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主免職] Theater板 kein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本人援引組規板主免職規定第一條,故將你免職。
: 關於Star_Wars部分則是有上站但是無法確定是否還有在經營看板,故提出警告。
: 兩者不相同。
: 目前視聽劇場整個群組的處理方式都是相同的。
: 免職原因之基本條件(符合一項即可免職):
: 1.經小組長查詢:兩個禮拜未上站者
: 2.經小組長查詢:精華區至上任後一個月以上基本架構未有編輯者
: 3.經小組長查詢:無故刪除精華區者或疏於管理該板事務者
提到規定,我就來跟你談規定。
請問,視聽組的規定可以違背到整個 ptt 站方的規定嗎?還是,你們覺得你們視聽小
組幾個人決定就算?也不管 ptt 站方的規則,上回你們擅自修改罷免辦法,我就已經
覺得不夠周全,不過當時沒提出來。如何?你們是覺得視聽組規定好就算,違背 ptt
站方的規定也沒關係?是這樣嗎?若是,那不需講了,我們直接上訴到站方。
明明 ptt 站方對板主義務未盡的規定是小組長應該「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予以警告並
限期自動修正」,視聽組有照這規則嗎?你們哪可以這樣蠻幹,自己說了就算?請問
你們貼的這規則,誰同意了?不就你們自己搞出來的?
再者,在 ptt 站方的板主規定當中,看版文章管理權、文摘收錄權、文章保留權、精
華區整理權…等等,全都是規定是「權利」,都是「板主有權如何如何做」的規定,
換句話說是有權如何做,但不是一定每位板主都要這樣做,板主之間自己瞧好就好,
板務沒有偏廢,小組長插什魔手?!還根本上就違反 ptt 站方規定。
再者,ptt 對小組長管理板主的規定「撤換版主權:小組長有權撤換所屬版之版主。
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意見為之。」請問你有問過版友大多數人意見嗎?甚至,
你有去做過任何明查暗訪版友意見,問過 kein 的風評?還是就蠻幹,根本就沒有去
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意見,所以再一點違規。違反 ptt 整個站的規定。
所以,基於以上,到底是誰根本上違反 ptt 規則?不遵守 ptt 既定規則,還硬立出
牴觸的規定,包括之前罷免規則、這次板主管理…等等,都是如此,製造出一堆莫名
其妙的規定硬要整個群組各看板都全盤接受?誰違規?這答案顯而易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63.96
※ 編輯: avdcd 來自: 218.160.63.96 (07/17 13:3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