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aiwanDrama板主seyar處置不當 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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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TaiwanDrama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臺劇板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TV_Catalog 綜合 Σ綜合影視討論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TV-Set →TV_Catalog →TaiwanDrama
(5)申訴人之帳號:engra
(6)被申訴板主帳號:seyar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板主於 #1PVQPieT 公告內,判我#1POsbRAG文章留言違反板規10,給我禁言。
我認為不合理,因為違背她自己以往的標準。
板規10並未具體寫明禁止的用字是哪些,
所以是由板主自己決定一致的標準,
根據板主以往的標準,我沒有達到違反板規10。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請板主做到標準如一,即撤消我因板規10的處罰。請組長判定有沒有標準不一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板主判我違規水桶的公告 #1PVQPieT
文章#1POsbRAG
→ engra :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 07/11 17:25
→ engra : 我不想說這是敬業問題 我想說其實這是地位問題 誰叫 07/11 17:25
→ engra : 他是盧廣仲 如果花甲是小Q演的 就不敢不剃勒 看我們 07/11 17:26
→ engra : 曉帆為了演更生人 頭髮到現在還沒長回來 接不了新戲 07/11 17:26
→ engra : 都活該~~ 07/11 17:26
engra 違反板規十,合併2011年4月警告,禁言兩個月
板規10的條文如下:
(10) 禁止引戰 ▏嚴禁帶有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的文章(推/噓文),跟蓄意引發筆戰。
板規10並未具體寫明禁止「帶有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是哪些,
所以是用板主自己心證的標準
我不是板主肚子裡的蛔蟲,我的發言是都根據他平日容許的範圍來衡量分寸。
如果板主違背他給予板友的標準,就是背叛板友對他的信任。
客觀說我的推文裡「敬業」「地位」等評語,皆為中性用字,
沒有任何侮辱或攻擊人的意義,就不是「挑釁、諷刺、調侃」的字眼
內容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之事件範圍,對現狀之個人看法。
板主允許板上評論(含批評)藝人外貌和私事以外的事,評演技要加理由
(這點板主自己應該會同意,暫無需舉證,若有需要我再提證俱)
除此之外,包含敬業和地位,沒有不可以評論。
既然沒有不能評論,我在板主許的內容討論,使用中性字語來評論,
何來的"蓄意"引戰?
容許討論自然就有意見不同,不是一言堂,沒有不容許不同意見,之下
那麼"戰"要如何引起?不是看誰意見跟大家不同,而是看誰先火氣不好,
依我的推文,絕對不是我。
從條文來看引戰的判定,應該是從發言人的文章來看,而不是從板友的反應來看
所以應該不是"因為粉絲跳起來不爽,就變了成我引戰"
板上既允許批評藝人,那粉絲的不舒服,本來就是他要承受
沒有一個被批評的藝人的粉絲心裡會是開心的,這是所有藝人的粉絲同等感受的,
不是粉絲擺出咄咄逼人的恣態,就表示他比較傷,就變成批評者引戰,
也不是修養好而沒有跳出來吵架的粉絲,他就不難過,批評者就不是引戰
否則等於鼓勵有吵有糖吃,不吵自活該。不是公正管理。
所以不能去看我留言後面發生了什麼來決定,而是純看我的留言有什麼問題。
那麼就看我文章的表達意思。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
這是陳述-別人或該演員自己是這麼看待的,底下嗆我的粉絲也不否認是這樣。
我想沒什麼好引戰的。
"我不想說這是敬業問題 我想說其實這是地位問題
誰叫他是盧廣仲 如果花甲是小Q演的 就不敢不剃勒"
從這裡開始,跟上段文意已不同,算是一個轉折,
表達是:我雖然在意盧不敬業,但不想討論這個點,
換個想法,其實不過是因為盧比較有地位,所以他的意願被尊重罷了,
換作小Q這種沒地位的演員,也未必是想剃的,但是怕丟工作,所以不敢不剃。
用"不敢"表示我也沒有要抬小Q演員,如果只是不敢拒的話,那也不算敬業
地位一詞本身沒有抬貶之意,只是一種客觀屬性,演員地位高低不等於他的評價
那麼因為地位而導致待遇的不同,也不是一個是非,不是誰做錯了什麼,
沒有誰會丟臉,只是一個無奈的現象。
"看我們曉帆為了演更生人 頭髮到現在還沒長回來 接不了新戲都活該"
小Q是一群新演員,曉帆是小Q之一。
一個為戲剃頭的例子,他也有損失,但是不被在乎。
補充句。
整段宗旨,
是"我從敬業問題轉念放在地位的問題",
我在表達"這是一個看地位說話的市場,不全然是盧廣仲的問題"
這樣的文意,挑釁、諷刺、調侃了誰?蓄意引誰的筆戰?
