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分手後如果想再當朋友重新開始
※ 引述《emu300ct (Kashiwa)》之銘言:
: 不過6月底~9月初她到美國暑期打工,
: 回來後突然說她找不到當初的感覺,
: 因此想要先恢復成朋友,
: 所以就這樣分手了(9月底的時候)。
: 今天傍晚左右,
: 她又寄信來,大意如下......
: 「昨天她和一群朋友去了西子灣(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的地方)
: 她想起當時的點點滴滴
: 因此她想要再重新認識彼此」
: 3.我的疑問:
: 1.我雖然不是很懂她的想法,
: 但這有可能再從分手走向復合嗎?
: 我只知道自己還是很喜歡她。
: 2.我有想過如果要再從朋友開始,
: 基本上我很願意,
: 但是現在是碩士班甄試入學的密集期,
: 因此時機點似乎不是很適合,
: 我想要等到考上了再和她從頭開始,
: 如果這樣回應她,不知道合不合適?
: 希望各位可以給些看法,謝謝各位。
從朋友認識起 也是很好的
尤其 經過一些事情與比較後
才發現彼此各方面真的很適合的話 那就更好不過了
原po把自己想法告訴她 為嘗不可
至少是真心誠意 沒甚麼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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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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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30.180
推
10/18 20:1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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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0:43,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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