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當板主阿
※ 引述《mirabilia (哭傷了靈魂)》之銘言:
: 兩篇文章一起回~以下是我個人的小小想法^^
: 先感謝原po的一番美意
: 推 AKIRAYUKI:這就是北縣刑大追績效的方法嗎? 08/18 23:50
: 我認為反詐騙版成立的主旨是:
: 1. 使大眾瞭解詐騙集團的招式
: 2. 降低被詐騙的可能性
: 3. 不幸被騙了,該如何向警方報案、如何避免警方吃案以及刑事民事等法律相關的問題
: 就算原po這篇文章是警方追績效的方法好了,又有何不可呢?
: 生活法律版有律師為版友服務,反詐騙版為什麼不能有警察為版友服務呢?
: 我認為,有警察願意直接(或間接)關心本版,對版友來說是一件好事。
: 我非常感謝原po所提供的資訊
對於GPO君想當版主一事 我沒有任何意見
以下就我對為何認為是北縣刑大追績效1項提出說明:
GPO君在原文推文中指出 警察吃案的問題
由此處下手可讓版友直接了當明白為什麼?
為何警察要吃案?『破案率=破獲案件數/刑案報案數(不報的不算、吃掉的不算)』
因為台北縣警力數不足情況下縣長要求破案率拉高到75%
警察人手未增加 亦即無法提高破獲件數
那如何提高破案率?
很簡單 分子不增加的話 把分母變少(減少犯罪發生)
一樣可以提高破案率....
警力數不增加 如何加強預防犯罪使犯罪不發生呢?
只好用吃案這種爛招數...
為什麼北縣的警察甘願為了政客來吃民眾的案件呢?
不知道GPO君介紹的熱心服務蔡隊長願不願說明...
以上是對警察吃案的背景與心理先作分析
接下來說明 為何我認為是北縣刑大在追績效
台北縣為了提昇治安滿意度來維持縣民對縣長的施政滿意度
有了破案率75%的績效規定
這75%如何分配?
北縣警局的作法很簡單 每個分局把自己的破案率拉高到75%即可
總和加起來就是北縣警局破案率有75%
但其實各分局要追到75%實在難....
因為案件發生在轄區內就算該轄區分局一件刑案發生數量
汽機車每失竊一輛 就算一件
可能小偷只有一個....你抓到一個 他只承認偷過兩台
可是你轄區被偷20台....怎麼辦?
吃案是最賤的方法...讓發生數不增高
還有一種方法比較不損陰德
到別人的轄區破獲案件
EX:
三重分局去新莊分局轄區抓到毒品
就是新莊發生一件毒品刑案
(新莊分局發生數+1=分母變大=破案率降低)
可是三重分局破獲一件毒品刑案
(三重分局破獲數+1=分子變大=破案率拉高)
而且發生數算新莊的=賺到一件破獲!
這跟北縣刑大追績效有何關係?
北縣刑大是居於縣警局的地位
亦即分局:偵查隊=縣警局:縣刑大之地位
縣警局將破案績效歸於分局
亦即對發生數會在意的是分局
縣刑大並不對這75%績效負責
當然你去報案他就會立刻受理
偵破績效算他的 嘉獎和破案獎金他拿(但轄區分局發生數+1)
那不能偵破呢?算轄區分局倒楣平白無故多發生一件
縣刑大就發文給轄區分局偵辦........
典型有權無責的樣版...
假如你報案說被詐騙多少錢有對方帳戶
這種案子當然好辦 跟銀行調對方基本資料就有了
接下來去找提款機的監視畫面
車手+人頭戶都有了可以移送地檢署
幕後主使都在大陸 就算知道是誰交給地檢署發佈通緝就好了
這種案件比起在PUB裡埋伏抓毒犯要來的輕鬆簡單
你說說看 縣刑大是不是搶著做?
最好就是民眾都來跟縣刑大報這種簡單的案件
簡單的我自己破一破移送地檢署 績效我的 發生數轄區分局來背
查無頭緒的把民眾筆錄發文給轄區偵查隊後續偵辦
發生數還是轄區分局背 我只要打一張公文發給轄區分局偵查隊就好
如果縣刑大的某隊長跟民眾說希望有案件都找他
轄區分局偵查隊隊長聽到會不會聯想到縣刑大在追績效?
以上是我在分局偵查隊報案聽到的分局員警辛酸淚
上述言論僅供版友參考
有簡單好辦的案件找轄區偵查隊就好了
不用特地跑板橋縣警局找縣刑大
另外 我不當警察已經很久了 報案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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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見....神風的清響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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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KIRAYUKI 來自: 114.137.49.190 (08/23 15:32)
※ 編輯: AKIRAYUKI 來自: 114.137.49.190 (08/2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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