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關申請一事。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關於您質疑的這一點,我們會請MOMMOM組長前來說明,
: 到底他所表示的意見是什麼意思。
之前批踢踢大爆炸
所以我所謂的"日期不限,只要人數達標準即可"
是針對批踢踢系統這問題來回應
不過最終審核權是在韓國小組長Orz
當初這名使用者在問我這問題的時候
我沒有注意到他是那位申請者
我以為這名使用者是問申請台灣區男女藝人的連署
並才這樣回答他
也沒注意到權責的問題
後來經過組長們討論 覺得應該要重新連署
我也沒注意到這名使用者的連署還沒到期 也就沒通知他
抱歉 之後我會再加以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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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8.201
推
11/08 00: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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