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FTV版主KidsQQ不當警告且版規失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rhino)時間11年前 (2012/11/19 2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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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9:45,
其實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要跟你吵架 我最原初的推文
11/15 09:45

11/15 09:46,
也只是在提醒你 這個版規是否有值得斟酌空間
11/15 09:46

11/15 09:46,
上面不只我在說 ㄎㄎ本來就是擬聲詞 跟故意用通篇
11/15 09:46

11/15 09:47,
注音這種ㄋ好ㄇ 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性質上的差異
11/15 09:47

11/15 09:47,
但是你的回答就一直跳說 前版主就認定這是注音文了
11/15 09:47

11/15 09:48,
難道你自己沒有判斷的能力嗎?
11/15 09:48

11/15 09:49,
如果你真心想要思考修改 那絕對不只是處罰規範
11/15 09:49

11/15 09:49,
而是你自己要怎樣認定適用版規 也要好好檢討
11/15 09:49

11/15 09:49,
而不是跟板友意氣用事說 既然你那麼愛檢舉 那我就
11/15 09:49

11/15 09:50,
看到什麼好像有踩到線 我就第一個跳出來殺
11/15 09:50

11/15 09:53,
這樣只會讓人動輒得咎 進而影響討論風氣
11/15 09:53

11/14 23:03,
而且我要再強調一次 四次警告就"永久水桶" 這個處罰
11/14 23:03

11/14 23:04,
不算輕吧? "永久水桶"是連解水桶的可能性都被完全封
11/14 23:04

11/14 23:05,
殺 你認真覺得像是如此案例有如此嚴重的惡性要動用
11/14 23:05

11/14 23:05,
這個版規嗎? 如果你連別人提醒你這點你都不願意接受
11/14 23:05

11/14 23:05,
只會說已法行政、蕭規曹隨 甚至自甘墮落到說自己就是
11/14 23:05

11/14 23:05,
法匠 那我真的覺得十分可悲
11/14 23:05
但該版主態度欠佳,先是說版規事前版主定的,他只是蕭規曹隨,更懷疑本人是被處罰者 之分身而於推文放話,最後甚至說整串都是"無意義的討論",並且說我的板務疑問是跟他 一直盧,以後不會再回應。

11/14 20:46,
版友要我比照前b版主標準,我照他的標準抓違規的啊
11/14 20:46

11/14 20:51,
那你怎麼不說前b版主好大官威 我不抓你麼說我 我抓了
11/14 20:51

11/14 20:51,
你們還是在抱怨 那版主你來當就好了XDDDDDDDD
11/14 20:51

11/14 21:17,
禁注音文的版規之前的版主就有執行了 我也只是照辦
11/14 21:17

11/14 21:09,
你只要不違規 我就不會抓你 你難道是分身XDDDDDDDD
11/14 21:09

11/14 21:42,
請你寬宏大量原諒我 這樣可以停止無意義的討論了吧
11/14 21:42

11/15 09:21,
謝謝各位的提醒 我本是想跟他解釋 誰知他一直盧
11/15 09:21

11/15 09:22,
我以後知道了 不會跟這種人爭辯了 謝謝大家的支持
11/15 09:22
之後該板主雖說會考慮我的建議修改版規,而確實新版規亦在11/14出爐。 新版規規定: 2.解釋文字發音句末語助詞不在注音文限制範圍內。另請勿發表讓人閱讀困難之火星文。 【處罰】 初犯:文章備份後刪除並記警告一次(含推文)。 累犯:文章備份後刪除(含推文)、水桶二週。 三犯:文章備份後刪除(含推文)、水桶四週+劣退文章一篇。 但該版主今日(11/19)再度動用該版規裁罰下列案例: 作者 kidsQQ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 看板 FTV 標題 [公告] a42152003記警告一次。 時間 Mon Nov 19 22:46:16 2012 ─────────────────────────────────────── ●18000 7511/19 debb0128 □ [風水] 2012/11/19 第90集 Live ┌─────────────────────────────────────┐ │ 文章代碼(AID): #1GgU6-U5 (FTV) [ptt.cc] [風水] 2012/11/19 第90集 Live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TV/M.1353310654.A.7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8 Ptt幣 │ └─────────────────────────────────────┘

11/19 22:27,
ㄏㄏ
11/19 22:27
^^^^ 注音文,記警告一次,累計警告一次,本版累計超過四次警告永久水桶。 請以後注意推文態度及用詞。thanks。 ------------------------------------------ 對於此案例我有如下主張: 1.版主無法回答為何此案例非屬版規例外容許注音之範圍,版主抗辯謂:

11/19 22:56,
版規是寫"句末語助詞",本案例不屬之。thanks
11/19 22:56
並說在12月會有新的規範出來,目前只能如此處理,不理會我要求統一解釋之請求。

11/19 23:00,
12月會增修版規對注音文加註更多解釋目前只能這樣處
11/19 23:00

11/19 23:01,
11/19 23:01
2.就此案例本人提出疑問: 此案例通篇就是以注音表示的語氣詞,我認為符合版規所說的以注音表示「句末語助詞」 的例外不罰規定,但版主認為非屬「句末」,但縱採嚴格文義解釋,這個案例中的注音 的確是出現在句末沒有錯。 另外,此版規制定及適用均有疑義,版主除無法正確解釋此案例之外,對於我所提出之疑 問:

11/19 23:15,
又 像是: ㄎㄎ 這段真有趣 /這段真有趣ㄎㄎ
11/19 23:15

11/19 23:16,
到底憑甚麼說前者就算違反 後者就沒有違反
11/19 23:16

11/19 23:16,
這都該統一開示讓版友知道吧?
11/19 23:16
版主無法解釋為何同樣用法出現的位置不同,版規卻給予不同處置,況且無論如何退萬 步言,吾人實在看不出這類用法屬於版規中所強調令人「閱讀困難」之規範意旨, 如此畸形版規加上版主嚴格文義適用下,已造成版友困擾,懇請解釋、回應與修正。 3.本人不解者為,版主有修正版規之權力(事實上幾天前才修正出這新規範),除此之外也 有解釋適用版規之權限,如此僵化解釋並認為要等12月新版規出爐是否有欠未妥?版主 倘認為如此案例確有商議空間,那麼在訂定新規範公布前,其是否裁量上亦不應對此種 模糊案例進行處罰? 再次提醒:依FTV版版規,警告並非無效力,而是累計後將與後續水桶處分連結, 因此亦應視為懲處規範。                                         │      ││      **.﹡ **───────────────────┼┼    ψ 批踢踢實業.視聽劇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1.178 ※ 編輯: rhino0314 來自: 140.112.4.182 (11/2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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