詢問哪個機構?濟南路上的外交部領事館還是捷運小南門出來的 外事警察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123.70

04/30 22:42, , 1F
簽證事務歸領務局管 你的居留事因已經取消
04/30 22:4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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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已經沒有居留證了 要重新辦理
04/30 22: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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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從居留簽證重新辦理 以前的經驗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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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48, , 4F
免簽回境內登記 但還要再出國辦簽證
04/30 22:48, 4F
文章代碼(AID): #1FdbnptV (CCRo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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