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CIA於答辯文違反視聽新法:市民大道 規範

看板Buzz_Suggest作者 ((‵▽′)Ψ..咦?)時間4年前 (2021/06/06 19: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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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所附證據前後敘述, 為陳述範圍內之舉例解釋小眾之說明。 亦無不雅詞彙或人身攻擊,結案。 視聽劇場 ※ 引述《MrHeat (熱火先生)》之銘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檢舉(如板主超過兩週未上站、從未編輯精華區等) :     (1)被檢舉板之英文板名:Buzz_Suggest :     (2)被檢舉板之中文板名:視聽劇場.市民大道 :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組務 :     (4)被檢舉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Buzz_Group → Buzz_Suggest :     (5)檢舉人之帳號:MrHeat :     (6)被檢舉板主帳號:CIA :    (7)簡述檢舉原因:(限100字以內) :    CIA於本板#1WawEELs所做之陳述,不僅未說明怠職荒廢板務之原因,甚至 : 對於已故影星吳孟達先生有所嘲諷,該不當言論應已嚴重違反上述市民大 : 道規範 ver.2 第十條,當事人在答辯過程中應進行理性溝通之規定。 :     (8)檢附溝通信件:(或板主72小時未回覆) : 請參閱 #1Wjc2Ks5 (Buzz_Suggest) : (因為被檢舉人係在此板發言違規 尚無任何溝通信件 : 僅能檢附與小組長溝通但未受回覆之信件 如需其他補充 : 煩請群組長或小組長再告知 謝謝!) :     (9)檢附證據:(違規之規定與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 本案相關檢舉、證據及陳述文章 : #1WalcK_3 (Buzz_Suggest) 5/6 本人於Buzz_Suggest板提出檢舉案 : #1WawEELs (Buzz_Suggest) 5/6 CIA板主做出陳述意見 : #1WbrmcNp (Buzz_Suggest) 5/9 本人針對此案做出補充證據及說明 : 視聽新法:市民大道 規範 ver.2: : 10、檢舉制度並非為了鬥爭他人而存在。 :   故諫請雙方當事人,能換位思考(板主乃無給職), :   在答辯過程中進行理性之溝通了解。 :   本檢舉看板並非淪為雙方鬥爭而存在,請務必尊重此一大原則。 :                                    │ :      │ :      ││ :      **.﹡ **───────────────────┼┼ :    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 -- ╭══╬═╗╭╗╔╮╔╗╭╦╩═╦╗╭╝╠╗╭╝╭═╩══╗ ╭══╬═╗╚╚╔╩═╗╚║ ║╭╝╠╣╭╝║╭═══╗ ╠══╬═╣╭╗╭═╬╗╚╩══╩╯╚╝╚╯╚╝╣║╭╦╝║ telnet://ptt.cc ╚══╬═╯╚║╚ ║╭════╗╭══╬═╗║║╭╬╗║ ╔╭═╣╮╗╭╝╚═╬╝╠════╣╔╭═╣╮╗╣║╚╬╯║ ╰╝╚╯╚╯╚╝ ╚╚════╯╰╝╚╯╚╯╝╝╚╩╝╚ψ J-PopStation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9.28.216.26 (羅馬尼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622980688.A.B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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