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有關前女友
: 昨天我跟他談了 其實我可以接受跟他跟在我之前就有的女生朋友見面吃飯,
: 但前女友我無法,就算不是單獨,但是他的立場就是很堅持,其實自從我們以前吵過之
後
: 他就沒再因為前女友的事跟我說謊,沒單獨吃過,但他就是覺得朋友沒我重要,可是還
是
: 重要的,吃飯他不覺得怎樣。僵持不下當然我就說 那只能分手了。他覺得我們兩個先
: 冷靜,後來 談到最後,我說 堅持要吃的話就只能有我在場 讓我跟她認識 有我在才可
以
: 他說他要問問看她在說。
: 我原本是希望昨天全部解決的,這件事也不是臨時決定的 其實我考慮的很多次
: 可是昨天的結果就是這樣 感覺他處理方式比較傾向拖延 我是速戰速決的這種。
: 我今天早上起來想了想 覺得其實決定都在我對吧?!
: 要是我決定分手 我不用再忍受這些事 也不用再為這件是難過吵架
: 可是為什麼昨天還會談到後來其他辦法 也是因為 我真的蠻愛他的 還有他的其他優點
: 我想他應該也是蠻愛我 才會說不是只有分手這個辦法 希望我們先冷靜
: 畢竟我們兩個除了這一點之外 其實其他方面很合 我們沒為了其他任何事吵過架。
可能是我和我先生 比較專注自己的工作/事業
對其他異性交往 就覺得很多餘
尤其會惹來另一半擔心或不安
好處太少
妳可以和他說 他既然這麼喜歡"發展"這種友誼
等哪有一天 妳有機會時 (人來來往往 總有機會) 妳也會如此
人和人之間的"對待" 是相對的
"你體貼我幾分 我就對你好幾分"
既然他"不夠"體貼妳的感受 妳也不可能"全心"愛他吧?
尤其 妳自己也沒和"前男友"保持友誼啊!
自己對愛情的品質要求有多高 忍受事情的程度 就不一樣!
譬如 我很愛我先生 自然不喜歡他和其她女生有甚麼牽扯
同理 我先生也不喜歡我和其他男生談笑風生~~
這種事 要懂得將心比心~~ 否則 就是不夠聰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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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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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i65 來自: 61.216.245.192 (09/30 00:58)
推
09/30 15:06, , 1F
09/30 15:0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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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1:44,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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