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喜歡,但不想現在在一起
性別:
(男/女) ->發問者性別男
問題類型:
(個人魅力提昇/認識/追男/追女/情侶相處/分手中(後)/其他)
追女
自己個性:積極 幽默 上進 想太多太遠 有內涵
(請以20字內敘述自己的個性):
對方個性:文靜 正直誠實 認真 冷淡 善良
(請以20字內敘述對方的個性):
(若是追男追女,請註明雙方如何認識。如同班同學、同事、社團、街頭搭訕......)
1.問題背景:
2.目前狀況:
3.我的疑問:
我很喜歡她,可是我希望等我變成一個沉穩的人,先讓我自己
的生活變得更有紀律,並且待人接物更成熟。
我認為先成為一個成熟的人,才能照顧別人。
不然自己都在為自己做事情沒有效率煩惱了,很難給予人安定感。
之前我和她說,畢業之後會去找她。
她也很認同我的觀念,她也希望畢業後在戀愛。
我本來以為到畢業的途中我們可以當朋友的,後來我發現,我跟她見面之後,根本無法
停止思念,這帶給我很大的困擾。
我想她也會因為我的關心而無法專注在自己的學習上吧。
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歡我,但至少從她的回應來看,感受到她有受到我的真誠所感動。
(因為她很自然的微笑著捲著她的頭髮,如果有看過藍天情聖應該知道那代表什麼)
之前有人又和我說,如果遇到其它人熱切的追,很容易就被追走的。
這讓我有點擔心又想現在就追她,但一來,我已經信誓旦旦的說畢業後再說,
另一方面,目前我的生活不是很穩定,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比如說找到穩定的
讀書方法與態度,以及培養良好的紀律,還有在待人接物上更持熟。
我不認為現在的感情可以很深層,我不確定現在交往是不是好的,如果以婚姻為前提下。
我想我打算把我的愛情觀跟她分享,然後真的一段時間不和她見面。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女生會不會因為寂寞就被別人追走?
另一方面,我們家的家境還算不錯(不過不知道一億出頭的資產在台北算不算有錢?)
我不知道要不要和她說
說實在的,因為她有非常好的學歷,未來工作薪水應該很高
而且我們生活都很簡樸,不是很care物質生活,所以應該也沒多大誘因。
但是如果這方面可以加點分的話,我還是願意說。
還是這種事等到交往後再講比較好?
不過我有點怕反效果就是了,怕她認為我膚淺。
我個人認為我對她真的很認真,我可以用我的真誠感動她的。
但是我又想如果我說了,希望可以讓她覺得跟我再一起是有安定感的。(因為我父母應該
願意幫我付頭期甚至買房,不過不知道會不會想太遠了就是......)
所以也想請教各位會如何做?
最後我想問一下,之前和她是朋友,最近才剛開始約出來。
但是她真的很忙,有很多活動
常常會有事,每次約時間都要約很多次才OK,並且常常聊兩個小時就有事了。
我認為她有點不重視我的感覺,我不知道各位過來人有沒有這樣的經驗?
我自己是認為她把我當成一個追求者,我想剛開始可能不會把我的priority擺多前面,
而未來說不定會有所改變? 我該跟她說嗎?
另外之前我在她離線時傳一些東西給她,並且寫一些東西給她,她沒有回,是否代表
她還不夠重視我,還是女生再被追得時候收到離線訊息都不會回?
抱歉,小弟嫩得很,各位大大能幫忙小弟解決多少問題算多少,小弟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9.50
※ 編輯: redemption 來自: 124.11.149.50 (11/28 16:48)
推
11/28 16:51, , 1F
11/28 16:51, 1F
→
11/28 16:52, , 2F
11/28 16:52, 2F
→
11/28 16:52, , 3F
11/28 16:52, 3F
→
11/28 16:54, , 4F
11/28 16:54, 4F
推
11/28 16:57, , 5F
11/28 16:57, 5F
→
11/28 16:58, , 6F
11/28 16:58, 6F
→
11/28 16:59, , 7F
11/28 16:59, 7F
→
11/28 17:16, , 8F
11/28 17:16, 8F
→
11/28 17:16, , 9F
11/28 17:16, 9F
→
11/28 17:17, , 10F
11/28 17:17, 10F
→
11/28 17:17, , 11F
11/28 17:17, 11F
→
11/28 17:18, , 12F
11/28 17:18, 12F
→
11/28 17:19, , 13F
11/28 17:19, 13F
推
11/28 17:54, , 14F
11/28 17:54, 14F
推
11/28 17:58, , 15F
11/28 17:58, 15F
→
11/28 17:59, , 16F
11/28 17:59, 16F
推
11/28 18:04, , 17F
11/28 18:04, 17F
推
11/28 18:23, , 18F
11/28 18:23, 18F
→
11/28 20:12, , 19F
11/28 20:12, 19F
推
11/28 22:52, , 20F
11/28 22:52, 20F
→
11/29 01:43, , 21F
11/29 01:43, 21F
→
11/29 01:44, , 22F
11/29 01:44, 22F
→
11/29 01:45, , 23F
11/29 01:45, 23F
→
11/29 01:46, , 24F
11/29 01:46, 24F
→
11/29 01:47, , 25F
11/29 01:47, 25F
→
11/29 01:51, , 26F
11/29 01:51, 26F
→
11/29 01:51, , 27F
11/29 01:51, 27F
推
11/29 07:01, , 28F
11/29 07:01,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請益
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