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20分鐘的註冊
2008年11月28日結婚以來到今天,終於完成結婚手續!
這過程實在辛苦,因為我們最後決定在北京的法國大使館結婚
所以我需要申請單身證明,出生證明,並把這些與戶籍謄本等文件翻譯成中文
並驗證後請外交部確認,這總共花了我妹一個月的時間幫我在台灣辦理。
在結婚前就必須先跟法國大使館確認結婚日期,並繳交所有文件 ,
包含申請表格及婚前協議書,等法國大使館公告十天後才能正式結婚。
在12月我們回法國順便辦理認證,也就是要把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
請台灣駐法國代表處驗證後再帶回台灣註冊。而這就是惡夢的開始,
幫我們處理事情的是Pamela小姐,東西寄給他,他說他看不到,字太小,
但是那是他給我們的文件打印出來的!!
然後要我們寄一個回郵信封,他好把文件寄給我們,
但是,我們給他的文件裡面就有一個回郵信封,郵資還超過,他卻不願意用這寄給我們
這一耽擱,我們也就離開法國,所以只好請婆婆代為處理,
終於潘密拉小姐收齊了文件後,開始辦理,
在1月23他說他寄出郵件了,可是我們到2月初都沒收到,
已經三個禮拜,我們也回了北京,寫信給他,他說,我2/1才真的寄出!!
這位小姐很天才,寫信跟他說,我們不在法國,請用郵件回復我們即可,
但他寧可要打我們法國手機,讓我們負擔漫遊費用,
卻只是要說一句“我看到你的郵件了“ xxx的!
今天我看了他寄來的文件,裡面沒有配偶名字同意書,我很生氣 ,
還好結婚證書上有桂先生的中文姓名,所以剛剛去辦手續才沒問題,
但是,更奇怪的是,有人幫我們註冊了,戶政事務所的說駐外單位通知了台灣
我們已經結婚,所以就幫我們註冊了?
因為超過三十天是要被罰錢的(七百元)但是他們幫我們弄完了?我就不用罰錢了。
因此今天只是去把戶籍謄本上面加上配偶並且換身分證而已。非常簡單。
所以在法國的台灣辦事處,處理事情很拖延,但是他們會辦完後直接通知台灣,
從那刻起,你在台灣就已經算是已婚了,只是自己的戶籍謄本和身分證還沒更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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