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動局:避免駕駛缺工 過勞 應給合法休假

看板Bus作者 (星野純)時間7年前 (2016/07/14 14:42),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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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客運爭議案 勞動局:避免駕駛缺工、過勞,應給合法休假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202224765&ctNode=62824&mp=116003 由於客運業已發生多起駕駛過勞致死案,加上有便利商店勞工連續工作七日未能休假,卻 因內政部75年解釋可讓勞工連續工作十二日,引發輿論批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因此發函 勞動部建請廢止內政部75年解釋,使勞工能每七日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此為勞基法規定 之最低標準。 對於新店客運作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認為,客運業不應該因為降工時、合法休假而調降 司機的工資福利「周休二日」並非指例假必須定於週六、日,業者應與勞工約定例假, 使勞工不會因為連續工作六日以上,甚至加班過勞影響行車安全、勞工健康,相信乘客也 希望能搭乘有充分休息、身體健康勞工駕駛的公車,才能有安全交通環境。 至於現在客運業駕駛缺工問題,也是因為長工時、休假少等問題所致,勞動局所屬職能發 展學院也曾舉辦大客車駕駛培訓班,但因為客運業駕駛的工時長、待遇差,使部分學員不 願前往客運業工作,顯示長工時是客運業缺工的關鍵。勞動局認為,如果客運業能增加合 法的休假天數,提高勞動條件,才能吸引優良駕駛進入公共運輸業,相信會改善客運業駕 駛缺工問題。 此外,報載客運業有多名駕駛因過勞致此,且部分客運業甚至以「月休四日」嚴苛條件招 募司機,勞動局呼籲客運業者應給駕駛充分休息,依照現行勞基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 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換言之,雇主可與勞工約定例假,約定的例 假也不一定須以週六、週日為限,給予勞工合法合理的勞動條件,讓勞工能有充分休息, 才能維護、提昇客運業的服務品質。 --------------------------------------- 「長工時是客運業缺工的關鍵」→ 這才是重點,君不見業者一昧倒果為因 再者,誰說週休二日只能休六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6.65.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468478570.A.61B.html

07/14 14:53, , 1F
趁火打劫而已,主要還是因為落實7休1就不像12休2
07/14 14:53, 1F

07/14 14:53, , 2F
可以在連假多賺點
07/14 14:53, 2F

07/14 14:54, , 3F
新店客運也沒有在靠連假多賺點啊
07/14 14:54, 3F

07/14 14:54, , 4F
連假台北人都跑出去玩了,還是 849 連假有明顯拉抬營收?
07/14 14:54, 4F

07/14 14:55, , 5F
烏來沒有淡水跟九份那麼熱門,連假淡水跟九份會擠爆
07/14 14:55, 5F

07/14 14:55, , 6F
但新店客運跑的區域想不到什麼連假會有重大影響的
07/14 14:55, 6F

07/14 15:42, , 7F
仔細想一下烏來櫻花季都怎麼接駁的..
07/14 15:42, 7F

07/14 15:47, , 8F
烏來雖然沒有那麼熱門,但假日849新烏段還是班班爆滿...
07/14 15:47, 8F

07/14 19:12, , 9F
還有「不休假獎金」來吸引駕駛整月無休天天上工的~
07/14 19:12, 9F

07/14 20:11, , 10F
在外國這新店客運倒定了
07/14 20:11, 10F

07/15 11:47, , 11F
勞動局終於敢對業者說實話了,多請人給夠薪水跟休息休
07/15 11:47, 11F

07/15 11:47, , 12F
假,怎麼會請不到人呢!
07/15 11:47, 12F

07/29 12:01, , 13F
趕快把小黃司機轉公車補缺,減少小黃
07/29 12:01, 13F
文章代碼(AID): #1NXpHgOR (B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