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申訴] Gossiping版主無理亂浸水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圓月彎刀)時間18年前 (2006/01/29 21: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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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作者: qet (圓月彎刀) 站內: PttLaw : : 標題: [申訴] Gossiping版主無理亂浸水桶 : : 時間: Sun Jan 29 20:34:20 2006 : : 申訴人 :qet : : 小組長   :PPbaby : : 所屬群組    :Gossiping : : 認定(處分)事由 :這位版主浸別人水桶 : : 之所以浸那個人水桶 是因為他來鬧版 : : 我噓他的文 因為大家都在噓 我噓他是因為叫他不要鬧版 : : 然後版主浸那個人的水桶 警告我一次 : : 我在他警告我的文下推文說 : : 幹的好 : : 意思是你浸那個人水桶 雖然也警告我 但我可以接受 : : 這樣就被他說我在挑動對立 浸我水桶四周 : 兩次的警告立場不同 第一次是您於其他人的文下推文罵人 這個我有承認 並且後來發現後 欣然接受你的警告 我有寄信跟你說過了 我沒有幹譙你的警告 : 證據轉錄如附件 轉錄]Re: [政治] 有宋楚魚的八卦嗎??^^"" : : 不服理由 :我覺得相當荒謬 : : 一開始他警告我 我還覺得我真的有錯 : : 雖然大家都在噓文 語意比我更過分的大有人在 : : 我是不懂他為什麼只針對我啦 : 證據轉錄如附件 轉錄]Re: [政治] 有宋楚魚的八卦嗎??^^"" : 可請小組長參考 該警告的範圍內只有que直接罵人扁狗退散 : 故依本版版規警告一次 : : 可是接下來我只是推他的文 意思是他的水桶決定正確 : : 這樣子也要浸我水桶四周???? : : 這實在很離譜 : 任何人都有在本版(八卦版)發言的權利 版主不帶兩岸或是政治任何色彩 : 而其推文 : 推 qet:版主英名 以後大陸人來一個浸一個 01/29 13:47 : 直接違反本版(八卦版)第六條 : 6.禁止在文章內容或推文挑釁叫囂互罵有戰意或使用髒話 : 不論是被罵者回文或是開起戰端者皆會被處罰 : 違者 初犯於原文章後或於該推文之後 提出警告 : 再犯或情節嚴重者 文章為每篇劣文一個 推文或文章皆 禁止發文權利四週 : 髒話直接禁止發文權力兩週 可累加 : 因其先前已遭警告一次 故適用處罰條件第二項 水桶四周 我有寄信跟你解釋 我有跟你說過 我知道自己推文不對 並沒有質疑你警告是否恰當 但是我推文說版主英名 贊同你的處罰 這也不行 後面那句大陸人來一個浸一個 也是指我自己 意思是如果在有鬧版的行為 版主可以浸我水桶 就像你浸那個人一樣 誰知道你一點也不聽我解釋 根本不理會我的心聲 也不想解開這個誤會 執意浸我的水桶 所以我才要提出告訴 四個禮拜水桶這種懲罰 實在無理!!! : : 所以我一定要提出申訴 不想無理被這種版主浸水桶 : : 麻煩法務部處理 : : 看看我是不是真的有要浸水桶四週的必要 : : 還有可以警告這位無理版主 不要濫用職權! : : 八卦版不是他一個人的!!! : 本來就不是我一個人的 既然不是你一個人的 為什麼不接受溝通 反而一意孤行 憑你自己的意思浸我水桶到底??? : : 且查閱PPbaby過去的懲處紀錄 (可以在八卦版搜尋他的文章) : : 會發現眾版友早已噓報他的一些無理規定 : : 今天他無理找碴 把小事鬧大 : : 我不想做冤大頭 更不想犧牲在此版主的無理決定下 : : 所以我一定要站出來申訴!!! : 所指呈之事件 另一位版主已經處理過了 與本案無關 如果小組長有需要亦可轉錄為證 : 以上 : ppbab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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