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題] 何時才能開始"追"?
要談怎麼"追"之前,先讓我們對"追"這個概念有個共識。
送禮物、或一些實際的行動,都只是從概念延伸出來的動作而
已。我認為"追"最簡單的定義,就是"為了讓對方喜歡我,所展
現出來的行動"。追求並不是為了滿足自己莫名的衝動,例如想
當好人的衝動,而是"為了讓對方喜歡我。" 無論任何追求手段,
都要想到這一點,才不會陷入越追越遠、甚至傷害他人的困境。
在這樣的概念底下,我認為"追"在行動上有--狩獵與求偶--
兩種類型。
何謂狩獵?這種追求法會亦步亦趨的跟在對象後面,仔細
觀察她的動作、分析她的弱點,找到適當的時機再下手叼走。
(當然,這是比較高級狩獵者的作法;比較次級的狩獵者就是
看不清楚對方動作,也搞不清楚下手時機就狂亂出手,嚇跑對
方。) 狩獵的重點在於,兵貴神速。一口氣的分析弱點、打擊、
叼走,就結束了。時日拉長,不但自己精疲力竭、殺出個程咬
金的風險也大幅增加。然而,這樣的"追"永遠都在追趕對方的
腳步,永遠都落在後面。就算追到了、吃掉了,但是只要稍一
鬆懈,又跟對方拉開了距離。
而求偶型的追求,是一種展示自己、吸引對方注意、進而
讓對方喜歡自己的過程。簡單的說,就是動物界中,雄性動物
吸引雌性動物的方式--透過展現自己的華麗的羽毛、或是透過
一場決鬥展現自己的利牙,來吸引異性的手段。這樣的追求法
,平日韜光養晦,在異性前嶄露鋒芒,吸引欣賞自己的對象。
儘管這樣的追求平日得持續磨練自身,但是由於對方是受你本
身特質所吸引,不會有跟不上對方的情形。
假使我們今天的追求目的,只是想要短暫得手,並不打算
長期發展,那麼選擇哪種追求類型都無所謂。但若考慮到未來
的發展,追求對象的方式還是以兩者兼具較為恰當。除了被動
讓對方喜歡自己外,也適時主動出擊,不時讓對方小鹿亂撞一
下,幫感情加溫。在此之下"追"從開始有想追對方念頭、甚至
才剛認識對方的時候、追求行動早已悄悄展開。適時展現自己
優點、博得對方欣賞,並且匍伏在黑暗中,觀察對方的動向與
有效打擊點,在"對的時機"撲上去get。可是追求的過程並非到
此結束當然,人的心不是一抓在手上就不會跑,在往後的相處
上,除了保持讓對方欣賞的優點外,在一些特別的時候,適時
的露出利牙重溫當時抓到弱點撲上去的感覺,才能一直將對方
保持在手上。
因此,一個有效、且長久的追求方式,其整段過程將從初
認識起,一直延續到關係結束,只是中間採用的追求手段不同,
而目的都是讓對方喜歡並且持續喜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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