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怎麼分辨是真愛還是想要你上床

看板CATCH作者 (雙姓:減少男人再娶的慾望)時間15年前 (2010/11/15 12:26), 編輯推噓6(6017)
留言23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0 (看更多)
※ 引述《lisamm (lisa)》之銘言: : 大多數的人,愛一個人應該會想要跟他有親密行為。 : 我認識了一個男人大概半年了,我們正曖昧, : 他常會在MSN上有意無意說到:「我見到你真的都會有想碰你的衝動。」 : 但實際上見到我都很規矩! : 但是不喜歡一個人,純粹衝動之下,也可以有親密行為。 : 實在很難分辨啊!身邊也是有朋友在跟對方發生關係以後,馬上被甩。 : 大家有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 怎麼分辨對方是真的喜歡你才想跟你發生關係,或對方只是想得到你的身體? 我認為 在還沒簽訂"結婚證書"以前 不要做完"全壘"! (只有一二壘就好) 也就是 只有真正願意和我們結婚的人 已確定是我們人生伴侶的人 才發生關係! (才值得!) 婚後才發生性關係的好處: 1. 可確保婚前沒和別人有一腿 2. 減少(錯誤)發生性關係的機會 減少性病機會 要發生性關係很容易! 然而 要提昇兩人的心靈層次(包括兩性平權) 達到和諧 卻沒這麼容易! PS. 我和我先生交往十年以上 婚後才做完全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69.224

11/15 12:30, , 1F
但是婚後才發生性關係發現不能受孕怎麼辦...
11/15 12:30, 1F

11/15 12:34, , 2F
難道你要婚前受孕嗎? 沒有錢怎麼辦=.=
11/15 12:34, 2F

11/15 12:35, , 3F
會不會受孕是用婚前健檢...跟婚前性關係是沒關係的....
11/15 12:35, 3F
※ 編輯: tina98 來自: 122.100.69.224 (11/15 12:41)

11/15 12:59, , 4F
如果婚後才發現性生活不和諧,就糗了
11/15 12:59, 4F

11/15 13:13, , 5F
推這篇 我不太認同樓上的論點 性行為的最終目的應該是生
11/15 13:13, 5F

11/15 13:14, , 6F
孩子 在生育能力都正常的情況下 美滿的性生活應該只是像
11/15 13:14, 6F

11/15 13:14, , 7F
十年前的人的觀念吧.....
11/15 13:14, 7F

11/15 13:15, , 8F
bonus一樣才對 可能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 但是沒有了話應
11/15 13:15, 8F

11/15 13:17, , 9F
該也不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畢竟夫妻間不同的地方太多
11/15 13:17, 9F

11/15 13:18, , 10F
了 要磨合學習的東西實在是非常多..
11/15 13:18, 10F

11/15 13:46, , 11F
sex不只是生小孩吧,不然生玩就可已閹掉了嗎?
11/15 13:46, 11F

11/15 13:47, , 12F
婚後性生活不順,先想辦法改善,之前10年都走得過來
11/15 13:47, 12F

11/15 13:47, , 13F
這沒理由不嘗試改善吧
11/15 13:47, 13F

11/15 13:52, , 14F
性生活很重要 over~~~
11/15 13:52, 14F

11/15 13:56, , 15F
不同意耶~性生活不合真的會影響很大的~ 如果真的反對婚前
11/15 13:56, 15F

11/15 13:56, , 16F
性行為,那就找個相同觀念的人交往,不要強迫別人..
11/15 13:56, 16F

11/15 17:37, , 17F
好處第一點不成立...
11/15 17:37, 17F

11/15 17:38, , 18F
你只能確保自己不會...但對方不一定
11/15 17:38, 18F
※ 編輯: tina98 來自: 61.216.248.227 (11/15 18:39)

11/15 18:55, , 19F
你可以看看法西斯版最近熱門的某圓房文章
11/15 18:55, 19F

11/15 21:17, , 20F
這篇不能噓心裡有點卡卡的...........
11/15 21:17, 20F

11/16 00:14, , 21F
11/16 00:14, 21F

11/16 00:29, , 22F
m25大說的沒錯 當然不能強迫別人~~
11/16 00:29, 22F

11/18 22:38, , 23F
這篇在講些個什麼啊= =
11/18 22:38, 23F
文章代碼(AID): #1CuBPoGq (CAT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CuBPoGq (C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