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ovie_Buzz Daniel 未檢附證據即結案

看板Buzz_Suggest作者 (seanx)時間3年前 (2021/03/04 12:53), 3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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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私信給小組長ice6409您的時候 我應該提過「我的訴求並不是全都是要求懲處」 ※ 引述《ice6409 ( )》之銘言: : 依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從頭到尾我似乎沒有提到過「違規」二字吧 畢竟有人會說「批踢踢的制度設計,並沒有規定小組長不得未檢附證據即結案」 對啦 因為通常不會有小組長跳下去廟公兼乩童嘛 : 或 : 第十九條(申訴應註明事項) 本案也不是案#1VzmVBcj (movie_Buzz)之申訴 案#1VzmVBcj (movie_Buzz)之申訴我已經另發於#1WFbNn_w (movie_Buzz) 本案為基於《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三編 申訴程序 : 第一章 申訴事項及範圍 :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提出之檢舉 檢舉事實: ckshchen遭檢舉於#1VzmVBcj (movie_Buzz)未經傳喚逕自回文 該板板主Daniel表示「有寄信請ckshchen前來說明」後逕自結案 未檢附傳喚證明 訴求: 請視聽劇場群組介入此案並要求ckshchen或Daniel檢附傳喚證明 並要求小組長Daniel日後執行公務符合程序正義不做偷雞摸狗之事 檢舉訴求是要求ckshchen或Daniel檢附傳喚證明 判決卻要求我提出該證明 那還要你們群組層級管理者做甚麼? 我找PTT知名駭客不就好了 這應該在最一開始的文章就已經寫得很清楚 當然 如果群組長ice6409認為[建議]分類更合適 那我也不介意重發一篇[建議]文 -- 我其實不明白 如果視聽劇場群組認為 「被檢舉人ckshchen一個字都尚未答辯 Daniel就自己跳下去裁判兼證人 還不附證明就結案」 這種判決過程沒有瑕疵 無傷大雅的話 大可以直接回覆我「視聽劇場群組認為小組長Daniel的此種行為無過失」 否決我的建議 那是你們身為群組長的裁量權 而不是跑去傳喚有被包庇之虞的ckshchen來說:

03/04 11:27,
不願為seanx作證
03/04 11:27
群組長ice6409是期待ckshchen會大義滅親嗎?太可笑了吧 然後誠如群組長ice6409提示過的: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十一條(說明及舉證義務) : 開啟辯論程序之案件,當事人須依本站之要求提出相關說明及證據,未於期限內提出者, : 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ckshchen的上述證言 並非因本人請求 而是受到群組長的傳喚 有說明舉證之義務 (本人僅是一般使用者 亦無傳喚任意證人之權限 本判決根本是本末倒置)

03/04 10:21,
如檢舉人不願請證人說明,我以組務身分,
03/04 10:21

03/04 10:22,
站內信請ckshchen作證,以示公正。
03/04 10:22

03/04 10:40,
已通知完成,以本推文時間為7日期限
03/04 10:40
而原案被檢舉人ckshchen甘受承擔不利益之風險也不願履行說明舉證義務 《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明定: : 三、義務: : (1)協調組內爭議: : 群組長有協調群組內爭議之義務。 : (4)不得拒絕群組事務: : 群組長不得拒絕一切正當群組事務處理之義務。 現在的判決結果 我只感覺到視聽影視群組 並不在意轄下小組長判決過程有瑕疵與否 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即便有人通報 你們也沒打算積極去審視轄下小組長和板主 就跟有人通報過你們小組長越權行使群組長權力一樣 搞不好搞了半天 Daniel真的有私信請ckshchen說明 但是現在這個判決搞得好像Daniel為了包庇ckshchen作偽證 而視聽劇場群組為了維護轄下小組長百般刁難使用者 怎麼想都是積極調查 結果會更好吧 能證實轄下小組長清白 還能彰顯視聽劇場群組之效率及公正 -- 群組長既然對於站規的解讀以及此案與我無法達成共識 我已將我的訴求上訴至BoardCourt 交由板務部裁決 同時原案之申訴也在進行中 那邊你們就沒理由拒絕要求Daniel和ckshchen檢附證據了 希望該案的調查結果 不會讓你們這一篇判決變得更難堪 沒有意外 這會是這一串我最後一篇回覆 你們那麼想結案的話 本案現在就可以結案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0.255.204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614833602.A.058.html

03/04 17:17, 3年前 , 1F
人家有證據 只是不願意提出來而已 嘿嘿
03/04 17:17, 1F
※ 編輯: seanx (114.190.255.204 日本), 03/05/2021 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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