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沒有工作證的工作

看板CCRomance作者 (***peixe bola***)時間15年前 (2008/09/21 01:14),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據我所知. 台灣現在只在4種情況下發給外國人居留簽證: 1.Spouse of a Taiwanese National ----->最快速 2.Work Permit 3.Study Permit (for Chinese) ----->最容易 4.Internship Permit ---->最困難 前三種大家可能都很清楚申請方法. 不知道大家是否聽過Internship Permit的部分. 就順便貼給大家參考. Internship Permit是透過經濟部投審會審核後, 會簽外交部,通過後可取得Resident Permit, 再到Immigration Agency申請ARC. 為什麼說Internship Permit最困難呢? 因為他有很多條件限制: 1.你必須是學生,而且你的學籍必須是在國外. (5月去聽台灣廠商延攬外籍人才講座時, 教育部與勞委會代表在場聲明.在台的外籍學生是不能申請的) 2.你必須是大學/專以上學生,且學校有在教育部名冊上. 沒有在名冊上,就要請台北駐該國簽證組協助學歷認證. 那關沒過,後面就不用送了... 如果你人已經在台灣了, 就要把文件全部送回去該國跑流程. 在台的該國外館是不能在台灣直接幫你認證你的學力文件的. 3.你的實習申請一定要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同意後,才會發給許可. 這部分的審核很嚴格,包括你的學歷.實習內容.實習單位都會審. 而且實習簽證一次最多只給6個月,只能展延一次. 且不能隨便換工作. 所以要申請前,請三思 下面就是相關的實習辦法囉! http://www.moeaic.gov.tw/ (上述網站進去後->投資法規->外籍人士來台) -------------------------------------------------------- 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中華民國95年5月25日經審字第09502609300號函 一、為利外國籍大專以上人才於求學階段申請來中華民國 (以下簡稱我國)實習,藉以增進相互瞭解,有助未來人才延攬,特訂定本要點。 二、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大專以上學生(以下簡稱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 除有違反公序良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國民健康或有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危險之虞者外,其他企業及法人均得依本要點之規定向經濟部提出申請,並由 經濟部將申請案送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函轉交來我國實習之外國籍學生,據以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辦理簽證,惟駐外館處 是否核發簽證仍由其依職權核定。經濟部依本要點受理申請案應設置單一窗口, 受理窗口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三、本要點所稱企業包括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外國公司在 臺辦事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所稱法人包括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及外僑商會。 四、申請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之實習單位,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但情況特殊,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最近一年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或公司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本國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二)、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或營運資金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三)、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採購實績達一百萬美元以上, 但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不受採購實績限制。 (四)、屬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五)、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最近一年目的事業業務費用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六)、外僑商會。 五、來我國實習之外國籍學生,其在外國就讀之學校以教育部所編參考名冊 所載大學校院為主,亦包括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專科學校。 六、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不得變更實習計畫內容;於實習期間, 非經同意不得轉換實習單位。 七、申請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應由實習單位於實習前, 備具下列文件向投審會提出: (一)、申請書。 (二)、外國籍學生基本資料表。 (三)、屬企業者,其營利事業登記證、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 採購實績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足資審核之相關文件影本。 但實習單位為新設企業或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者, 得免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四)、屬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者,其立案證明、組織章程及其他足資審核之 相關文件影本。 (五)、屬外僑商會者,應提具商會正式申請函。 (六)、實習計畫(應載明實習內容、場所、起迄期間、實習指導人、實習經費、 獎助金及生活津貼)。 (七)、外國籍學生護照影本。 (八)、外國籍學生在學證明。 (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求出具之文件。 八、申請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之許可期間,最長為六個月; 期滿有繼續實習之需要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原許可期間, 並以一次為限。 九、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應確實遵守我國各項法律及法令規章, 並不得從事與實習內容不符之工作。 ---------------------------------------------------------- 順便回答Chiaki. 通常freelancer申請ARC通過的機率很低. 因為要一堆輔佐文件. 例如說,如果你男友興趣是攝影. 他需取得: 1.他在母國已是在當freelance攝影師的證明. 2.他有相關的職業證照或技術證照 3.存款證明(需有足夠款項支付在台生活) 才能繼續送件.... Hope the info has helped. Bon chan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2.184 ※ 編輯: annalise 來自: 220.136.32.184 (09/21 01:16)

09/21 01:28, , 1F
好專業
09/21 01:28, 1F

09/21 09:26, , 2F
另一半的國籍如果是澳洲或紐西蘭也可以申請台灣的working
09/21 09:26, 2F

09/21 09:27, , 3F
holiday簽證,不過最長只能待一年就是了...
09/21 09:27, 3F

09/21 21:36, , 4F
推一下認真專業文 
09/21 21:36, 4F

09/22 10:26, , 5F
好專業 謝謝囉
09/22 10:26, 5F
文章代碼(AID): #18rIzf5o (CCRoman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rIzf5o (CCRom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