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新版 FourSnakes版
※ 引述《MOMMOM (我的青春是否 你也牽著走)》之銘言:
: 標題 樂團區新規定公告
: 時間 Thu Jun 24 01:03:57 2004
: ───────────────────────────────────────
: 申請新板部分
: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且註冊滿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達
: 200篇以上
: 2.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以上
: (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申請後超過兩個)
: 3.連署人數達30以上。
: 視聽劇場台灣團體區小組長MOMMOM
: 2004.06.24
: ps.公告後看板申請開始施用
請問群組長,這條新規定
有放入本群組之規章內嗎?!
我都只看到 連署人數達25人以上
是我沒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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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歡到迎到本人的義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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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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