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交往7年感覺淡了有機會挽回嗎?

看板CATCH作者 (han)時間15年前 (2011/01/04 19:18),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smallcoldair (嗨大家好)》之銘言: : : 性別: : (男/女) ->發問者性別 : 男 : 問題類型: : (個人魅力提昇/認識/追男/追女/情侶相處/分手中(後)/其他) : 分手後 : 自己個性: : (請以20字內敘述自己的個性): : 勇於追求事物小男人,但後來弱化了 : 對方個性: : (請以20字內敘述對方的個性): : 不認輸的小女人 : (若是追男追女,請註明雙方如何認識。如同班同學、同事、社團、街頭搭訕......) : 兩個人是大學聯誼認識的,同校,交往7年多,男28 女25 ,彼此的初戀 : 從大學,研究所,當兵,出社會工作後開始遠距離(半個台灣,遠距離2年多) : 1.問題背景: : 兩個人交往這麼久,幾乎沒有大吵過,也一直認定彼此,雙方家人都很喜歡對方 : 沒有經濟上的問題,何時結束遠距離,何時結婚,都規劃好了.. : 可是女方忽然覺得沒感覺了,想一個人靜一靜,(他覺得我對他太好,是個很好的男生) : 後來他覺得,從出社會後,兩個人會互綁住對方,他想要去追求想要做的事情 : 我有試著挽回過,可是因為我很瞭解他的個性,他對於他決定的事性,就會很堅持的做下去 : 所以就在沒有苦苦哀求下,和平的分手了 : 2.目前狀況: : 分手1個多月了,我們約好,不能斷了聯繫... : 我真的覺得感覺淡掉,可以兩個人一起解決,可是他很堅決他想分手... : 在提分手的這段期間,其實我也發現應該是有同事在追求她... : 因為不想打壞關係,並沒有告訴她 : 也許,她所謂的沒感覺,應該就是他喜歡上了別人 : 3.我的疑問: : 我現在已經放開了手,可是心確還一直還在他身上徘徊 : 我知道,短時間,他不可能回到我身邊 : 所以我想知道,以他這種不認輸的個性,之後回來的機會是多少? (最好能有實質經驗的) : 我現在能與他分享我的生活嗎? (聊MSN? 把狀態放FB? 又或者是完全消失?) : 哪種情況下,把他重新追回來的機會比較大? : 我也知道,我現在不應該把心放在他身上,我現在也在努力提升自己... : 但7年不是說斷就能斷的,我可以讓他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交交其它男朋友 : 但最後我還是只想要好好重新珍惜她,照顧她... : 也許是剛分手沒多久,我還在漩渦裡,走不出來,看起來很傻,但...這是我目前所希望的 : 我也曾經和別人分享如何如何做,但那終究是...紙上談兵 : 請各位有經驗的網友,分享一下你們的經驗(一定要實質的),先謝謝各位有經驗的網友 這位兄弟你好,其實我之前也像你一樣,雖說跟前前女友交往了一年多,但是有一次她也 是突然提出了分手,也沒發生什麼事,也是沒感覺...也是說以後還有機會... 但是她沒有說要保持聯絡。 我難過的要死,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因為我非常喜歡她... 後來,過了幾個月,看到她的相簿裡有了另一個男伴,還是個歪狗人... 唉...很多女生就是擋不住歪狗人的魅力...可恨...又被騙了,說什麼還有機會-_- 我是勸你,好好再另尋目標吧,女生變了心真的也很狠,而且我感覺你可能是那種很愛她 的好男生,是她沒福氣囉! 不要一直跟她聯絡了(封鎖、換電話,這樣你會較快走得出來),她對你說的都是藉口, 太假了-_-,如果你一直等她..事後你會覺的你很傻,也別浪費時間在她的身上了, 如果她在享受新男友所給她愛的滋潤,她不可能會想到你的。 她也很不該,分了就不要什麼聯絡了...想要二個通吃?? 過去的就當美好的回憶吧。祝福她跟他新男友過的開心嚕! 忍痛別去想她,可能過了個一年半載的,你會習慣沒有她,加油!!再去找新的女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5.83.13

01/04 19:54, , 1F
自己沒有眼光找到那種人 不要把全台灣女生扯下去吧..
01/04 19:54, 1F

01/04 19:59, , 2F
的確 把台灣女生 那句改掉 其他就很好了.......
01/04 19:59, 2F

01/04 21:00, , 3F
我也一樣被丟三個字沒感覺,沒幾天後相簿多個男的...
01/04 21:00, 3F
改嚕改嚕~ ※ 編輯: hannibal0416 來自: 118.160.52.119 (01/04 23:03)

01/05 04:09, , 4F
元po七年實在不短 要出軌應該早就出軌了
01/05 04:09, 4F

01/05 13:20, , 5F
給你推一下~
01/05 13:20, 5F
文章代碼(AID): #1D8m7jvd (CAT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8m7jvd (C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