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報] 子彈打不穿,就是打槍囉
原文有點長,恕刪
看原PO如此積極的發問和回報狀況
讓長期潛水的在下,也不禁想要回文
同時也有一點感觸和建議。
首先,恭喜你終於把心裡的話說出口
暗戀、曖昧時最痛苦的,因為想說的話常到了嘴邊就阻塞不出
不管結果如何,一旦想講的話說完,整個人便如釋重負
到此,你的內心應該舒坦許多
但故事到此並未完結,你內心還是有許多疑惑
你說到:「如果讓他知道自己的想法,然後再重新展開一次追求
,結果是否就會不同呢?」
根據自己的經驗,答案是否定的
其實被追求者或多或少,都知道有人在追她
只是在等待一個,可以確認心中疑惑的機會
接著就是找時間表明立場
而原PO的場合,就像她自己說的:「沒有感覺」
以簡單一句話否定了你和她交往的可能性
在追求的過程裡,雙方對彼此的「感覺」相當重要
如果雙方都互相抱持好感,或許不需要盛大的告白儀式,
在確定彼此心意後,很快就能成為男女朋友
當然,因為彼此的好感程度不同,或者需要確認對方想法,
所以才要透過一些明示或暗示的方法(這是在下以為的追求,有錯可指正)
你在之前的文章,均有提及她對你抱有某種程度的「好感」
也因此,你或許認為自己有機會
的確,有誰會喜歡上一個自己嫌棄的傢伙?
然而,就結果來看,你們就只能是「好朋友」,並非是「男女朋友」
在下認為,這是因為「好感」,會因對人的想法不同而有差別,
故有「朋友」和「喜歡的對象」兩種
簡單來說,就是她是不是你的菜,若不是就只能是朋友
(但兩者都有發展成好友的可能,而且也可能出現不是自己的菜卻喜歡上的狀況)
所以她先前所說的:「相見恨晚」也有可能就是指太晚遇到你這個聊得來的好友了
,畢竟都快畢業了不是嗎?
在下無法告訴你,如何判斷女生對你的好感是哪一種
但可以跟你說,若被認定是朋友的那一側,就難以發展戀人關係
這裡分享一點過去的經驗,
在下曾很直接地被喜歡的女生說:「我喜歡你,但是,是朋友的喜歡」
後來這女生換了很多任男友,可是一次也沒有考慮到在下
是的,一旦被認定為朋友,就難以起死回生,除非有重大的轉變機會
故在下跟她從高中就認識到現在失聯為止(現研究所畢),
都是很好的朋友,此後也沒有其他想法,就怕會因此破壞兩人的關係。
是以,作為一個過來人,在下想奉勸一句(本版精華區好像也有類似的)
如果你還放不下她,就別跟她當知己、好友
最好稍微退開,讓彼此冷卻一點,然後再重新來過
充電之後,再用不同於以往的姿態,推翻先前的印象
如此,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因為如果你和她保持聯絡,未來將會很痛苦地聽她聊新認識的對象,
或是男友的近況和抱怨男友的不是
一旦心理沒事了,就離開你的身邊,你也只能默默地怨嘆
畢竟,在她的認知中,你已被貼上「純友誼」的標籤,
即使和現任分手,下一個也不會考慮到你
當然,每個人的境遇都不太一樣,或許原PO有其他境遇也說不定
只是在下剛好有這樣的親身經歷,所以就拿出來分享一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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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ぼらけ、有明の月と見るまでに
吉野の里に、降れる白雪 _____
│阪上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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