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分手後如果想再當朋友重新開始

看板CATCH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6年前 (2009/10/18 17:1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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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u300ct (Kashiwa)》之銘言: : 不過6月底~9月初她到美國暑期打工, : 回來後突然說她找不到當初的感覺, : 因此想要先恢復成朋友, : 所以就這樣分手了(9月底的時候)。 : 今天傍晚左右, : 她又寄信來,大意如下...... : 「昨天她和一群朋友去了西子灣(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的地方) : 她想起當時的點點滴滴 : 因此她想要再重新認識彼此」 : 3.我的疑問: : 1.我雖然不是很懂她的想法, : 但這有可能再從分手走向復合嗎? : 我只知道自己還是很喜歡她。 : 2.我有想過如果要再從朋友開始, : 基本上我很願意, : 但是現在是碩士班甄試入學的密集期, : 因此時機點似乎不是很適合, : 我想要等到考上了再和她從頭開始, : 如果這樣回應她,不知道合不合適? : 希望各位可以給些看法,謝謝各位。 從朋友認識起 也是很好的 尤其 經過一些事情與比較後 才發現彼此各方面真的很適合的話 那就更好不過了 原po把自己想法告訴她 為嘗不可 至少是真心誠意 沒甚麼不妥吧!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30.180

10/18 20:13, , 1F
謝謝~^^~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10/18 20:13, 1F

06/16 10:43, , 2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6/16 10:4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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