盧廣仲多少被我掃到一些,但我主旨並不是針對他,而是針對一個現象。
而盧廣被我掃到的部分,都是板主允許的言論範圍。
我假設板主是從
「用後半段小Q的地位和態度對比前半段盧廣仲的地位和態度」,有借後貶前之意,
定義為引戰,(這是假設,我不知道板主是不是這個點)
我的確是要對比,但對比是拿來補充說明,這樣可以讓我的表達更清楚,不是為了抬踩,
這樣的表達法,是板主容許的方式
證俱為 #1NeB6jyN
→ CXXXXXXX: 其實我覺得是因為他在台灣的最近三部劇都三立ceo角色,
→ CXXXXXXX: 導致很多人就認為他一直接一樣的角色,他早期的角色比較
→ CXXXXXXX: 多樣化,也很多突破。但我覺得角色部分李國毅雖然在三立
→ CXXXXXXX: 但都演不同,自由年代-大學生,22k-上班族,料理-老師..
→ CXXXXXXX: . 炎完全有權利選擇接或是不接... 很類似的角色一半怪三
→ CXXXXXXX: 立,一半是炎自己不挑一點其他的。
→ CXXXXXXX: 當初吳慷仁也是很多人看他偶像劇出來不相信他,但他去
→ CXXXXXXX: 試鏡,去嘗試讓導演看得到他,我覺得就是不同的點吧..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推文也是拿吳慷仁努力試鏡來突破角色限制,但炎亞綸沒有,導致他角色沒有突破,
又拿李國毅同在三立角色能不同,炎亞綸卻角色一樣要怪他自己不挑。
也是用對比一抬一貶,板主對此並無處罰,可見這樣的表達是他容許的,
亦即這樣的表達法
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沒有引戰,不規反板規10
那麼同理,我的推文用此表達法,
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沒有引戰,不規反板規10
我假設板主可能認為
「因為人家還要開演唱會 接代言 沒必要為這一點戲犧牲」「誰叫他是盧廣仲」
等非我真正的想法,定義為反諷和調侃
(這只是假設,我並不知道板主的點在哪)
這的確是我在估量盧廣仲自己的想法,
和別人、選用演員的人,對盧廣仲和小Q的看法,
因為他們的看法才導致演員地位的不同,這本來就是我要表達的內容,
但未必是我認同的看法。
這樣的表達法,是板主容許的方式,
#1OmHYGe該帖內,有推文如下:
推 pXXXXX: 林個人是不是該申請一回事 但他要申文化部會非常歡迎吧
→ pXXXXX: 人家紫薇耶~XD
推 MXXXXXX: 女主pass...但這部是要拍給對岸看的吧
→ MXXXXXX: 女主對岸有市場
→ MXXXXXX: 台灣鼻屎大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推文也是估量林心如本人的想法,和文化部對林心如的看法,但不代表推文者自己認同。
該段推文未到任何板規處罰,包含板規10
代表板主認為這樣的表達法,是可以容許的,
亦即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不規反板規10
同理我也用這樣方式表達,應該也沒有挑釁、諷刺、調侃及蓄意引發筆戰,不規反板規10
再舉一證,
#1MpOBy5K
mXXXXXX: 又是CEO 不膩嗎 地質教授
#1Mt1nSWk
mXXXXXXXXX: 地質學者
(我非有意讓板友躺槍,只是拿來舉例,若有冒犯,說聲抱歉)
「地質學家」一詞,來自炎亞綸某個曾經事件,怎麼看都夠挑釁、諷刺、調侃了,
這不是不雅名稱而已,()而是名稱本身已經完整帶有諷刺調侃意含,
比起我批評盧廣仲還有論述(因地位而有不敬業的選擇空間),
「地質學家」完全沒有論述內容,非常單純的丟下諷刺之語就跑。
這樣的留言板主依然沒有處以任何違規,代表板主認為這樣的程度也不達違反板規10
那麼我推文的程度應該更不達了。
板主在 #1OAWOwVf 該篇 親自認證了「地質學家」帶諷刺和調侃之意,
