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親身雙偽證竟能開戶 銀行疏失坑人
※ 引述《karenwu15 (angela)》之銘言:
: 本人也是受害人之一,而那間可惡的銀行叫做板信商業銀行秀朗分行,跟上文那個朱
: 先生被冒用的應該是同一間,只是不同分行。我只能說當帳戶列為警示戶,那就是一連串困
: 擾的開始,怎麼說呢?首先,我去了4個警局︰板橋海山分局,台北市大安分局,台中縣大甲分
: 局,彰化縣警局,浪費金錢不說, 光是跑來跑去,就很浪費時間,那這是那個有開戶疏失的行
: 員要賠給我嗎?再來,明明就是清白沒案底的市井小民,居然要被當作罪犯嫌疑人看待,不但
: 警察口氣很不好,我們的自尊也很受損,還要擔心詐騙集團再來騙,這些精神上的耗損,行員
: 多多少少也是應該要負起責任。第三,去警局做完筆錄之後,去銀行調資料,不爽的講了半天
: 硬是不把承辦人員交出來,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好像是你自己活該一樣,真的是欺人太甚。
: 銀行本應該是以客為尊的服務業,卻出現如此態度惡劣的行徑,叫客戶怎麼放心跟他們
: 往來,無奈本人是個沒有背景的市井小民,無法對抗銀行這條大鯨魚,而且法官應該也是
: 要看到具體呈報的損失,才會判賠,否則也會像朱先生一樣對銀行提出告訴,給銀行一個
: 提醒,叫他們對新開戶,務必要謹慎,才不會有人受害。現在只能希望他能提告成功囉!
呵呵!我都是自己負擔所有費用,沒有領到你們所說的證人費耶!而且我還是自己去跟銀行
查詢,才知道帳戶被警示了,這個惡劣的銀行可是沒寄知函,感謝我成為它的人客,唉!實
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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