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ma-ticket板 版主Lottery判決文撤銷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樂透)時間5年前 (2019/06/08 08:50),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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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nJohn519 (反降)》之銘言: : ※ 引述《Lottery (樂透)》之銘言: : : 直接在這邊回復你的訴求 : : 1.你另外被申訴黃牛案件,與先前的案件是兩個不同的案件,此篇公告 : : #1S-J318A (Drama-Ticket),屬於另外一件申訴案件,而因為你被申訴的情況 : : 非常的特殊,所以將此另外被檢舉疑似黃牛案件詳細過程記錄下來, : : 以供日後類似檢舉案件可以直接援引。 : : 2.板主可以鎖公告,這是站方賦予板主的職權,站長也可以鎖公告。 : : 3.板主可以視情況依照行政裁量權,給予板友警告。 : : 4."版友的文章(證據)卻只是刪除無警告" : : 5.現在有人在某個隱板張貼你這樣做,疑似黃牛案件的行為。 : : 我如果不公開寫出判決,怎麼能昭告天下我的判決是否正確? : 那我撤回3.4的訴求,以下針對版主回覆的1.2.5點討論 : 1.此處只針對#1S-J318A (Drama-Ticket)該篇,不討論另外一篇案件。 : 無論特不特殊,該篇公告確實有提到我ID,但我無罪是事實,如需援引請另開公告 : 以甲君代之,勿牽扯本人ID,文章雖備註請勿對號入座,但通篇只有提到本人ID, : 標題也是,確為暗指本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 且該判決文審理期間,完全沒通知被檢舉人我,審判結果公告到版上也沒站內通知。 站規以及群組規並沒有規定,板主需要將判決結果,另外用站內信通知 檢舉人以及被檢舉人 你的解除水桶並非是靠下方推文,而是我與前任板主討論過之後,認為你無違規 才重新判決 再來你沒有賣黃牛票是事實,經過審查你並沒有在票券原價另外加價出售 而檢舉人也沒有附上證據,證明你第二篇的的免費,是從被檢舉的第一篇 交換得來的。 檢舉人也沒有附上證據,證明你第三篇6.1出售周興哲的票券,是從第二篇 hito免費票券交換得來的。你第三篇6.1出售周興哲的票券,也有可能是你自己 於官網購得。 在沒有任何事證的情況之下,檢舉人自行腦補,將你那三篇連貫起來。 事後檢舉人又拿不出證據,證明你那三篇是有因果關係, 檢舉人也拿不出證據,證明你有賣黃牛票,故判決無罪。 再來假設你那三篇確實有因果關係(假設語氣),那也無違反板規,也不是賣黃牛票 ,只是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甲君與你的判決放在同一篇,是假設語氣,假設即使你三篇有因果關係,但是你這樣做 ,也無違反中華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也無違反板規 除非你自己自己承認,你那三篇是有因果關係 (拿付費票換免費票+拿回原票價,然後又把換來的免費票換成付費票, 之後又把那張付費票券售出) 既然你那三篇根本無因果關係, 你也沒有拿Hito免費票拿去換周興哲票,再把換來的周興哲票拿去出售。 簡單來說,周興哲票是你自己搶購到,只是你搶購到周興哲,又只有原價賣出而已。 中間無獲利,卻白白浪費時間。 既然無獲利,就無所謂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的情況。 (若你願意承認的話另當別論) : : 非常的特殊,所以將此另外被檢舉疑似黃牛案件詳細過程記錄下來, : : 以供日後類似檢舉案件可以直接援引。 : 這部分是否有詢問過被檢舉人我是否同意被公開ID?遑論還是無罪情況下。 真好玩,判決書不寫出被檢舉人的ID,請問是要如何寫出判決書? 站長在BoardCourt、PTTLaw板上做出任何一篇判決,也沒有徵詢過被檢舉人是否 同意公開ID的意見。 任何板主、小組長、群組長,在寫判決書時候,也沒有必要徵詢被檢舉人 是否同意公開ID的意見。 該篇判決1S-J318A是我與前板主討論過之後所做出的判決,並不需要詢問你的事證 (事證就是你被檢舉在板上的三篇) : 版友告知才知道我的ID被大做文章,即使判決結果無罪,也應站內信告知, 站規,群組規無規定判決完畢需要另外將判決書寄信給檢舉人及被檢舉人 : 並詢問是否願意作為說明3的例子,而不是完全沒通知的情況下逕行公告。 同上理由 : 2.版主有鎖公告的權限,但版主在公告水桶文: [公告] FanJohn519水桶10年 : 若鎖文、無眾多版友在下方替我說話,恐怕至今都還在水桶內。 : 且與版主多次來回站內信都無法理解我的意思,是靠水桶文下方版友討論才解桶 : 我認為需要禁止鎖文讓眾版友討論,而非僅憑版主一己之見下定論。 : 有需要再麻煩請小組長搜尋該篇被刪除的水桶文,亦可公布與版主來往站內信。 : 文章代碼(AID): #1S-CCRGP (ALLPOST) [ptt.cc] [公告] FanJohn519水桶10年 : 版主初上任有維持版面安定之必要,但僅是在下方討論並無干擾版面安定, : 故希望公告類文章禁止鎖文,若此版訴求無法限制版主鎖文,那僅就訴求1來討論。 : : 我如果不公開寫出判決,怎麼能昭告天下我的判決是否正確? : 5.此處僅討論drama-ticket版務,與某隱板無干係 : 您是drama-ticket版版主,如需昭告天下判決正確與否,無須拿我的ID當祭品。 : 逕行回覆檢舉人,該檢舉無效即可,不用特此鎖文公告。 所有公告板主可以視情況要鎖文與否,這是站長賦予板主的權利 有人檢舉,就要判決貼公告,這是天經地義。板主接獲私信檢舉, 也要審理公開在板上判決結果,這個是板主應該要做的義務。 你現在要求板主違反組規,不貼出判決公告,真的令人匪夷所思。 相關疑問已經回覆在板上,重複的部分不再重覆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47.38 (臺灣) ※ 編輯: Lottery (112.105.247.38 臺灣), 06/08/2019 1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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