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被媽媽逼著跟不喜歡的人交往該怎麼辦?
※ 引述《YBA (丁N  NN )》之銘言:
: 之前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 對他的感覺還不錯
: 後來帶我跟他的哥哥或是朋友一起吃飯 當時還不是男女朋友
: 大家都以為我是他女朋友 因為不好意思讓他難堪 也就沒多解釋
: 但是私底下 我有跟他說 進展太快了 應該緩一緩
: 可是 他就一直說服我 一直push
: 於是我在還沒多了解他的時候 就交往了
: 之後漸漸發現他不是我要的 他的某些個性我不喜歡
: 例如 世故 太關心 幼稚....
: 再加上 我發現 好像沒有那麼的喜歡
: 所以在兩個月後 我就提出分手
: 可是他一直不肯接受
: 我媽認為是我的不對 人家對我好 我為什麼不要
: 他對我的家人也都狠照顧 會帶我媽去看醫生 送酒給我爸
: 或是幫我們家介紹客人之類的
: 於是 我的家人全部都狠喜歡他認同他
: 我媽還跑去算命 說我跟他是夫妻命 註定的
: 而且是好幾個算命都降說 我媽她就更相信了
: 現實層面 對方家境 婆媳問題 人脈等等 我媽狠滿意對方條件
: 為了他的事 已經跟我媽吵了4個月 真的狠累
: 說破嘴不喜歡 她還是希望我能再給對方一次機會 交往看看
: 之後一定會叫我跟他結婚
: 可是 我已經沒感覺 甚至到看到對方就狠討厭狠有壓力了
: 看到他的車在我家 我會從後門進去 甚至就在外面晃晃 不回家
: 就是不想看到他........
: 我也狠清楚明白告訴他 他不是我要的人 希望他可以離開我的生活
: 但是 他不肯離開 我媽也不讓他離開
: 我媽認為只有他配的上我 其他男生她都看不上眼
: 也說過 她以後不會認同我所交的男朋友 我聽了 心寒啊
: 我會有幸福嗎?
: 為了這事情 煩腦狠久 壓力狠大 甚至有輕生的念頭 而且越來越強烈
: 希望有人可以教教我該怎麼辦 我狠害怕有撐不下去的一天
: 謝謝你們
先暫時不要想太多, 更不要想到以後太遠!
畢竟, 來日還真的很長, 很遙遠的事喔!
沒人知道將來會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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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只要先把一件事處理好, 就好!
那就是, 如何和那個男生, 保持越來越遠的距離!
甚至讓那男生主動失去對妳的興趣!
妳目前可以做的有:
1. 多花時間在學業/工作/朋友上, 把自己大部份時間應用在其他方面的事情,
關於感情事, 就先冷一冷, 讓妳周圍的人感覺, 妳現在對男女感情事,
不是很有興趣! (要先設法擺脫目前這個男生!)
2. 避免那個男生的邀約, 儘量避免接觸, 找理由躲閃, 最好連吵架都沒機會!
當然了, 態度要婉轉, 不需要傷害到對方!
另外, 避免金錢上有任何虧欠對方! (彼此越少有瓜葛越好! 免得日後糾纏不清!)
3. 和那男生應對時, 穿難看一點, 打扮難看俗氣一點, 吃相坐相難看一點,
隨便一點, 但也不要被看穿妳是在表演給他看! 不要刺激他!
總之, 妳的態度若是木頭人, 石頭之類的! 也對他沒傷害與刺激的話,
應該不會怎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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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每個人的人生成長過程中, 難免要處理一些較不成熟的感情事,
總不可能眼睛一張開, 就看到很適合的對象, 然後直接與對方一輩子終老吧!
妥善處理不適合的感情, 也是一種經驗與學習!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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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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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9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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