卻說這是藝人應該自己學習的事。不處以任何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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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知道"地質學者"這兩個詞絕對不是稱讚,也知道不是善意之下的舉動
但說到底,單推這個詞到底構不構成"人身攻擊"?我真的思考很久
就像說5566是亞洲天團,說汪東城是吉他之神,講到前總統就提鹿茸
是人都知道這些不是事實,而是帶著諷刺的目的,但是諷刺就是人身攻擊嗎?
是,老把別人丟臉、大意犯錯的事情拿出來消遣是挺沒品的
但那不就是我們人生一路走著該學習的事情嗎?
知道發言應該謹慎,知道工作應該盡力,知道應該體諒別人
知道我走的每一步,說的每一句話,都代表我,都有人在看著,都不會船過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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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本是回應板友的違板規8疑問,但解釋過程表態了他對詞義的看法,
以及應容忍這樣程度形式的批評,並稱為灰色地帶,亦即,
連"帶著諷刺的目的"、"老把別人丟臉、大意犯錯的事情拿出來消遣"這樣的意含
都不符「帶有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的文章(推/噓文),跟蓄意引發筆戰」的條文
沒有違反板規10
而板主在推文補充「地質學家」為沒有前言後語的名詞,及為使用者的長久習慣,
所以不能構成引戰之說法,完全與本文本相矛盾。
其一地質學家名稱本身已經帶有諷刺調侃意含,不需要前言後語即帶有引戰意味。
否則板主不需要寫上面那段話,那段話表示她完全看懂地質學家的意含,不需要前言後語。
其二霸凌並不因霸凌者習慣長久,或大家都這樣做,而變得不是霸凌,
何況才出現並不久只一年多,遠遠不及非黑特文噓文(另一板規禁止)習慣來得久,
板主上任已有五年,他完全可以在他任內建立規範,卻沒有這樣做
若有特例,應提前公告,沒有公告,不該對犯規的人預設他有特殊性。
所以以此說法與實情矛盾。
違一合法的解釋只有「地質學家」之引在他認知裡並不夠嚴重,
只在是灰色地帶,這是他的標準。
地質學家都不嚴重了,那不敬業和地位之語更沒有什麼問題。
我的發言皆在他的標準以內,並無違反板規10。
另一種解釋,便是板規10是為板友對板友之間而設,而非板友對藝人。
因為藝人幾乎不可能來戰你,目前沒有發生過,只有板友會來戰,
板友要戰不是誰能預期,每個人脾氣容忍度不一樣,
所以並不是看板友生氣了與否,而是鎖定幾個條件來禁止
即"不能攻擊板友,不能地圖砲族群引來節外生枝的吵架,不能有污辱字"。
其他的,都不是引起板友生氣的範圍,不叫做引戰。
觀察板主歷來罰處公告,都是這樣做法。
例: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07075312.A.6BE.html
板友:那原PO支持這對就說的通了 跟他們一樣毫無道德觀念 (攻擊板友)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59867980.A.EFC.html
板友:DownWitOPP: 樓上是甲?!!! (攻擊板友)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71082810.A.4DC.html
板友:Hyuhan: 就一群迷妹愛看中國劇啊 (攻擊板友)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86541665.A.12F.html
板友:建議把這部戲改叫溫小光的母豬年代
根本在演母豬的故事 (地圖砲 污辱字眼)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68772187.A.FB8.html
