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雙方都有意復合

看板CATCH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5年前 (2010/05/11 17:4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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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K12 (Ray)》之銘言: : 發生了很多事,雙方都有意復合 : 之前都不會說話 : 現在慢慢回到朋友關係,開始會說些話 : 但是相當尷尬 : 要怎麼能趕快結束尷尬,回到有說有笑的樣子? 要復合的話 慢慢來就可以了 不用太急 因為太急的話 若又回復到過去錯誤的模式 不就又要分手一次? 當然了 這次的復合 雙方都要以更小心的態度面對 彼此調整之前可能有問題的交往模式 隨著復合交往時間越久 彼此自然會越來越熟稔 不用擔心喔~~ -- 如果是結女男平等的婚,聘金/餅錢與嫁妝應該都可以免了吧! 不需要了吧! 因為女人父母養女兒所得到的回饋,就像養兒子一般啊~~ 1. 除夕夜回她老家陪她自己父母與家人,拜她家族祖先。 2. 每月給她父母孝親費。 3. 生出來的小孩,女男兩家族都拜。 如此一來,生女兒和生男兒,有甚麼不同嗎? 有比較虧嗎? 虧在哪? 世界各國雙姓新聞--> http://tinyurl.com/47arho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v( ̄︶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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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wIOytr (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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