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黑暗兵法的研究: 從起頭開始

看板CATCH作者 (星空下,共舞。)時間16年前 (2007/12/28 20:57), 編輯推噓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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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從CATCH創板以來, addrress板友一直是板上最大戰源 :P 不過容許我站在回你文章回這麼多次的立場說句話, 「a大,你的黑暗兵法真是過了這麼久,都還在原地踏步耶」 每次你推我的文都推到了重點,但卻很少拿去自己用過XD。 閒聊結束,真正回點文。 ※ 引述《addrress (addrress)》之銘言: : ※ 引述《leocat (隨風飄逝的小花)》之銘言: : : 這問題女生來回答不准 : : 不過愛密莉姊姊的回答也很有道理就是了 : : 就跟肢體碰觸其實很有效,但是女生一定否認的道理差不多吧~~ : ^^^^^^^^^^^^^^^^^^^ : leocat大提到重點了 其實宅男時期因為經驗不夠比較怕 : 所以容易有種想法 要找個安全的方法慢慢來 : 這其實很容易落入好人或朋友模式 : 因為正妹其實很搶手 競爭對手很多 這個時候我要說句真話, 大部分的「競爭對手」都是去送死的。 他們根本還沒有參與「追」(女方根本沒動心),何來的競爭之說? 這就好像舉辦小說比賽, 投稿的作品品質太差,123名從缺, 能說那些品質差的作品,「在競爭第一名嘛?」 : 我們時間撐久了 新鮮感不再 最後是變成跟其他對手較量內力 如果你的「內力」指的是耐心,那您真的是A大嗎 XD 時間稱久了, 最好的辦法是砍掉重練, 消失、重新建立印象、重新追求,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 初階宅男很難跟其他對手比 為了避免失敗的危險 而選擇安全的作法 : 最後反變成最危險的作法(變成好人或朋友) : 為什麼要挑在剛認識的新鮮期 適當的肢體動作呢 以事情做「主軸」,肢體接觸為「附屬」, 這句話我送給a大,不喜歡的話,當我嘴砲也行 (笑)。 : 因為女生對陌生她還摸不透的人 其實會比較客氣而不拒絕 不拒絕不等於喜歡! 還記得a大曾經推過我文章的一句話嘛? 我忘了詳細的文字是什麼,但大概的意思是說, 「在對方認同你之前,任何黑暗戰法都是垃圾!」 這邊的認同,指的是「對方認為你是個很不錯的人」, 但我可以保證,剛認識就摸頭髮,絕對不會讓對方產生「你是個很不錯的人」的想法。 : 宅男想要成功 這黃金期是必須要把握的 拖過這段時間 : 很多事要再改變 就不太容易了 雖然這是有風險的 但人生本來就該冒險 經過深思熟慮後去做,叫做冒險, 什麼都不分析只知道衝,叫做自殺。 在得到認可之前就冒險,就叫做自殺。 : 而正面的追求法 是內力強大的人比較適合做的 : 低階宅男用這方法要追高階正妹 這樣反而容易失敗 : 俺舉個三國的例子好了 :P : 西元215年孫權親率10萬大軍包圍魏國的合肥 魏軍僅有七千餘人據守 : 如果魏國也用正面對決 七千對十萬 那結局可想而知 : 所以魏將張遼是直接率幾百人的敢死隊壯士 直衝孫權元帥大旗 : 殺的孫權軍隊氣勢全失 再過幾天孫權軍隊移動時 張遼看到契機 : 又突然發動奇襲 事情粹然發生 孫權衛士死傷慘重 孫權僅以身免... : 所以個人認為低階宅男要追正妹就是要抓住機會 肢體碰觸下去 那何不提升自己的實力,等到了4.5萬軍,再以技巧取勝呢? 況且您提的是「防守」的例子,而非「進攻」的例子, 如果真用7.8000軍攻下了10萬大軍的領地, 這麼樣少的軍隊,又怎麼守的住打下來的城池呢? : 個人原文被抨擊的第4,5點 是時間和動作抓的不好 : 但基本精神 個人是認為是正確的 這樣做 才比較會有成功的機會 :) : : 好好玩,期待a大的後續 ^ ^ 最後, 送給千萬個想學黑暗兵法的人, 「以正合,以奇勝」, 通常來說,沒有正合,便沒有奇勝, 如果天天都在奇勝的話,歷史上各種「奇勝」便不會這麼吸引人了。 想嘗試各種黑暗兵法的人,請先了解各種兵法的「前提」, 是在什麼樣的「場合」與「定位」下使用,就像我前面說的, 經過深思熟慮後去做,叫做冒險, 什麼都不分析只知道衝,叫做自殺。 任何黑暗兵法,都有適宜的「場合」與「定位」, 而且越黑暗的兵法,就越有「單一性」,沒有那種學一招吃遍天下的 =.= 由衷希望,各位CATCH想學習黑暗兵法的版友們,是在冒險,而不是自殺。 -- ───┼───────╮ b◣▂ ││ ▌◤ │ˇ 我叫做 ,簡簡單單。 ◣│√ ─ ★ ───────────── ────────┼──────┬◥◢ ◥ r e r 4 2 9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3.198

12/28 22:17, , 1F
對宅男來說每踏出一步都是冒險阿 科科
12/28 22:17, 1F

12/28 22:26, , 2F
冒險是好事,會成長;自殺不但成功率低,還學不到東西...
12/28 22:26, 2F

12/28 22:41, , 3F
我問了詳細的文字是什麼---->應該是"忘了" 錯字唷 ^^~
12/28 22:41, 3F
thx ※ 編輯: rer429 來自: 219.84.3.198 (12/28 22:43)

12/28 23:34, , 4F
大推!!!!有經驗過的人才懂 有整體觀的人才懂!!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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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0:04, , 5F
12/29 00:04, 5F

12/29 12:54, , 6F
大推,這篇寫的好!!
12/29 12:54, 6F

12/29 14:19, , 7F
推一個
12/29 14:19, 7F

01/01 20:49, , 8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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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0:51, , 9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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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TFASRY (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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