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八卦版版主縱容不實言論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小P--目標CIB)時間20年前 (2006/03/24 13: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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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bertho (退場背影很重要)》之銘言: : : 我相當相當不認同這點 : : 當版主雖是我們自願 : : 但不代表我們必須24小時守著版面 : : 我們依然會有自己的事務 : : 而不是24小時閒閒的完全沒事情好做 : 我也相當不認同您的說法,您把他極端化了,若是需要24小時那何必需要幾個板主 : 所以並沒有要求您要24小時待命阿,只是身為板主,自然不能以普通板友的觀念看待! 這點我想我跟喇叭都有做到吧 不然我實在好奇你是怎麼找到喇叭丟水球的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私事 就連申訴者你 也遲至今天才回應 不是嗎? (難道版主不用睡覺吃飯洗澡倒垃圾?) : : 如果為證據 當然喇叭版主可以拿來當做證詞不是嗎? : : 錄音帶也可以當做補強證物的 : 再公開水球隊話之前需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要吧 很明顯他忘了這點又或是故意忽視 : P板主若是錄音帶的錄音是非法取得的,很抱歉,完全沒效果! 喇叭跟你說話叫做非法取得的話 那他是跟誰說話去了? : : 我不想拿任何的東西作比喻 我想說的事情是 我只"看"能夠佐證的東西 : 恩這樣的確不是很恰當,因歪所謂證據是必須全方面全盤性的考量到,而不是侷限在 : "看" 這個角度 很多時候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對吧! 那你就給我你所謂的"真"給我看 我不會 不想 不可能給只會吵 卻沒證據的小孩糖吃 : : 我想說的事情是 就我的部分 我只"看"能夠佐證的東西 : : 好歹人家給了我報導 我知道他性侵 : : 對於忿忿不平一事 恕我我無法兼顧 : P板主 性侵又跟猥褻不一樣喔,你又自己幫中山多加了一條罪名了,麻煩您慎重點! 抱歉我手誤 猥褻 -- ☆ ◢█◣▁▁◢█◣ ☆ 孩子星之美暨水鬼雙星之星光熠熠後援會 ◢██╔══╗██◣ 總 召 孩子星 會 長 小 衰 副會長 大本營 ☆ ◥◤█║星光║█◥◤ 經紀人 餃 子 康 樂 PP寶貝 美 工 亂 打 ║熠熠║ 燈 控 吸 歪 音 控 鉚 釘 招 生 吸 克 ╚══╝ 公 關 小馬兒 總$$務 星之美  ☆ █▄▄▄▄█ 會 員 貓 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3.93 ※ 編輯: PPbaby 來自: 219.68.73.93 (03/24 13:50) ※ 編輯: PPbaby 來自: 219.68.73.93 (03/2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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