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駕照問題

看板Bus作者 (汪汪禹)時間14年前 (2011/05/18 09:30),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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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COPECO (請 拍打餵食)》之銘言: : 另外 有一說升級成職業駕照後 車子A到人家都會罰比較重 有影無? A到有二種 一、只有雙方車輛KISS 無人受傷的情況下,不會有任何罰比較重的問題, 因為財損無關有無加重的問題,僅有賠償金額的高低及違規情況之處罰罰金。 二、車輛A到後,對方人受傷,此種狀況下才會有討論到責任的問題, 刑法的第二百八十四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由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文義來看,假如是在執行業務的時候發生的話, 可能就會被依業務過失來處置,這時候的處罰就會是一般過失傷害刑責的加重 ,因為經常性業務執行,在法律上會被苛以較重之注意義務,所以相對的發生 過失時,責任也相對的加重。 另外就拿到職業駕照,也不會因為這張駕照的關係,就會有責任加重的問題, 必須要搭配到業務之執行才會被認定責任加重的問題,若拿到職業駕照,僅為 駕駛自用小客車為業務之外的行為,也僅負一般之注意責任,而不會負擔加重 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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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D,我的印象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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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業務過失,並不限定於職業上發生過失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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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不限定開營業車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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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開自小客車接送老闆回家,接送老闆此舉會視為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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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算是普通駕照依然有可能成立業務過失XX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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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qo55vu (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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