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yday版主onlyheart 濫用權力 罔顧民情
1. MAYDAY板 板規二 相關規定:
二、發文/推文管理事項
10 禁止謾罵、吵架、挑釁、酸人、人身攻擊,或騷擾板友和團員。
板主可視違規程度給予加重懲罰
2. 事件起因於五月天主唱在服貿事件的態度,
而原告在接連非直接相關的三篇文章,針對此事件噓文酸人。
3. MAYDAY板已明文規定不得對團員作出酸人、人身攻擊之行為,
如對團員有任何不滿,可利用Hate板、TuTsau板,
然而原告在短短10分鐘內,接二連三違規,因此視為鬧板,給予永久水桶。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自己的判決合情合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72.1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405087012.A.76A.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