板友:有那麼多國家的戲可以看 在台劇找好看的大多是浪費時間
這麼多年八點檔的劇情從來都是垃圾 根本就當不存在
白痴的台詞 做作的表演 居然還被稱作比較有演技 (地圖砲)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77506399.A.461.html
板友:文組編劇,可以學一下邏輯嗎? (污辱字 地圖砲)
不出上面幾種,
這樣也才可以解釋,何以「地質學家」
"帶著(亮)諷刺的目的""老把別人丟臉、大意犯錯的事情拿出來(亮)消遣"的認證都出來了
卻依然沒有處以板規10,因為非針對板友,或族群地圖砲等,
只是對藝人,不適用板規10。
我以為這比板主推文補充的長久習慣和和無前言後語的說法,
更能解釋為何沒有違返板規10
這是他的標準。
以此標準,我的推文只是針對藝人的可公評範圍,可接受的表達法,
非批評板友,也非族群地圖砲,沒有污辱用詞,也不適用板規10。
反觀我推文下面回嗆我的某板友,多處針對「我」還叫我"酸民",
超級適用板規10,但板主沒有處罰他而選擇處罰我,我很傻眼。
板規10既沒有具體寫明什麼是「挑釁、諷刺、調侃等字眼」等定義
不像其他板規界限鮮明,
板主選擇怎麼用就是他的標準,他過往的處理就是告訴板友他的標準在哪,
板友從裡面感受依循,他的標準必需要一致,才是公正的處置。
請不要說,我不要去挑戰界線就好,首先界線根本不清楚,是板主在拿捏
最保險的界線就是我都不要批評任何藝人,負面的話一點都不要說,就都沒問題
可是,當我不去批評任何藝人的同時,我是期望別人也別來批評我喜歡的藝人,
但是板主容許了
以前別人來批評我喜歡的藝人我很受傷,板主選擇保護批評者我很難過。
唯一能平復的這份難過的就是---板主能同等保障我暢所欲言
我可以以同樣的方式去評論其他藝人的不足。給我一個公平的規則。
我不是不想被罰而已,我也要別人不能侵犯我了還不被罰。
這是一起的東西。
不是我要不要去挑戰踩線,而是我要和別人被同等的對待
板規不在鬆嚴,統一標準執行才是保障板友能安心快樂討論的方法。
結論就是,
1我的推文指盧廣仲不敬業,及因其地位得以不敬業,是可以接受公評之事,
表達方式也是板主允許的表達方式和說法,以板主的標準並不犯板規10。
2我的推文,即便有讓板主感覺有諷刺調侃,程度也不及「地質學家」嚴重,
何況我並沒有諷刺調侃之語。貫徹統一的標準就不應罰我。
3我的推文是針對藝人而不是板友,推文內也沒有任何針對板友的發言,
也沒有族群地圖砲,依板主的標準不適用板規10。
~~
一點申明:
懇請組長不要叫我去自己去跟板主討論案子的標準問題,
一來我己經被禁言,而公眾問題我不想用私信,私信求改判不免給人私下搓湯圓之感
我希望我的發言和板主回應是公眾看得到的。
二來我所有舉例,都是板主處理過、已結案的文章,我才來這裡,
這裡的規範寫的是"對於本組板主處理方式不服者"得以申訴
我應該可以來這裡求解決。
也懇請不要說我當時為何不提地質學家解釋文的疑慮,
一來曾經基於對板主信任,只求要公平就好,不想多造紛爭,直到收到這個莫名的處罰。
二來板主自己可以大半年不處理板務,
若他有各種鎖事忙不過來,或需要時間長思考,那我也是一樣的,
即便我當時覺得怪怪,我也需要時間去慢慢整理出來,我也有生活各種事情要忙
所以我現在才提出來,應該也不是太過份,也不是我自己被處違規了才去找碴那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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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gra (180.176.47.76), 08/08/2017 08: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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