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perIdol版keeyah判決不公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裡面的大笨蛋)時間16年前 (2008/03/10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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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eyah (齊亞)》之銘言: : ※ 引述《sweetmore (多謝,魯力)》之銘言: : : 經由本版申訴時間本來就較久,何況本人原意只是希望 : :  給個合理解釋,由於K禁水桶流程用於本人與其他網友 : :  不同,未先警告直接禁水桶,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版 : :  有版規,這是這個版施行制度,雖置底板規無說明警告 : :  。無奈去信另版主C不予回應。 說明一下,敝板板規有規定板主得於48小時內回信, 而看來s板友顯然沒耐性等那48小時。 : 警告本來就"不是""必要的" : 之前犯規的人 我會推文提醒 只是純粹"好心" 同意,基本上不處理檢舉的事項我們也會對檢舉人無從交代。 : :  勿隨口胡謅,我已說明我的要求,請他解釋為何處理方 : :  式兩面手法,關於這點她只說沒有,但又為何我提及另 : :  兩網友發言也不當為何沒有比照辦理時,他隨即馬上發 : :  布公告又禁那二位網友水桶?如敝人有錯該禁水桶,那 : :  C又為何有異議?其他參予爭論者口出的惡言,又為何 : :  沒有比照辦理? : 你"已"說明? 這不是兩面手法 況且我也已經回過"好幾封"信給你"解釋"! : 那幾位水桶"並不是"你說我才去 : 另外 C版主有異議的 跟你的水桶根本無關 回去看看公告吧 : 他有異議的是水桶其他人的 : 另外 其他參與"爭論"者 "並沒有""口出惡言" : 反倒是你先罵人家"腦殘"的不是? 說明一下,這裡的有異議是指水桶前未與其他板主討論, 而s板友的水桶是經過板主討論過才浸的, 且這兩個水桶事件所涉及板規條目也不相同。 --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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