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收到桃園地方法院的宣示筆錄

看板Bunco作者 (摳摳)時間16年前 (2008/05/08 12:0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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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年前因為受到詐騙,報警做筆錄後 今天收到法庭宣示的筆錄 人找到了,是桃園某位17歳少年 法官起立朗讀主文如下: 少年xxx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輔佐人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裁定,應於10日內提出抗告 這樣的意思是那傢伙要接受假日輔導 但是我被騙的錢有辦法拿回來嗎? 還是我要提出抗告不服裁定 我現在要的就是錢能拿回來 請各位幫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6.231

05/08 14:48, , 1F
17歲??? 我怎麼覺得是被老大叫出來頂罪的小嘍囉
05/08 14:48, 1F

05/08 16:57, , 2F
要錢哦,請提民事訴訟,但你自己要花時間去要
05/08 16:57, 2F
文章代碼(AID): #188dnDmy (Bu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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