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IR版兩位版主 jayc3767 lisayu 不適任案

看板Buzz_Theater作者 (浪跡天涯的鞋子)時間20年前 (2004/08/08 17: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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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vdcd (討厭外星人把地球當家)》之銘言: : ※ 引述《ticklish (誰來陪我玩?)》之銘言: : : 抱歉 雖然知道這件事情已經進入公投決定判決的手續 : : 但是在下還是有幾點覺得不甚合理的地方 希望站務站長明察 : 其實公投還不至於成為決定判決的手續,因為根本沒有法源依據。換句話說,結果 : 只能作為參考。該板板主行為,請來親自說明清楚倒是真的。再者,該板利用公投 : 決定對板友浸水桶,實在不恰當,這算哪門子民主嘛?只服從多數卻不尊重少數, : 這種多數決定法,不算民主,只能算民粹。 從上面轉載的投票公告看來,飛兒板的「禁聲公投」根本就是黑箱作業了,竟然還強 調不要公開此次投票活動?這樣豈不是先給對方判刑了再來宣告對方觸犯法令?更何 況對方的「罪行」還不是在該板上的文章。 飛兒板只是一個藝人板,而不是站務板務板,不應該有權控制他人在他板的言論行為 。若以站友在他板的言論作為浸水桶的標準,未免有越權之嫌,更會牴觸 PTT 其他 版面的功能(如吐槽或恨板)。 而且法治的社會也不是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基礎的!一切本就應依各項規範行事。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家規與國法牴觸,自然以國法為準。今天一個板規竟然規範到 了其他版面的文章,這在 PTT 站規上應不被允許吧?水桶名單,也不應單以投票來 決定。如此作為明顯是將版面朝向一言堂發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209.119.15 ※ 編輯: enigma802 來自: 64.209.119.15 (08/08 18:50)
文章代碼(AID): #115VFpE4 (Buzz_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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