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以職業來決定婚姻

看板CATCH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6年前 (2009/06/23 21:30),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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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y830:那如果有天你老公喝醉酒 跟你說 其實我婚前有一個更喜歡的 06/23 21:05 : → joy830:女生 外貌 個性都勝於你 但是最後我考量女生的經濟能力 06/23 21:05 : → joy830:最後才選擇你 這樣呢!? 06/23 21:06 那就由他去啊 感情又不能勉強 既然他不懂欣賞我的工作能力 也嫌我的外貌與個性不夠好 那就請他另找別人嘛 而我 當然也會另找別人 另找真正欣賞我的人交往 我的愛情一樣不浪費!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94.218

06/23 21:32, , 1F
兩情相悅才是王道
06/23 21:32, 1F

06/23 21:41, , 2F
所以就要離婚摟? 那就是你果然不贊成用職業決定
06/23 21:41, 2F

06/23 21:44, , 3F
其實我問的假設蠻爛的 不用理我了 = ="
06/23 21:44, 3F

06/23 22:06, , 4F
男未娶,女未嫁,大家都有自己的選擇,管別人做什麼?
06/23 22:06, 4F

06/23 22:07, , 5F
大家別太激動了
06/23 22:07, 5F

06/23 23:31, , 6F
教母文 不意外
06/23 23:31, 6F

06/24 09:41, , 7F
教母這篇的論點跟我一樣 我也是這種人耶
06/24 09:41, 7F
文章代碼(AID): #1AGDZyWA (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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