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aiwanDrama板主seyar水桶判決不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河流踢)時間8年前 (2017/07/25 14:2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TaiwanDrama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臺劇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綜合 Σ綜合影視討論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TV-Set →TV_Catalog →TaiwanDrama     (5)申訴人之帳號:riverT     (6)被申訴板主帳號:seyar    (7)簡述事發緣由:2017/05/01 12:43 12:49 於該版兩次噓文 2017/07/24 收到信件通知 被版主以兩次違規為由水桶一個月        (8)申訴的訴求是:撤銷一次警告與累積所導致的30日水桶判決     (9)檢附證據: 文章#1P1Z2q93 噓 riverT: 看非法資源當一日跟風迷 再來發文討噓洗存在感 05/01 12:43 文章#1P1ezqYM 噓 riverT: 哪裡滿足一堆人胃口? live文底下明明多數人嫌老梗&不接受 05/01 12:49 (04) 噓文使用 ▏基本上,違反版規的都可以使用噓文,但嚴禁濫用。         (濫用的定義:心情不爽就亂噓的、沒道理亂噓的,就是濫用。) 補充:即台灣戲劇板部份開放噓文,違者與黑特區可以噓。 意見不同不能噓,請用推文或→表達 並且在噓文需要遵守板規(09) 髒話色情禁止與板規(10) 禁止引戰。 主要申訴為撤銷對於【文章#1P1Z2q93】的噓文警告。 該文章使用人自稱一日看完戲劇-通靈少女,並於版上發表心得, 惟當時並無任何「合法管道」能達到該文章使用人所言之「一日看完」該劇, (註:當時唯一能補看該劇的合法管道僅有公視的網頁, 且每集都於新集數上架後下架,故各集僅於網上能合法收看一周為期限, 而重播的電視頻道,不論公視或HBO,都未有一日播完全部進度的節目表) 故該發文人之言論,若非虛偽不實(實際上未看過)就是分享非法管道看劇心得。 見該版04規定,顯不符合濫用之標準(並非心情發洩或沒有道理的噓文) 亦非補充說明之意見不同(並未對於該文章心得有表述任何不同意見) 惟版主非但沒有禁止討論非法物之文章(該文章仍存於版上且發文人未受任何懲戒) 卻對於質疑人硬套違反噓文禁止的規定而加之警告,致使水桶判決, 顯然有失公允。 況且依照該板板規,並沒有地方寫說全面禁止噓文, (若真的禁噓,大可如其他版面般鎖起噓文功能) 版主卻依照個人見解,在未更動板規的狀態下,自行宣布該版禁止噓文(詳見版標) 顯然已經逾越權限而為枉法裁判, 亦不符合最基本的罪刑法定與法明確性之原理原則。 再者,警告根本未送達或公告於當事人,卻直接累積兩次變成水桶, 實質上亦架空警告規定,使該規定形同具文, 倘若於第二次噓文前即得知版主的裁量與心證如此荒謬, 本人並不會於台劇版上再行噓文之行為, 縱使兩次行為時間有過於接近之可能致使版主來不及發出警告, 但並非故意之連續違規,仍應視為一案同罰而非數案併罰才是。 最後單純抱怨一下, 我的噓文是在五月初的事情,現在都要七月底了, 昨天登入時收到通知信整個一頭霧水, 去台劇版看後才更覺得莫名其妙。 前一次使用台劇版已經是近一個月前的事, 被開罰之行為發生更是快兩個月了, 而且在噓文之後我也有在台劇版推文討論過(至少印象中是這樣) 直到現在才超遠距離追打, 也太荒謬了吧? 敢問這樣的判決,除了滿足(?)版主個人權力的施展外,有任何實益可言嗎? 雖然目前已無使用台劇版、亦無使用看板之需求, 但來申訴純粹是想爭口氣、討個公道而已。                                         │      ││      **.﹡ **───────────────────┼┼    ψ 批踢踢實業.視聽劇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54.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0963763.A.1ED.html
文章代碼(AID): #1PTkEp7j (Buzz_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TkEp7j (Buzz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