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分手了,想挽回
: 但是談戀愛不是就是用談的嗎?? 我不求他改,但我可以為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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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真的把她當成我的公主來疼了。
不要這樣,真的不要這樣。
除非是改掉壞的習氣,不然不要委屈式的修改自己個性。
可以建議你的是從現在開始不管有沒有機會復合,
你都只能把對方當成一個記憶中的普通朋友,
從現在開始三個月內,不要打電話不要傳簡訊,
斷了所有聯絡跟問好,除非她主動回應你,
你才可以用普通朋友不激動不深入的方式去回應。
如果過度了,她一樣會躲得遠遠的。
如果你們無緣,或者當初感情就不深,
她也沒任何消息的話,
那斷了這個念頭吧,下一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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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eranza0124 來自: 118.166.115.174 (05/1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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