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議員批評大台北聯營公車補貼政策
※ 引述《whistlerhu (Howard the Whistler)》之銘言:
: 大台北聯營公車是全台灣最大的公車聯營系統,也是民眾非常重要的交通依靠,配合捷運
: 路網,形成了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雙北市府為鼓勵民眾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對搭乘公
: 車的民眾採取票價補貼的政策,這就是運價補貼的由來。台北市議員何志偉發現,因為公
: 共運輸處的疏忽,忽略了雙北運價的價差,導致4年內多付了新北市8600多萬,而更糟糕
: 的是,事後新北市府竟然雙手一攤說沒剩錢,擺明了不想還錢,何志偉批評新北市府賴皮
: 。
: http://tinyurl.com/ctk2h5q
剛剛看到的~
http://0rz.tw/gFiaa
【新北市訊】民意代表反映新北市政府賴皮積欠臺北市政府公車價差補貼款一事,新北市
政府交通局表示歷年來均依雙方計算金額相互分攤,絕無賴皮積欠臺北市政府公車價差補
貼款。
臺北聯營公車運價與票價之價差補貼政策係由臺北市交通局及新北市經協商合作辦理。北
部4縣市公車運價核定基準不一,且部分縣市亦未共同分攤臺北市聯營公車價差補貼款,
僅本府(前臺北縣政府)秉持二市和諧原則,配合臺北市公車多年來票價凍漲政策,持續
分攤本市市民搭乘臺北市聯營公車之價差分攤款,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96年撥給臺北市
政府4億1千3百餘萬、97年5億5千6百餘萬、98年5億9千9百餘萬及99年6億1千4百餘萬。
96-99年臺北縣政府與臺北市政府基於各有不同公車運價基準,故全票及學生票之分攤,
歷年來皆以雙方敬老愛心卡比例估算,並非使用精準之乘客設籍統計數據計算,96-99年
均依雙方協商結果逐年完成公車價差補貼分攤款之撥付,並無積欠。
交通局表示:如建議改以目前統一運價及運輸規劃模式重新計算96-99年補貼款,原本補
貼金額自會產生差距,且相關給付之分攤金額已完成審計決算作業,對於96-99年公車價
差補貼分攤款變動,如屬必要時,二市將持續溝通。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基於鼓勵民眾使用
大眾運輸,將持續編列公車運價與票價之間補貼,並與臺北市共同建構有利雙北的大眾運
輸環境。
發言人:交通局鍾鳴時副局長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78或0928-7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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