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於搭訕-我的自白
分享原由:爽
分享內容:
在講搭訕前,先說說關於我的故事。
我從男校畢業,進而進入一個通通都是男生的系,在這之前,我藉由自然管道
交過兩個女朋友。但是在我大二大三這兩年,我的異性緣忽然下滑了,簡直是
掉到谷底。我長的算帥,論個性與幽默感也很棒,每個晚上,我都不解為什麼
我會沒有女朋友,於是夜復一夜,我都非常寂寞。
在我的環境,我身邊的朋友也多半沒有女朋友。這個時候,大部分的人開始會
責怪環境...沒錯,教育造成的男女失衡,的確是殺手。
大三的一天,我忽然接觸到搭訕,從把妹達人到網路上的文章,我發覺自己對
搭訕有股莫名的熱情!於是,我開始像某一群人一樣,像打電動一般分析搭訕
的步驟、方法、流程,像寫論文一般解析其中的道理...(雖然事後我發現這不
是正確的...)
我到處去實戰。我累計搭訕大概有兩百~三百人左右,但其實我並不是很勇敢
的人,也不是很有自信的人,在這過程中,我克服了極大的恐懼。如果要說有
什麼收穫的話,就是我在"這一行"認識了很多同好,還藉由搭訕交到了女朋友
。
我想說的是,我知道很多人對搭訕多有譴責...但我看法不同,在我看來,其實
搭訕才是最佳,最自然,最原始的方法。為什麼!?
我想,多數版友可能也是一生都在男生堆裡打滾。這樣的人生標準流程,絕對不
會認識多少女生的。這裡我特別要提兩個點:
1 你的真愛絕對跟你擦肩而過。如果她們論內在外在,完全就是你的菜,那她
決不可能那麼巧跟你同班或在哪個圈子認識。
2 其實,人在認識一個人,一定要有個人先開口,這其實廣義來說都是搭訕,只
不過也許你獲得了一個"同班"或什麼的理由,讓你可以很正當地這麼做罷了...
我覺得,如果大家都有夠開放的思想,那麼環境就不是問題了,你有機會從搭訕
認識到各式各樣、各個圈子的人!況且,你鼓起勇氣上前,就算搭訕失敗,你完全
不會有任何損失。
搭訕也不代表你非得花心不可。我們搭訕一個人是因為她的外貌,為什麼要那麼快
認定要把她呢?在我搭訕的人之中,有幾個人後來變成了我的朋友,我們會一起吃
飯和聯絡。
不要設限,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我發覺很多人為自己的恐懼找藉口。當他們只是感到害怕,他們就會等待"證明搭訕
是錯誤的"的論調出現,當然這種論調一定會出現,那他們就會感到舒適...試著這
樣想好了。為什麼網交可以,搭訕就不行呢?
我看過很多例子,有的人因為生活圈的女生本來就不多,開始鎖定一個女生,窮追
猛打非要把到不可,有時候甚至不是很喜歡。我告訴他:如果一個你決不會喜歡的女
生這樣追你,難道你最後就非答應她不可?就算是史上最強的情聖,也沒辦法讓全
世界的女人喜歡她,喜歡,不喜歡,不要執著...另覓對象吧!
另外有的人因為想拓展生活圈,開始跑社團,有的時候,他們並不是喜歡社團本身
,這反而讓意圖扭曲了,於個人於社團都決不是好事,自己平白浪費了很多時間,
也浪費精神做很多的雜事。(如果是喜歡的社團,我就會鼓勵去跑,這裡所講的是不
喜歡的)
很多人喜歡講"緣份"。緣份是狗屁,如果我在這樣的環境不去刻意拓展,我根本不會
認識新朋友。如果真的要說的話,你在這個時間出門,然後剛好在火車月台遇到搭同
一班車的女生,這也是緣分不是嗎。在我看來都只是一種藉口。
總結一下吧!
如果要挑交往對象,真的要多多的認識女生,然後慎選,最後如果選擇的她不喜歡你
,就只是代表再找更好的而已。如果不去搭訕(或其他管道),而在既有稀少女生的
圈子挑不很喜歡的對象,死纏爛打,也覺得自己不會認識新女生而患得患失,那更不
健康!
女生被搭訕90%都會開心的,即便當下沒有表現出來,總是跟她朋友說嘴的好題材
,所以我鼓勵大家~ 初次發文請多指教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22.216
推
02/24 04:52, , 1F
02/24 04:52, 1F
推
02/24 05:48, , 2F
02/24 05:48, 2F
推
02/24 10:45, , 3F
02/24 10:45, 3F
→
02/24 10:47, , 4F
02/24 10:47, 4F
推
02/24 12:57, , 5F
02/24 12:57, 5F
→
02/24 12:57, , 6F
02/24 12:57, 6F
→
02/24 14:23, , 7F
02/24 14:23, 7F
→
02/24 14:24, , 8F
02/24 14:24, 8F
→
02/24 14:56, , 9F
02/24 14:56, 9F
推
02/24 15:19, , 10F
02/24 15:19, 10F
推
02/24 16:12, , 11F
02/24 16:12, 11F
→
02/24 16:20, , 12F
02/24 16:20, 12F
推
02/24 17:42, , 13F
02/24 17:42, 13F
推
02/24 18:00, , 14F
02/24 18:00, 14F
推
02/24 20:39, , 15F
02/24 20:39, 15F
推
02/24 20:57, , 16F
02/24 20:57, 16F
→
02/24 21:18, , 17F
02/24 21:18, 17F
→
02/24 21:37, , 18F
02/24 21:37, 18F
→
02/24 21:38, , 19F
02/24 21:38, 19F
→
02/24 21:40, , 20F
02/24 21:40, 20F
→
02/24 21:40, , 21F
02/24 21:40, 21F
推
02/24 23:24, , 22F
02/24 23:24, 22F
→
02/24 23:25, , 23F
02/24 23:25, 23F
推
02/24 23:26, , 24F
02/24 23:26, 24F
推
02/25 00:33, , 25F
02/25 00:33, 25F
推
02/25 01:09, , 26F
02/25 01:09, 26F
推
02/25 02:48, , 27F
02/25 02:48, 27F
推
02/25 10:53, , 28F
02/25 10:53, 28F
推
02/25 13:14, , 29F
02/25 13:14, 29F
推
02/25 13:14, , 30F
02/25 13:14, 30F
→
02/25 13:15, , 31F
02/25 13:15, 31F
推
02/25 20:43, , 32F
02/25 20:43, 32F
推
02/25 22:07, , 33F
02/25 22:07, 33F
推
02/25 22:44, , 34F
02/25 22:44, 34F
推
02/26 13:16, , 35F
02/26 13:16, 35F
→
02/26 23:04, , 36F
02/26 23:04, 36F
推
02/27 21:29, , 37F
02/27 21:29, 37F
推
03/02 19:58, , 38F
03/02 19:58, 38F
→
03/02 19:58, , 39F
03/02 19:58, 39F
推
04/11 10:35, , 40F
04/11 10:35, 4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分享
25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