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utsau板板主亂判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x)時間19年前 (2005/05/31 1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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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重點整理 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判什麼東西 我自己整理 : 從一開始到最後: : 1.EmilChau因為推文吵架判我警告 : 我的申訴: 那不算吵架 上面文章有詳細情形可以查閱 而且第一次出手就警告 : 連勸告也沒有 我不知道到底是寫了什麼 那麼嚴重 莫名其妙 標準何在 : 2.YATEN因為我一句"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視為護航 勸告一支 : 我的申訴: 我沒有異議 這本來我一開始就承認的了 : 我會反彈那麼大是因為後來板主似乎是惡意鎖定我 一瞬間就升到永久水桶 : 3.YATEN因為我一句"你不用那麼偏執吧?" 視為攻擊 勸告一支 : 我的申訴: 偏執當然是負面 但是這是有意義的 並非胡亂罵人笨蛋白痴之類的 : 我可以解釋為什麼我覺得偏執 你不能剝奪我判斷評論的自由 : 那板有所謂的變相護航條例 那是針對藝人 : 但以下我完全是針對對方文章對我的質疑 我有權提出解釋 跟護航無關 : 4....從這裡之後 我就不知道YATEN是在判什麼東西 我後來看了看 想了想 : 才發現他因為我一個推文寫一個"喔"字 然後不知道判我什麼 文章也有修過 真離譜 : 然後底下寫一句"再加上幾篇前EmilChau的判決, 合併成水桶一個月" 就這麼一句 : 如果把前面三點加起來 是水桶一個月沒錯 : 我只說依他的立場是沒錯 但是依我的立場 判決內容偏頗武斷 我只承認第二點的勸告 : 5.這裡就比較簡單了 也是最後 可是直接就永久水桶 我真的是非常錯愕 : YATEN因為我一句"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 他寫了三點 上面有判決原文 但是並沒有解釋這個永久水桶他是怎麼變出來的 : 依他的立場 這裡我被視為攻擊 一是偏執 二是不過如此 : 偏執我在第三點已經解釋過了 這裡我甚至不針對任何人 只說某些 : 這個詞他第一次判我 我不是很在乎 也沒有申訴 但這不代表他沒有誤判 : 但是等他第二次判我 突然就跳到永久水桶 我搞不清楚他在幹什麼 : 不過如此這四個字 在這裡討論並沒有意義 這裡是隨我解釋的 : 請不要擅自解釋 然後誣陷一個罪名給我 : 我可以延伸解釋說"我不再發文 我所能做的也不過如此" : 至於有人想說他自己也不過如此云云的 想必是自卑作祟 看到就以為人家在攻擊他 : 如果這裡要解釋永久水桶 : 根據以上所加下來 依YATEN的立場 這句推文給我的判決是 水桶一個月 很強吧? : 但是他的判決原文並沒有提到 我還要自己算 還算不出來 莫名其妙 : 一句推文就賞一個月 你給我一個依據 憑什麼???????????????????????????????? : 更何況 從頭到尾 除了第二點我所承認的勸告 其他都是有爭議 偏頗 無理的判決 : 根本遠遠不及永久水桶的程度 : 以上文章是根據tutsau板的判決 標題搜尋ahsun所得到 : 1 5/29 EmilChau □ agogoUncle,ahsun警告一次 : 2 6 5/29 YATEN □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 3 5/29 YATEN □ ahsun水桶一個月, 並請注意發言語氣 : 4 5/29 YATEN □ ahsun永久水桶 : 也歡迎向我索取原文 我也很樂意接受提問 : 之前所發文章討論有點失焦 東扯西拉的搞不清楚 依然可以參考 : 回歸到tutsau板上原始判決就單純很多 : 事實上 只有兩篇文章跟幾句推文的爭議 這樣就得到永久水桶 : 你就知道YATEN是怎麼玩的了 : 如果申訴結果 永久水桶沒有成立 : 我要求YATEN本人在tutsau板 [公告] 道歉 訂正 重點整理後 第一次附註: 根據板規 == 註三: 單一項目違規是以勸告與刪除原文為主; ^^^^^^^^^^^^^^^^^^^^^^^^^^^^^^^^^^ 多重違規或違規事項情節重大才會使用劣文和警告; ^^^^^^^^^^^^^^^^^^^^^^^^^^^^^^^^^^^^^^^^^^^^ 明確鬧版者會直接用水桶和劣文,甚至上傳站方請求給予處分。 ^^^^^^^^^^^^^^^^^^^^^^^^^^^^^^^^^^^^^^^^^^^^^^^^^^^^^^ 被浸水桶後若不乖乖離去,還在板上發文鬧事,則直接將其鬧事文設劣文處置。 若有誤判,也歡迎來信與板主群說明解釋。 所有因違規事實而被刪除之原文,將被視為證據文備份在精華區19底下。 == 我的申訴: 如果從這裡來解釋 那我以上文章所整理的第一點 如果組長認定是吵架 那也是初犯 並非多重違規 情節也一點都不重大 更遑論鬧板 那頂多也是勸告 何來警告? 更何況 我堅持那並非吵架 我表達我的意見 維護我的權益 沒有人身攻擊 避免糾纏不清 推文吵架那是板主剝奪我的言論自由所構陷的罪名 針對我 只找我開刀 叫我有口難開 這裡的解釋還可以沿用到我以上文章所整理的第五點 YATEN最好解釋清楚 提出證據 證明我明確鬧板 所以你可以只看一句推文就浸我一個月 照你上面所說的什麼屢勸不聽 執意攻擊 令誰不舒服什麼的 假設多重違規成立 那也只不過是警告 何來水桶一個月? 更何況 我堅持那並非違規 是板主擅自解釋 妄自揣測 羅織入罪 不然 不論從什麼角度來看 都讓我不得不懷疑 tutsau板板主是把板規玩在手裡 無限上綱 私自對付其他板友以滿足某一族群 對於違規者 整塊板像文革一樣把人推上街批鬥 故意將違規者的文章置底 開放噓文攻擊 什麼多難聽的話都有 而板主卻視而不見 甚至板主自己也加入人身攻擊 教人怒不敢言 我對吐槽藝人 變相護航等相關規定沒有意見 但我認為板主必須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秉公處理 避免爭議去判決任何違規事件 而非情緒化 肆無忌憚 對非我族類趕盡殺絕 這些都是真實的事情 必要時我可以提出證據證明 tutsau板的風氣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最後幾行是題外話 我只是拿來輔助證明板主對於違規者的處置作風有多麼惡劣 以致於莫名其妙 深感榮幸 讓我在短短幾分鐘內 從勸告升級到永久水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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