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多講的啦

看板CCF作者 (Roy)時間18年前 (2006/01/12 21:07),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無須將問題引導到情緒問題 當然人都很難說絕對沒有情緒方面的涉入 但如果反對留在MLB的人有 那支持的人就沒有嗎 我想討論應該將情緒盡量的排除 針對問題來討論 談到情緒 就只有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缺乏了整個問題思變的空間 其實這個時間討論這問題是好的 總比球賽開打後 整串的討論影響了實際比賽的討論 這才是真的影響本版的運作 而事實上 這本來就是一個嚴肅而值得被面對的問題 當然我承認 過去一年在王版時間遠比鋒版時間多很多 對王建民關心也比陳金鋒多 但這是否能引申解讀我沒來過這個版 以及我所持的意見就是有目的性 我覺得不應該做片面解讀 畢竟多數網友可能像我常在不同版晃 在政治版討論政治 在JOKE版看笑話 在留學版準備我的學校申請 在BEAUTY看美女 能因為發表文章多少 而說屬於哪裡不署於哪裡嗎 我只能說我是棒球迷 從國二那年 也是職棒元年 聽張昭雄的講評開始 晚自習的時候就是跟老師躲貓貓 用walkman偷聽轉播 上高中後只要有三商比賽就去球場 也跟兄弟象迷幹過幾次架 直到第一次賭博案.三商解散後 才改看MLB 誰有什麼資格說評論他人是棒球迷不是棒球迷 我自認為自己是棒球迷毫無疑問 當公視轉播王建民 我毫不猶豫馬上捐了400元 儘管我當時有購買MLB.TV 現在我也還沒取消掉 當時王版黃麗華抄襲事件 我也馬上請教我律師同學研究相關的法律問題 ... 我只能說棒球迷的意見未必是一致 但不是一定要怎麼做才會才符合某些人眼中的真正球迷 才有資格來這邊發言 也許今天我的意見對一些陳金鋒的支持者來說很礙眼 但這是一件本來就該被討論的事情 不需要去質疑什麼動機 更不需要以支持留在這邊 論證是否支持陳金鋒 就回到事實來討論 ※ 引述《HOMERUN555 (仲踢波?)》之銘言: : 看這個版好多年了 一直在潛水 : 只要CCF被call up 這裡常會有他實況轉撥live文 : 那時的氣氛多好啊 : 現在移版的問題 : 老實說 就是一整個kimochi問題 : 這個版老早就設最愛了 移去哪實質上沒差 : 我想很多版友不爽的 有些人表面上講的好聽但感覺到打落水狗的心態 : 為什麼會讓人有這樣的感覺?就不只是反彈者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62

01/12 21:47, , 1F
討論的人是主體,而版主去問過了,連結可以
01/12 21:47, 1F

01/12 21:48, , 2F
討論的人「想」要這個版留在這裡,那就留吧,何必一再爭論
01/12 21:48, 2F

01/12 21:49, , 3F
想要移的少,想要留的多,這裡是討論鋒哥的版不代表鋒哥
01/12 21:49, 3F

01/12 21:49, , 4F
連結也可以放在熊版下面,那麼是誰主觀意識重?
01/12 21:49, 4F

01/12 21:50, , 5F
如果覺得鋒哥不去 MLB,很失望之類的,不要牽怒到這個版
01/12 21:50, 5F

01/12 21:51, , 6F
這個版是給想要討論鋒哥的人用的,而大家想要放一個位置在
01/12 21:51, 6F

01/12 21:51, , 7F
這裡,那為什麼又一定要「移」呢?不就是心裡不爽罷了
01/12 21:51, 7F

01/12 21:53, , 8F
移了會有更多人不爽~~呵呵
01/12 21:53, 8F

01/12 21:54, , 9F
那就投票囉 很簡單 為什麼有人就是不接受~
01/12 21:54, 9F

01/12 21:55, , 10F
投票喊了好幾個星期了,一直沒看到在投欸
01/12 21:55, 10F

01/12 22:00, , 11F
該不該辦投票 怎麼辦 何時辦 版主自然會有交代
01/12 22:00, 11F

01/12 22:02, , 12F
投票吧,這樣解決的方法最快(逃)
01/12 22:02, 12F

01/12 22:19, , 13F
要放大絕招投票了嗎?
01/12 22:19, 13F

01/12 22:20, , 14F
是阿 怕不怕~
01/12 22:20, 14F

01/12 22:20, , 15F
這種事大是大非,民粹無用。楊儒門再多人聲援仍要坐牢。
01/12 22:20, 15F

01/12 22:23, , 16F
這是民主時代,就算是站長也不能干涉投票結果,何況別人
01/12 22:23, 16F

01/12 22:28, , 17F
聲援跟投票是兩碼子事..... 失敗
01/12 22:28, 17F
文章代碼(AID): #13nbHuf0 (CC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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