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登記超複雜,搞不懂
※ 引述《hsf0318 (The Avengers)》之銘言:
: 逾期停留1~10天罰金2000元, 11~30天4000元, 31~60天6000元, 61~90天8000元
: 超過90天10000元
: 另外會取消免簽證或落地簽證一年, 請自行斟酌
: 另外, 無論能不能登記, 如果逾期停留,
: 請趕快準備機票吧, 不要為了小小的罰金賠上你的紀錄
感謝回答。
之前大學的時候,有一年寒假忘記去延展居留證,拖了十幾天被罰了一些錢,但
依然用舊證換新證沒有問題。所以如果登記之後,是否可以拿結婚書約去更改居
留原因?目前的居留證上居留期限寫2012/12/31,如果沒有被告知,還真的不知
道只剩15天。
如果能拿到居留證,可以憑居證入境,因此一年內不能免簽的限制並不會造成困
擾。
目前婚禮的事情也是一個頭兩個大,如果突然要插入一趟香港當天來回一日遊,
真的會爆炸。沒爆炸也會被老婆殺……
而我研究所畢業到找到工作的空檔,我曾經跑過香港申請了六個月的探親簽證,
接著在找到工作後改用居留證。在換發探親簽證的時候,香港的台灣辦事處就把
我的居留證給收走了。
如果登記要用到居留證,我又爆炸了。
還是可以去香港,然後下一班飛機馬上飛回來,入境時不秀居留證而使用美國護
照免簽。這樣做可以把香港一日遊縮減成香港半日遊。免簽可以待30天,在這段
期間趕快完成登記,然後換居留證。
或者我可以冒著被老婆打死的風險把登記日提前到5/14。我AIT的單身證明只能預
約到5/10,當天翻譯急件送到外交部領務局,要拿到也是5/11,接下來兩天周末。
最快只可能5/14,然後居留證有效期限5/15(雖然上面寫12/31,囧)。
這真是太刺激了。
請問相關問題該去詢問哪個機構?濟南路上的外交部領事館還是捷運小南門出來的
外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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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123.7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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