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分手後卻放不下手,可以請大家給我意見嗎
※ 引述《kokokiki (kokoki)》之銘言:
: 交往兩年。
: 一、2009/11/18,他第一次提暫時分開。(毫無預兆)
: 二、2009/11/20,複合。
: 三、2009/11/22,第二次提暫時分開。
: 四、2009/11/29,分手。
如你所說
他不喜歡她還親她代表他對她有肉慾......
老實說不管是誰都會覺得這是一種背叛吧(難不成要想像這是有交易的?)
從你的文章裡有提到你與他的阿姨的對話,他阿姨也有轉述他的想法
你都說看來他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只剩下朋友的關心
我是個男生
對我來說我會這樣做純粹就是男人應該照顧女人的關心
但這算愛嗎,不算...
你說他會看你的網誌
本來抒發你內心話的地方變成需要隱藏一些情緒
建議你暫時不要寫,若真的要寫就找個沒人知道你的地方寫
分分合合藕斷絲連很傷神也很傷身體
男人對於女人的如果存在不確定的感覺
代表他不是真的愛你,或許你不是他的Miss right,他也可能不是你的Mr. right
既然你已經知道它其實已經不愛你了,就不要再猶豫不決
之後你們是否可以會來很好很好的朋友就看造化
只是在現在這個當下我認為你需要的是屬於你的獨立空間,沉澱自我
祝福你找到你愛的也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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